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茅利荣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道德建设是达到“精神富有”的生动实践
□ 茅利荣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我曾经读过两篇文章。一篇叫《精神富有者》,讲的是:深圳宝安区万丰村党支部书记潘强恩,他非常爱学习,花费20年时间出版了长篇小说《浴血青山》,其理论文章也多次获奖,他既是一名农民企业家,更是客串理论与文艺之门的学者。他指着家里的书说:“要想做一个有作为的人,必须博学。书可以给人以智慧。钱可以不多,书不可以不多。”另一篇叫《精神万元户》,讲的是:武汉石油化工厂供电车间焦志华省吃俭用先后为二十多位病残特困者捐款一万多元,有人问他这样做的原因,他说,“人活着不能光顾自己,还应当帮助别人。我想做个‘精神万元户’,让病残特困者也能过得好一些。这比我一个人吃好、穿好更有意义。”从这两篇文章的主人公身上,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一种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道德风尚、纯真的思想感情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一个人如此,一个国家、民族亦是如此,需要一种精神的激励与梦想的追求。精神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精神却是万万不能的。从我们浙江、吴兴来看,就目前发展阶段而言,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缺钱,物质富裕不是主要问题,新的发展任务更应侧重在精神层面,即“精神富有”上,而要实现“精神富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物质上的富裕可能带来心理上的愉悦,但并不代表精神上的富有。新时期,城乡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从追求生活必需品到追求高档消费品,从追求物质生活的丰富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从关注经济发展到关心政治文化。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总目标,“精神富有”第一次被提到了未来五年发展战略的高度。对于“精神富有”的理解,我借用浙江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胡坚的一段话:“简单地说,就是要在注重往口袋里装东西的同时,更加注重往脑袋里装东西。要装理想信仰,让人活得有希望;装道德修养,让人活得有品位;装科学知识,让人活得有素质;装共同价值观,让人活得有教养;装传统文化,让人活得有内涵。”而道德建设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必须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夯实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我和谐发展的道德基础。
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涉及“精神富有”部分对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的学习体会是:要实现“精神富有”,首要是有道德情感,道德的力量可与任何财富媲美;要深刻领会道德建设是达到“精神富有”的生动实践,必须准确把握好道德建设与“精神富有”。
民间道德力量是实现“精神富有”的内在生命力。城乡群众身边每时每刻都发生着生动的道德故事,这些扎根在群众当中的感人至深的事迹是人性最本质的体现。在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时,必须大力激发民间道德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这种力量开发出来、凝聚起来,向前推进,只有真正根植于民间的道德力量才具有无穷的生命力。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精髓”,发挥道德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教育和激励群众,是实现“精神富有”的最好体现。浙江相继涌现了“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等一系列道德典型,被中央文明办赞誉为“道德高地”,这是“精神富有”的灵魂所在。近年来,我区从不同层面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基层呈现出来的“凡人善举”,如“最美夫妻”王木根夫妇、“最美丈夫”顾丙荣、红枫西村社区好人刘学冬、寒冬奋勇救老人的陶百根等一大批先进典型,通过这些身边好人好事来教育人、影响人、感召人,带动全社会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这些来自社会大众的高尚道德情操已成为了社会大众道德向善的精神动力,更成为了我们共同迈向“精神富有”的宝贵财富。
道德载体途径是实现“精神富有”的重要驱动力。浙江推出的“春泥计划”、“双万结对共建文明”等载体都是提升道德风尚、增强精神力量、铸造精神家园的重要载体,更是促使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蓬勃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区在探索创新道德载体,满足城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上作了大量探索尝试,如我区的社区“道德门诊”和农村“道德评议会”曾得到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的充分肯定。在加强城市社区公民道德教育、监督城市居民道德素质养成、营造温馨和谐社会氛围上,我区扎实推进社区“道德门诊”建设工作,通过开设“道德大讲堂”、组建“道德巡访团”、设立“道德门诊室”、创建“道德展示馆”等,引导社区居民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推动社区文明和谐,促使该载体成为化解矛盾的“减震器”、凝聚人心的“粘合剂”。在加强农村道德建设工作中,我区推广“道德评议会”建设工作,组织和发动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形成了夸新人新事、批歪风陋习的强大道德舆论,淳化了本地的村风民风,纠正了陋习。通过创新方法载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城乡群众的主体作用,是新时期加强道德建设、实现“精神富有”的有效载体。
道德制度约束是实现“精神富有”的强大助推力。在西方国家,人们很害怕“劣迹记录”,哪怕是坐公交车逃一次票,这样的劣迹记录,都会对找工作、贷款等产生很不利的影响,大家十分谨慎,不敢“败德”,这说明道德建设机制在道德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中国文化传统中,道德被看成是一种“软性规范”,主要靠教育、学习、自省、舆论等引领。当我们认真研究道德的成长和践行规律时,还会发现,“硬性约束”对道德建设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社会各种利益的诱惑、价值多元化等思潮的冲击,制度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我认为,通过强制性的道德导向把人的精神引导到适应时代要求的境界,是人自身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更高层次的以人为本。在社会变革时期,面对行政工作法制化、诚实守信在弱化、社会心态在恶化、道德滑坡趋势化、舆论监督全民化的趋势,当道德的成长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时候,应该尽快建立起相应的道德秩序,在加强教育的同时,采取适当制度手段来推动道德成长,势在必行。我们看到,省委确定了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容的当代浙江人的共同价值观,颁布了《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出台了“浙江省公民道德养成计划”等,这些举措都是推进道德制度化建设的具体体现。因此,道德建设促“精神富有”更需要制度的规范。
有一个哲学家这样说过:“所有那些从外部降临到人身上的东西都是空虚的和不真实的。人的本质不依赖于外部的环境,而只依赖于给予他自身的价值。”这位哲学家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他的精神世界,他的灵魂和意向,告诉我们,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精神的富有者。
责任编辑:孙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