汹涌而来的“银发经济”浪潮

2012-09-11 08:09林凤鸣
中国房地产业 2012年6期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服务

○ 本刊记者 林凤鸣

养老和医疗,一如硬币的两面。根据联合国规定的标准,一个国家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60岁以上人口)或7%(65岁以上人口)时,标志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社会。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勇介绍,中国老龄化速度在逐步加快。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26%增加到16%;到2020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55亿,占总人口的17.8%。

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养老问题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突出问题。国家民政部提出养老机构要由单纯供养型向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娱乐相结合方向发展的功能定位。2006年6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政府出台的养老方面的政策为社会力量进军养老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但因政策涉及部门较多,存在政策协调难、落实难的问题,很多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成为一纸空文。

应运而生

与老龄化相伴而生的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遭遇困难:一是生育率下降直接导致家庭的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几倍增长;二是死亡率的下降推动平均期望寿命延长;三是21世纪将是老年人独居的时代,在许多城市老年人口中,空巢家庭增长到40%-50%,有的甚至达70%-80%,代际分离增加了家庭养老的困难;四是现代化生产节奏不断加快,劳动强度增加,由于时间、精力所限,成年子女越来越感到照料老人的担子沉重。尤其是对于卧床不起的老人来说,他们的子女更难以承担长期照料老人的责任。单独依靠家庭来解决大面积、旷日持久的老人照料问题是不可能的。一个庞大的市场已经悄然浮现,这就是养老地产。

所谓养老地产就是:包括居家式养老、租住式养老、爱心护理院、医院和超市等商业配套设施,同时集餐饮、娱乐、养生、保健于一体。从建筑设计、园林规划到装饰标准,这类养老地产的建筑产品开发接近于高端住宅产品开发的规律,创新核心在于适老化设计。其主要的产品形态包括:保险资金推出的升级版的养老机构,如养老院,把养老地产视做商业地产项目长期经营;开发商推出的养老地产项目。开发商通过经营老年社区而拓展出一种立体的开发经营方式,住宅、服务、医疗、旅游、度假、教育等产品全方位结合,这种复合地产项目的利润来源不止是住宅产品销售,还来源于完善的配套服务带来的增值效应。

中国的养老设施传统上是民政机构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最初以为“三无”老人服务的社会救济为主,近年来逐步走向了社会化,但仍然是以非营利社会福利为主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空巢家庭的剧增,建立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高端养老项目迫在眉睫!

发展现状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样的意境和居所,千百年来,曾经是多少人向往的理想栖居之地。而能够拥有一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更是每一个对生活抱有向往的人们共同的梦想。

目前我国的养老产业水平还很低,不论是养老床位数量、还是养老人群的收入水平以及养老项目的低水平软硬件配置问题一直很突出。但对养老地产的前景,无疑是相当看好的。这从房企以及保险机构大力追捧养老养生地产项目的现状已经十分清楚。全经联养老养生地产委员会成立以来,很多业内人士对于委员会给予了很高的期望。期望对养老养生产业地产的研究上水平,改变养老地产投资人与养老产业很脱节的现状。

但是,目前国内的环境还未达到支持养老地产全速发展的程度,养老地产的发展尚存以下困境:一是政策优惠无保障。由于养老地产的带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所以政府的政策扶持对养老地产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养老地产的投资者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一般来说,政府会在税收减免、土地取得、贷款政策等方面给投资者提供政策上的优惠,但在中国,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都是针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而言的,还没有任何具体政策表示可以对养老地产的开发过程提供优惠,如在用地政策上,只有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可采用划拔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这种无保障的政策是养老地产投资者首先要面临的风险。

二是新兴市场不稳定。养老地产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自然要面对新兴市场所要面对的风险。由于人们多对这一产业还不熟悉,所以可能需要一个适应期,再加上老年人风险意识很强、行事谨慎等原因,使得养老地产的投资者可能出现面对着巨大的消费群体却卖不出房子的风险,而且出售使用权的项目风险更高。

三是投资额高。养老地产消费群体的特殊性要求投资者在建造老年社区时,要投入比普通住宅项目更多的资金。如养老地产社区的无障碍通道、慢速电梯等方面的成本比普通商品住宅社区要高30%-50%。另外,养老地产项目在配套方面的投入很大,如医疗保健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商业购物中心等大量的医护及配套设施设备,对企业来说是很重的负担。

四是回收期长。在发达国家,老年人入住老年住宅有“倒按揭”、“以租换租”的形式,但在中国目前尚未有成功案例。目前国内有几个养老地产项目将开发的住宅向老年人出售使用权,老年人去世后,房屋使用权可转给亲友,但使用期限到期后开发商会收回,实践证明这种出售使用权的方式并不成功。目前我国老年人更青睐于租赁或购买(所有权)的方式入住养老地产,因养老地产配套设施较多,养老地产项目需要投资者进行一定时期的经营才可以收回投资,这种长时间的占用资金一方面增加了机会成本,另一方面也在无形中扩大了投资者的风险。

五是后期物业管理要求高。养老地产入住人群的特殊性,要求其要有更加完善的后期物业服务,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管家式服务、医护服务、保健服务、活动组织、日常课程、特殊饮食护理服务等,这些服务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可以说是有心无力。

由于以上困难的存在,虽然目前很多房地产公司在研究养老地产,但介入养老地产的开发商很少。现在养老地产在我国大部分省份还是空白,国内纯粹作为养老地产项目来发展的楼盘屈指可数,做得比较好的有北京的东方太阳城、广州的友好老年公寓、台湾的长庚养生文化村、湖南长沙的康乃馨国际老年生活示范城等。

前景可期

此前出台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因此,为鼓励更多的开发商进军养老产业,政府需要出台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调动开发商开发养老地产的积极性,《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培育扶持,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支持其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三是“推动社会专业机构以输出管理团队、开展服务指导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引导养老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收养政府供养对象,共享资源,共担责任”;四是“有针对性地进一步研究制定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医疗等相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有关税收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与落实,在当前房地产也不太景气的情况下,比较给养老地产开发商注入强心针。在巨大的商机面前,如何抢先分享到养老产业这块“朝阳蛋糕”是开发商们急需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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