高红梅
(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系,天津300384)
自然保护区是一个结构复杂、功能多样的生态系统,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减少自然灾害发生、科学研究、陶冶情操等诸多生态、社会、经济功能,在维系生态系统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保护区生态、社会功能的外部性使得其管理机制和生态功能等价值补偿机制还不健全,不利于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忽视保护区价值的定量化,必然导致保护区建设管理上的盲目性,使保护区建设管理缺乏可靠的信息决策。因此,对保护区价值进行估价及对其估价方法的系统研究尤为重要,这也是证明保护区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所作的贡献以及唤起全民保护意识的强有力工具。
一种资源,只有弄清了它的总价值内涵之后,才有可能对其进行量化。因此,对自然保护区的价值内涵进行清晰地描述是对其总价值进行定量估价的基础所在。本研究将自然保护区的总价值划分为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估价方法体系也将根据这个分类标准进行,并以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为例。
本文所指的生态价值,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的价值,包括保护区内各种生态产品价值及其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主要包括: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抑制风沙、改善小气候、固定CO2、释放O2、减轻自然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污染物降解、养分积累、消除噪声、保护野生动植物等。
自然保护区的社会价值主要是指保护区社会效益的价值。保护区的社会效益是指设立自然保护区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和由此而带来的效益,包括:保护区的建立对当地及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健康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当地及周边居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保护区的建立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影响,对当地及周边居民就业和分配的影响,对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条件的影响,对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的影响等等。此外,由于自然保护区的选择价值、存在价值和遗产价值与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把这三种价值均列为社会价值。
自然保护区的经济价值是指保护区经济效益的价值,主要是指通过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使保护区本身和当地及周边地区居民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和资金积累。自然保护区经济价值=直接实物价值 +直接服务价值。直接实物价值=活立木价值 +林地价值 +木材价值 +动植物药材价值 +林副产品价值 +畜牧养殖价值+其他产品价值。直接服务价值=科研价值 +文化教育价值 +游憩价值。
自然保护区价值的多样性决定了其估价方法的多样性,应根据各种价值的实现形式不同,选择一种合适的方法。在总结国内外对自然资源价值(包括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评价、评估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区的具体价值,本文试图构建一个自然保护区价值的估价方法体系。由于自然保护区功能的多样性,估价方法分类各有所长,本文倾向于按照市场信息进行分类,分为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三大类(见图1)。
直接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价格对生态系统服务的现状及其变化进行直接评价的方法。理论上,直接市场法是一种合理方法,也是目前评估生物多样性直接使用价值应用最广泛的评价方法,但由于生物多样性功能、价值种类繁多,因此,国外环境经济学家还发展了其他评估方法。
1.市场价值法。市场价值法是研究生物多样性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上交易所产生的货币价值的方法,如野生动植物、旅游服务产品等的评估。它是一种比较直观、被普遍认知的计量自然资源价值的方法。优点是直接明了,计算简便。但是,由于自然保护区大部分资源属于公共产权资源市场,存在政府价格管制或价格补贴的市场,存在严重外部性而且这种外部性未内在化的市场,市场价格就会与有效价格不一致。在这些市场上,市场价格趋势甚至可能不是有效价格趋势的一个近似估计[1]。因此,计算结果可能较为片面,难以反映资源的真实价格。
2.费用支出法。费用支出法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评价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它以人们对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的支出费用来表示其经济价值,例如,对于森林自然景观的游憩效益,可以用游憩者支出的费用总和(包括往返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门票费、设施使用费、摄影费以及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等的费用)作为森林游憩的直接经济价值。
3.净价法。净价法又称为逆算法,就是用自然资源产品的市场价格减去平均利润,再减去成本费用来计算自然资源净价值的方法。如,矿产品市场价格减去矿床勘察和开发运输费用及采矿部门的正常利润,所得的结果就是矿产资源的价格。
替代市场法是间接运用市场价格来评估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方法,其原理主要是根据人们赋予环境质量的价值可以通过他们为优质环境物品享受或者是为防止环境质量的退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来推断。它采用先定量评价某种生态功能的效果,然后以这些效果的市场替代物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来评估其经济价值。旅行费用法、享乐价值法、规避损害法、预防疾病费用法、生产力价值变化法等均属于替代市场法,并在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评估中得到广泛应用。如,涵养水源价值、固定CO2价值等的计量。
1.旅行费用法。旅行费用法属于提示偏好经济评价法,它是通过观察人们的市场行为推测其显示偏好,利用相关市场的消费行为评估“游憩商品”的价值,利用游憩的费用(常以交通费和门票费作为旅行费用)求出“游憩商品”的消费者剩余,并以其作为生态游憩的价值。该方法的贡献是对消费者剩余的创造性应用。其优点在于首次提出“游憩商品”可以用消费者剩余作为其价值的评价指标,并首次计算出“游憩商品”的消费者剩余。其难点是如何剔除景点间的相互叠加效应,以及景点外围因素对景点价值的影响。虽然旅行费用法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它已经被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广泛接受,并被美国有关部门的水开发项目和自然资源损失评价指南所采用[2]。旅行费用法被广泛应用于自然保护区游憩价值的评价。
2.享乐价值法。享乐价值法是从效用理论出发,即人们如果因为娱乐要素的存在而愿意额外支付一定的成本,那么此娱乐要素带给他的效用至少应该等于这个成本带给他的效用,就是说该娱乐要素的享乐价格就是这个成本。其局限在于:分析中很难剔除外围因素对生态服务价值的干扰;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享乐价格的大小有很大影响;需要大量的数据,资料需求很精确。因此,往往会低估了总体的环境价值。享乐价格法适用于自然保护区空气质量和水质以及噪音等方面的价值评估。
图1 自然保护区估价方法分类体系
3.恢复和防护费用法。防护成本法是指因为某种生态服务的存在而可以避免灾害的发生,如果没有这种生态服务灾害将无法避免,那么人类为恢复这种灾害所造成的损害所需的费用就是这种生态服务的价值。其优点是比较直观,易于使用人们的行为而不是言语作证据。其局限性在于人们还找不到一种能完全替代环境质量的物品,而且防护费用法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不一定可靠。恢复和防护费用法适用于大气、水或噪音污染、土壤侵蚀、肥力退化等价值评估。
4.影子工程法。影子工程法是恢复费用法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生态环境破坏后,人工建造一个工程来代替原来的环境功能,其环境资源价值损失就是替代工程的投资费用。当需要为对某一工程对自然资源所带来的影响、破坏程度和污染进行评价时,如果难以直接计算,就建立另一个能提供相同效用的工程(即影子工程)所需要的费用来进行评价。保护区森林生态产品缺少市场信息,为了测度其价值,需要在市场上寻找一种与其使用价值等效的替代物,替代物的市场价格就成为它的影子价格。影子价格严格地说不是现实的价格,而是资源投入的潜在边际收益,它比现实价格更为精确地反映社会资源供给和配置的关系,是许多经济学者在经济研究中提出的合理指标[3]。
5.人力资本法。人力资本法评价的不是人的生命价值,而是在不同环境质量条件下,人因为发病或死亡而造成的对社会贡献的差异,以此作为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经济损失。自然保护区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人类健康有很大影响,与健康有关的货币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预防和医疗费用、死亡丧葬费)和间接经济损失(病人、非医务人员护理、陪住、影响劳动工时造成的经济损失)。评价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可以用避免由于人体健康出现问题而造成损失所带来的价值来替代。
表1 自然保护区价值估价方法应用
6.生产成本法。生产成本法是指因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存在而引起的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导致产值和利润的变化,产值和利润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量。如,保护区生态系统对灌溉水水质的净化而带来的农田产值的增加。当其他要素不变,只考虑环境要素变动时,就可以估算出生态服务的价值。这种方法的难点在于确定“剂量—反应”关系,一种生态服务会给某一经济活动带来多大收益量,如何确定各自比重,要依据大量的数据进行科学推算。该方法适用于容易确定“剂量—反应”关系的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
7.替代成本法。假设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可以通过人造系统来提供,那么,生态服务的价值就相当于人造系统的成本。如,森林涵养水源每年给社会带来的收益很难计算,但可以假设如果不存在森林,把森林涵养的水量和能蓄同等水量的水库相比,则水库的投资、运行、管理所需的费用,就成为森林涵养水源的评价值。替代成本法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替代工程的合理化成本以及替代工程是否在经济上完全等价等都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替代工程和生态系统服务各自的溢出效应是不一样的。
8.机会成本法。机会成本法又称收益损失法。任何一种自然资源的使用都存在许多相互排斥的备选方案,为了作出最有效的选择,必须找出社会效益是最大的方案[4]。自然资源是稀缺的,选择了一种使用机会就会放弃其他的使用机会,也就失去了其他使用机会所得到的效益。那么,其他机会中获得的最大经济效益,称为该资源选择方案的机会成本。如,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文化遗产等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就会减少林业、地矿、文化等部门的经济效益,这些部门所减少的经济效益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机会成本。
模拟市场法是公共物品价值评估的一种特有的重要方法,适用于缺乏实际市场和替代市场交换商品的价值评估,它能评价各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模拟市场法的主要应用方法是条件价值法。
自然保护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大部分属于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由于没有市场交换和市场价格,支付意愿的实际支出和消费者剩余都无法求出,西方经济学发展了假设市场法,采用直接询问人们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支付意愿的方法,来获得公共物品的价值,这就是条件价值法。它是一种直接评估方法,利用效用最大化原理,采用问卷调查直接询问人们在模拟市场中的对某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改善的支付意愿或放弃某项服务功能而愿意忍受的接受意愿,以此揭示被调查者对环境物品和服务的偏好,从而最终得到公共物品的非利用经济价值[5]。条件价值法在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评估中得到广泛应用。其局限在于个人意愿偏好在直接调查中,被调查对象的有意夸大或减小支付意愿,会使计量不准确。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在自然资源价值(包括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案例研究和理论探索,为自然保护区价值评估做了理论和方法上的铺垫,通过上述对自然保护区价值估价方法的比较分析,选择出保护区各种价值相对应的评估方法(见上表1)。
本研究通过上述对自然保护区总价值的界定(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保护区价值估价方法的比较分析,选择出保护区各种价值相对应的评估方法,以便为自然保护区的产品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进行计量评价,为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自然保护区类型复杂多样,本文介绍的评估方法仅是针对森林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而言,而且由于评估方法不完整,参数需要修订,也不能完全评估生态环境的真正效益;同时,由于目前尚缺乏适当的评估方法,尚有许多生态价值未能评估,核算生物多样性的存量及价值是一项非常艰难而复杂的工作。
[1]Tom Tietenberg.Environmental and Natural Resource E-conomics[N].严旭阳,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311.
[2]徐 慧.自然保护区经济价值评估研究——以鹞落坪自然保护区为例[C].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3:1-73.
[3]曾 诚.我国森林生态价值评估研究进展[J].西南林学院学报,2005,(25):75.
[4]向会娟,曹明宏.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评估计量[J].安徽农业科学,2005,33(11):2164-2165.
[5]陈 琳,欧阳志云,王效科,等.条件价值评估法在非市场价值评估中的应用[J].生态学报,2006,26(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