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继红,崔 静,丘莉莉
(江门中医药学校,广东 江门 529000)
练习次数对中职护生护理操作技能掌握的影响研究
肖继红,崔 静,丘莉莉
(江门中医药学校,广东 江门 529000)
目的 探讨练习次数对中职护生护理操作技能掌握的影响,以便在护生练习操作时,选择最合适的练习次数。方法以班为单位选取180名护生分A(5次)、B(8次)、C(10次)3组,采用类实验性设计中的不对等后测实验方法。结果 练习后A组成绩较B组、C组低,经统计学分析有显著性差异(P<0.05);而B组与C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 护生练习操作8次,能达到护理操作技能的记忆保持,提高练习效果。
练习次数;中职护生;护理操作技能
目前中职护理操作技能教学中缺乏系统的练习规则。练习的随意性使得护生护理操作技能训练成为无效劳动,难以达到动作技能的保持,保证练习效果。为此,我们根据心理学理论,发现在护理学技能教学上,学习护理技能都要经过一定量的连续练习,才能达到护理操作技能的记忆保持过程,避免“高原现象”[1]。那么,究竟练习多少次最为合适呢?本研究正是探讨这一问题,在护理操作技能教学中,寻找出练习次数和护生能动性的最佳结合点,既发挥出护生的潜能又不使护生疲于重复练习而失去学习兴趣和动力。即在护生练习操作过程中,量化练习次数,从量变到质变,使护生达到各项操作记忆的保持,将操作过程中的出错次数降到最少,从而提高护生对护理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中等职业学校2010级护理专业1、2、3班学生。以班为单位选取180名护生分A、B、C 3组。样本纳入标准:(1)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护理专业学生。(2)愿意参加本次研究。(3)已完成第一学年基础课程学习的二年级护生。
1.2.1 操作项目选择 在各项护理操作项目中,注射类项目(皮内、皮下、肌内、静脉注射)难易适中,耗时相当,具有代表性,将这4项护理操作技能作为首选实验项目是可行的。
1.2.2 实验方法 A、B、C 3组护生在同一教师示教后练习操作,根据练习曲线[1]规律规定连续练习次数,A组5次,B组8次,C组10次。完成后进行第一次操作考核,一星期后进行第二次操作考核。采用广东省统一的基础护理操作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1.2.3 统计学方法 所得数据属计量资料,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对3组护理操作技能成绩分别用均数与标准差作统计描述,统计推断采用方差分析,进行前后两次比较。
表1 3组护生不同练习次数考核成绩比较(±s,分)
表1 3组护生不同练习次数考核成绩比较(±s,分)
注:A组与B组比较,F=12.4627,P=5.9300×10-4;B组与 C组比较,F=0.6384,P=0.4259
组别 训练次数 首次考核 再次考核 F值 P值A组B组C组581083.0833±4.41608 5.8500±4.16538 6.4667±4.2882 78.5500±6.336484.0333±5.0923 85.3333±3.8781 20.6712 4.5751 2.30541.3291×10-50.03450.1316
通过对180名护生练习次数的观察后证实,护生练习操作以8次更为合适。因为开始随着练习次数的增加,操作中的错误可以得到纠正,但当练习达到一定次数的时候,就不能纠正所有的错误。值得注意的是,在练习第8遍时绝大多数指标达到一个峰值,然后再经练习2次稍有上升。而且即使有上升,后面的进步也非常小,基本上处于平稳状态。从表1可以看出3种练习次数比较:练习5次的成绩较8次、10次低,经统计学处理有显著性差异(P<0.05);而练习8次与10次相比,成绩无显著性差异(P>0.05)。因此可以说,练习8次是操作训练的最佳点。因为随后的练习不仅没能使操作成绩进步,反而有退步,即使有缓慢进步,比之前8次练习的变化,速度与幅度都小得多。从表1还可以看出前后两次操作成绩的比较:练习5次的一周后成绩降低明显,经统计学处理有显著性差异(P<0.01);而练习8次与10次一周后成绩降低不明显,无显著性差异(P>0.01)。这说明练习达到8次以上即可获得护理操作技能的记忆保持。因为心理学实验证明动作技能一经学会后便不容易遗忘[1],也就是说达到动作技能的保持。
本研究不仅丰富了练习次数对中职护生护理操作技能影响的研究,而且对护理技能教学有重要的启示。长久以来,我们对练习次数重视不够,想当然地认为教师教过一遍,护生就应该学会,或者在护生练习时,也想当然地认为多多益善。本研究显示,练习次数并非越多越好,当达到某一最佳点后,操作成绩进步甚微,也就是说当护生的水平发挥到极致后,更多的重复练习作用不是很大。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该找出练习次数与护生能动性的最佳结合点,避免出现“高原现象”,既发挥出护生的潜能,又不致于使护生疲于重复练习而失去学习兴趣与动力。综上所述,护生练习操作8次,能达到护理操作技能的保持。
但本研究属于探索性讨论,由于研究对象的局限性,结论尚待进一步检验。
[1]姜安丽.护理教育[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G424.31
B
1671-1246(2012)17-00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