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超对接”经验对我国的借鉴及启示

2012-09-10 00:50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韩柱
中国商论 2012年4期
关键词:农超对接农超蔬果

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韩柱

1 农产品市场外流通体系

日本政府1971年公布了新的《批发市场法》,在改造和整顿批发市场的同时,为了减少流通环节和流通费用、稳定物价,大力发展和创建了不经过批发市场的流通渠道,即市场外流通渠道。对此,日本政府引导农协组织和生产者,进行计划生产、计划出售,成立集配中心,与生协组织等消费者团体或超市、零售店对接,形成产地直接的市场外流通体系。为了促进生产和销售直线结合,日本政府制定出台了“蔬菜价格稳定对策纲要”、“农产品直接交易推进措施”、“产地直接补助法”和“共公设施许可”等政策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市场外流通体系的建设。

市场外流通的主要形式有契约交易和产地直接两种形式。契约交易形式主要包括加工原料农产品的契约交易,农业资本和农外资本的农畜产品的预约交易,农畜产品契约交易等三种形态。产地直接方式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交易,生产者和消费者团体直接交易,生产基地——集配中心——消费者团体或生产基地——集配中心——超市的直接交易,生产基地和公共机关集会所的直接交易等四种形态。

2 蔬果市场编制与农超对接

2.1 主产地形成与专业化、规格化生产

1960年《农业基本法》实施以后农业生产选择性扩大的进展下,日本各地兴起了生鲜蔬果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1966年的“蔬菜生产销售稳定法”的颁布进一步巩固了蔬果生产的产地形成。到了1970年代,蔬果生产已实现了设施化、专业化、规格化、商品化,为农超对接提供了稳定的商品供应保障。

2.2 农协共同销售体系建设

日本农协组织是面对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生产者应对农产品市场而产生。这种农民组织的协同行动,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专业化、单作化生产的深入发展,逐步形成了农产品销售行动的组织化、集团化、共同化性能的农协共同销售体系。1961年《农业基本法》实施和流通现代化政策,使农协组织的共同销售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标准化、机械化程度。1972年,全国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全农)成立,标志着农协系统三级组织共同销售体系的建立。农协系统三级组织共同销售体系采用商流和物流分开方式,全农负责商流、县经济联和单位农协(系统农协)负责物流形式组织全农“集配中心”,形成与大型产地、大型批发公司、大型超市相结合的生鲜蔬果销售体系。

2.3 现代化物流建设

1960年代到1970年代,日本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流通现代化政策,对于流通主体的组织化、合作化建设和经营方式的机械化、规格化进行改革。大力推进物流设施与技术革新活动,大力建设道路、港湾、仓库等物流设施和导入低温流通技术和电子化信息系统、现代包装、管理、保管技术。从此,农产品的远距离输送条件为基础的广域流通体系形成,为农超对接提供了物流条件。

2.4 连锁超市网络形成

1970年代,以大城市为重点的各大超市,把分店扩展到全国各地的中小城市,形成了日用百货与食品蔬果销售的网络体系。据通产省统计,1964年的3620个连锁超市,在1974年发展到120304个店铺,零售业全体销售额的比重从4.7%提高到10.6%。这些连锁超市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结合批发市场和零售业的商业功能,以采购与保管的集中管理进行生鲜农产品的购销活动,形成遍布全国各地的零售业销售网络。

2.5 政策支持与流通体系改革

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1970年前后,因基础设施建设高潮和货币投放量过多而引起的物价飞涨,通货膨胀引起了农产品价格上涨,生产过剩而价格波动激烈等问题,直接影响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稳定农产品价格成为政府首要任务。因此,1971年修订《批发市场法》进行中央和地方批发市场的整顿、改造的同时,颁布《蔬菜价格稳定法》对于农超对接采取鼓励和资金、设施方面的支持,积极推进生鲜蔬菜的批发市场外流通体系建设,为农超对接提供了发展机遇。

3 农超对接模式及其运行机制

3.1 农超对接模式

1970年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超市与农业生产直接对接的经营,成为日本生鲜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其主要对接模式是以蔬果专业化生产的单位农协组织和超市对接模式;任意组合的农民合作社与超市对接模式;个体生产农户与超市对接模式以及全农集配中心、县经济联合会、农业生产基地、企业直营农场和其他生产销售组织与超市对接等模式。其中全农集配中心规模大、样品多、设施齐全等优势,设置在东京、大阪、横滨附近,主要针对大城市圈超市销售的蔬果供应;县经济联收集的生鲜蔬果主要针对中央批发市场或全农集配中心,一部分进入区域内超市;农业生产基地和企业直营农场生产的生鲜农产品主要供应加工企业原料,少部分与超市对接。

3.2 农超对接运行机制

农超对接模式的运行机制有多种形式,有些大型超市自己拥有集配中心或委托关联企业、物流配送中心采购生鲜蔬菜水果。以产地直接对接的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点;

3.2.1 价格决定方法

农超对接的首要理念是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参与价格形成。价格决定方法主要是根据批发市场价格变动进行价格决定占半数以上,考虑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决定来看,水果多于蔬菜。另外,根据生产者生产成本和超市单方决定价格明显少于前两项。主要原因是超市方面很难掌握生产成本,也无法独自实施价格决定,只好参考市场价格决定生鲜蔬果产品价格。

表1 农超对接模式运行机制 单位:%

3.2.2 产品规格要求

农超对接的第二个理念是消除批发市场流通的过剩包装、复杂而严格的规格标准和等级,并严禁非价格竞争和铺张浪费。但是超市采购生鲜农产品的规格要求,无规格品和规格外产品只占全体生鲜蔬果的蔬菜2.5%、水果10.6%,根据批发市场规格要求和超市独自要求占水果89.4%、蔬菜97.5%的高位。无规格或未能达到标准的蔬果产品无法进入超市,农民只能自家消费或废弃。

3.2.3 输送手段确保

降低流通费用,追求经济效益是农超对接的第三个理念。农超对接实际运行中超市承担生鲜农产品的输送和费用极少数,水果只占10.7%、蔬菜17.8%。输送责任和费用的承担80%以上被落在生产者或生产者团体、集配中心,超市方面的低成本采购意向极其强烈。

3.2.4 容器利用方法

生鲜蔬果产品的保鲜、安全卫生也是农超对接追求的一种理念。生产者或集配中心等使用专门包装和输送简易保鲜箱按时送到超市。容器利用方面使用纸箱较多,并且要求多次使用。专用保鲜箱的使用主要集中在水果和高级蔬菜产品运输过程中,无容器输送只占4.4%~11.5%,保证了蔬果产品的鲜度保存和卫生安全保护,不仅节约了流通经费,还减少了输送过程中的损失。

4 日本农超对接的经验与启示

4.1 建立健全市场外流通体系

日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1970年代,遇到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混乱时,采取了积极批发市场外流通体系建设。在原有的早市与集贸市场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农协组织与生活协同组织以及超市的生鲜农产品流通中参与,建成了与批发市场并存的市场外流通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流通不合理现象和物价不稳定因素。我国目前也面临着农产品价格不稳定,通货膨胀、供求不协调等局面。应借鉴日本经验大力培养大量消费团体和农民组织,鼓励参与生鲜蔬果流通领域,并鼓励和规范原有早市、集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重点培养作为大众消费场所超市的各项设施建设和生鲜蔬果流通功能,建设以多种经营主体组成的市场外流通体系。

4.2 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

众所周知,农业协同组合是日本发展农业的一种法宝。战后,日本政府对农协组织基地进行改革,消减零散弱小的农协组织进行合并、重组后,1960年代建成了以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形同农协组织。197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变革,进一步改造农协系统,建立了系统农协——县经济联——全农的三阶段共同销售体系,组建全农伞下的“集配中心”,有效地进行了“农超对接”,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合理化和现代化建设。我们应借鉴日本经验,努力培养以农产品销售为中心的农民合作组织,尤其在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地区建立农民合作社为主、其他流通企业为补的生鲜蔬果销售的集配中心,基于区域经济规划,形成农产品流通圈,搞活生鲜农产品流通,消除农产品供求不平衡,稳定农产品价格。

4.3 鼓励多元化农超对接模式

日本农超对接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真正发展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农超对接模式多种多样,70年代发展阶段是采取了对接对象的多元化模式。80年代,超市采购生鲜蔬果主要依靠全农“集配中心”。全农“集配中心”运行时采用商流和物流分离经营,全农负责各地超市的订单、结算、信息交流等,县经济联和单位农协组织负责产品收集、包装、分类、向各地的各大超市输送等业务。我国农超对接刚刚起步阶段,分清“农超对接”与“超农对接”模式,应先采取对接模式的多元化形式,积极培养农民合作组织与农业生产基地,进行“农超对接”。

4.4 完善农超对接运行机制

日本农超对接模式采取多元化形式,其对接运行机制有以下特征。价格决定因为无法掌握生产者生产成本,所以超市方70%以上产品参考批发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决定;产品规格也参照中央批发市场规格要求;产品输送基本上由生产者或其他团体承担,很少部分由超市方承担;容器大多数由超市方提供,进行纸箱或专用容器进行包装,并且为减少费用多次使用。我国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或农民合作社对接时也可以借鉴日本农超对接模式的运行机制,采取参考批发市场的价格和规格,避免独自定价,损伤一方的做法。超市应在采购生鲜农产品时选择多次用容器进行购货,货物输送交给其他物流部门承担,可以降低购货费用,减少成本,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廉价产品。

从日本的“农超对接”可以看出,对接的关键在于政府的指导作用。仅仅靠超市和农业生产者是不理想的,单靠超市方更是远远达不到预期目标。必须创造农超对接的市场环境和物流条件,组织运行机制才能实现降低流通环节,减少流通费用、稳定物价的目的。日本经验还告诉我们“农超对接”时过于强调产品规格化和标准化,不但不能减少流通经费和降低产品价格,反而会增加费用,增加农民和农业生产销售组织的负担。

[1]贾敬敬,王喆.中国农产品加工发展战略[M].科学出版社,2005(9).

[2][日]竹中久二雄.增补现代农产品流通[M].全国农业改良普及协会,1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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