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程远,金连海,王柳行 (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吉林 132013)
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首要资源,其卫生服务能力直接影响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本研究通过分析吉林省乡村医生现状,查找吉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阐明吉林省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教育的紧迫性,并为进行吉林省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对策研究奠定基础。
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吉林省卫生厅卫生人力报表和问卷调查数据。
(1)文献回顾法:查阅2004至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1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2010年、2011年吉林省卫生人力统计报表、2007至2011年乡村医生学历教育相关的核心期刊文献。(2)问卷调查法:自行设计问卷,以吉林医药学院“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毕业的3届709名乡村医生为对象,对其执业资格考试情况进行自填式问卷调查。(3)统计分析: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对相关的法律、政策、文献资料等进行定性分析。
2004至2010年吉林省乡村医生数(包括乡镇卫生院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和在村卫生室工作但未取得“乡村医生”证书的人员)、平均每村乡村医生数、平均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数总体呈上升趋势(表1)。
2010年,吉林省乡村医生大专及以上学历1 645人(2011年统计数据未公布),占11.33%。2011年,吉林省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2 523人,占16.56%。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88人,占12.41%;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621人,占87.59%。在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中,参加过考试没通过293人,占47.18%,其中认为笔试难度大147人(50.17%),认为技能考试难度大15人(5.12%),没有针对性培训123人(41.98%),其他8人(2.73%);没参加过考试328人,占52.82%,其中不愿参加 1人(5.49%),学历不够 186人(56.71%),没有时间参加53人(16.16%),其他71人(21.64%)。
表1 2004至2010年吉林省乡村医生数量变化情况(人)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吉林省乡村医生数量已基本达到国家要求,能够基本满足村级卫生组织需求和农村卫生服务需要,为建立合理的新时期农村三级保健网奠定了基础。
我国乡村医生教育和执业化转化水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存在差异。吉林省乡村医生执业化程度略高于甘肃省的 11.4%和广西的4.74%[1-2],但2009年全国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占16.99%,河北、云南、内蒙古、贵州四省的平均水平达到18.6%[3-4]。吉林省乡村医生职业化程度不足,与《中国2001至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15年85%的乡村医生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的目标相差甚远。分析调查数据可见造成吉林省乡村医生执业化程度低的原因:一是,乡村医生的学历不够,客观上无法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二是,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笔试难度大,并且没有针对性培训。鉴于吉林省目前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程度低,转化困难的现状,应建立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培训制度。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培训地点选在乡村医生就近的高等医学院校,培训内容和学时由省卫生厅牵头组织制定。
吉林省乡村医生队伍学历偏低,与《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提出的目标仍有差距。2009年甘肃省、辽宁省乡村医生队伍大专及以上学历均超过18%[5-6]。学历层次低不仅影响其卫生服务能力,导致广大农民群众无法得到优质的医疗救护,而且乡村医生的学历不够,使其客观上无法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进而阻碍了其执业化转变。学历层次不足已成为制约吉林省乡村医生执业化建设的瓶颈。《执业医师法》的出台为我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是我国乡村医生的必由之路,现行的乡村医生制度必然随着该法的出台而逐步退出历史舞台[7]。吉林省在2006年启动了“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是吉林省首次针对乡村医生进行的学历教育。目标是:从2006年起,利用5年时间,为全省10 107个行政村各培养1名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虽然在未来几年将有一定数量的大专学历毕业乡医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使得乡村医生队伍中符合执业化入门资格的比例大幅提高,但是吉林省“培养项目”原计划5年培养10 000人的目标并没有实现,实际情况是2006至2010年仅招生6 000余人。吉林省仍需继续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建立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制度,按照“控制总量、提高素质、调整结构、转变机制”的原则,对乡村医生进行专科层次的普训,突破制约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卫生服务能力[9]。另外,还应注意完善学历教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
综上,吉林省乡村医生数量已基本满足村级卫生组织需求,但队伍学历结构仍需优化,执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吉林省迫切需要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建设一支学历结构合理和专业素质较高的乡村医生队伍,为促进其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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