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冯志桔
这几年给施工企业做项目多了,经常发现很有意思的事情。客户开验收大会时,经常会提到他们的项目管理系统如何如何,自己自然就产生一种错觉,客户什么时候上了公司的项目管理系统?后来在深入了解时发现,原来客户说的所谓管理系统,主要是指土建行业的项目管理;公司的项目管理,主要指的是软件行业的项目管理。既然容易令人混淆,那么两者自然就有共通之处,由于都属于项目管理的范畴,在软件企业和施工企业交流时,大家都使用项目管理的知识,但感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此,笔者从工程行业、软件行业的不同角度审视施工企业的信息化项目,整理出各自的异同,在此与大家分享。
同样都是属于项目管理的范畴,但土建行业的项目管理和软件行业的项目管理的合同额存在具体的差异,非一个数量级别的,因此两者之间项目管理是存在极大的差异的。
在土建行业中,尤其是公路铁路行业,一个施工单位承接的项目一般都是几个亿,甚至是几十个亿,业主在同一期间项目的总和可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即使是建筑行业,施工单位承接的项目也有几千万、过亿的合同额,整个过程一般也是过亿,甚至是十亿元以上。
软件企业承接的施工单位信息化项目,一般都是几十万级别的,百万级别的也有一部分,但千万级别的基本上没有。同时,在施工单位同一时间内信息化的总额,可能只有几十万或者几百万而已。
因为合同额的不一样,导致同样是项目管理,所采取的步骤也是不一样的。众所周知,严格按项目管理的规程去办事,越规范就越能摆脱人的因素,项目获得成功的可能性就越高。作为奴隶翻身做主人,施工单位摇身变为业主了,以前业主是怎么对付我们的,那我们就怎么对付软件单位。其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业主对付施工单位的很多行为都是科学的,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
施工单位有时也会很郁闷,为什么不能有效推行呢?为什么出现“妹子大过主人婆“的现象呢?其实想想也很简单,用招聘来做类比就很容易理解了。如果单位招聘月薪一两千的普通员工,一般流程是面试一次,顺利的话不到半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了。但是如果是要招聘一个月薪几万或几十万的高端人材时,那流程就复杂了。首先,需要先找猎头公司或者是相熟的业内人士介绍,然后是一面、再然后是二面,经过若干次的面试,在数周甚至数月以后才能招聘到合适的人材。
同理可推,施工企业的信息化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软件企业的合同数额,在合同额不变,或者没有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施工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否能顺利完成吗?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分析,才能给出更明确的解决办法。
传统意义上,在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中既然企业是业主,那软件公司自然就是施工单位。如果两者都是严格按此角色入戏,那这个信息化项目就越来越接近死亡的边缘。因为在土建项目中,除了有业主之外,还有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运营公司等多个单位,缺一不可;而在信息化项目中,业主有了,施工单位也有了,但设计院、监理公司、运营公司却缺少了。当然,也可以由业主来充当运营公司,但设计院、监理公司角色,由业主来充当是否可以呢?答案是绝对不可以的。除非施工企业的信息化部门本身就是一个软件公司,否则不能代替专业性如此之强的角色。那让软件公司来代替设计院、监理公司的角色,是否可以呢?在某个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的,但软件企业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往往是弊大于利。还是需要请独立的设计院、监理单位参与到信息化项目中,但邀请设计院、监理单位参与又受到合同额的制约,即使抛开合同额,真的请了独立的设计院、监理单位,根据企业特点和信息化标准,做出企业信息的设计图纸、监管标准,还会产生以下两种情况:
a.如果和软件企业现有的产品、项目类似,那软件企业还会坚持做下去,大不了之后再走变更流程(要符合软件企业的要求,最有可能的是软件企业和设计院、监理单位勾结,这样成本最少,风险最少)。
b.如果差异巨大,软件企业会说,亏本的生意没办法做,谁设计的就谁来做。
产生这样的原因,主要还是牵涉到软件企业在信息化项目的定位问题。
●电影公司
国内的电影模式如下 :导演寻找剧本,根据剧本讲故事,然后选择投资人并编制电影预算。导演根据预算以及实际的资金到位情况,选择演员、美工等工作人员进行电影拍摄、剪切等工作。电影完成后期制作后,寻找电影院进行播放,对电影进行简单剪切,根据播放收益,电影院、投资人、导演根据约定比例分享票房。
软件产品的工作流程:产品经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规划,根据产品规划制定预算,然后争取公司(或者是外部资金)资金投入,最后选择设计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等完成产品开发。产品发布版本后,把产品卖给不同的用户(十年前,典型的方式是卖光盘)。
在这个定位中,产品经理就是导演,软件公司老板就是投资人,程序人员就是电影制作的工作人员。用户就是电影院。
软件和电影有一个很明显的共同点:都是可复制性,尤其是现在的电影使用了大量的电脑技术。从广义来说,一部电影也可以认为是一个软件产品;基本上现在的大型游戏,越来越接近电影的制作流程。但施工企业的ERP产品,可以看作是电影么?软件公司是电影制作公司,客户尤其是施工企业可以看作是电影院,观众就是使用产品的用户,是否可以将电影的运作模式带入到施工企业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呢?这个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论证。
● 设计院模式
现在工程领域建设的模式:业主根据需要确定工程的价格范围、各项指标,聘请对应专业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设计院按工程造价按一定比例收取设计费用,然后提供设计图纸,计算依据等文件。业主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支付工程款、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后,业主建立运营公司,获取运营收益。
由于合同额、角色定位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软件公司在建设施工企业信息化项目时会采取不同的策略。策略选择的差异会导致各施工企业的信息化收益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