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基于细分商品角度

2012-09-06 03:31耿晔强马志敏
关键词:贸易农产品国家

耿晔强,马志敏

(1.山西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山西太原 030006;2.太原师范学院 政法系,山西太原 030012)

一 引言

目前新兴市场经济增速加快,内需增长旺盛,特别是新兴市场贸易增幅大于同期发达市场,新兴市场进口额占全球进口总额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当前所占的比重为45%,而上世纪90年代末为30%),新兴市场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发挥了良好的缓冲作用,新兴市场可能会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新兴市场成为中国重要的投资来源地和目标地,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合作关系日益加强。入世以来,中国对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从1%提高到13%;进口额的比重从2%提高到13%。在农产品方面,近年来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贸易额连年攀升(如表1所示),巴西、阿根廷、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已成为中国重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这得益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也得益于中国农业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显示,中国对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为137.67亿美元,比2001年增加31.93亿美元,年均递增17.63%;同期,中国自主要新兴市场国家进口的农产品额从43.02亿美元增加到320.2亿美元,年均递增高达24.99%。十年来,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迅速发展,农产品贸易规模和潜力将日趋扩大。在此背景下,本文从农产品细分角度深入研究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及其结构特征,对预测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未来农产品贸易格局演变趋势,促进中国农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从而推动新兴市场战略实施,进一步升级和深化市场多元化战略,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

表1 中国对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进出口额 (单位:亿美元)

表1 中国对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进出口额 (单位:亿美元)

二 文献回顾和研究方法

(一)文献回顾

随着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经贸关系的日益密切,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研究已逐步成为国内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也日渐增多。朱允卫(2005)对中泰两国1996—2003年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结构呈现出很强的互补性;而在2002—2003年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变动主要是由产业内贸易引起的,且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1]周丽、展之爱(2009)结合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现状,运用Grubel-Lloyd指数、Bruelhart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Thom&McDowell水平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对中泰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进行了研究,发现在1996—2006年间,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是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并从发挥区位优势、实现规模经济和实施产品差异化三方面提出了发展我国与泰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对策建议。[2]孙艳艳、盛术俊(2007)基于HS编码将农产品分成4大类,分别计算了每类农产品的克鲁勃和劳埃得(G-L)指数,认为中国—东盟各国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虽有上升的趋势,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农产品贸易主要依赖产业间贸易。[3]刘李峰、武拉平(2007)使用G-L指数分类测算了中国与巴西、阿根廷、智利南美洲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情况,发现中国与各国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值普遍较低,中国与南美各国的农产品贸易以传统的产业间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水平很低,各方贸易的基础仍然是农业资源禀赋的差异。[4]孙东升(2007)认为中印双方在活动物、水产品、禽蛋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水果、香料、谷物等产品上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实现资源的互补、农产品优劣势的互补;在花卉、蔬菜和杂项食品等产品上以产业内贸易为主,这表明中国和印度在这些产品上有差异性偏好和需求,双方各有所长,互有所需。[5]梁雪、崔振东(2009)从静态、动态以及结构三个角度分析了中日韩三国之间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状况,结果表明,中国与日本、韩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方式为主。[6]吴学君(2010)研究表明中俄两国农产品的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很低,不超过0.04,远低于0.5,这说明中俄两国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很低,两国农产品贸易模式是基于资源禀赋的产业间贸易,互补性较强。[7]

从已有的文献可以看出,大部分只关注中国与某个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而系统对中国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趋势进行研究的较少,特别是从产品细分角度的研究更少。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贸易水平,考察农产品产业内贸易问题,可以全面了解中国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状况。本文为了上述目的,通过产业内贸易指标,全面深入地量化分析中国与12个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特征。

(二)研究方法

1.研究数据和范围选取

目前在农产品贸易研究中,不同的学者或研究机构选取的农产品范围和统计口径差别较大,常常是根据数据获取的便利性来进行选择(耿晔强,2009)。[8]本文采用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提供的HS1992数据,定义的农产品统计口径是:(1)农业协定的农产品口径加上HS前24章中的水产品;(2)HS编码2905.43(甘露糖醇)、HS编码2905.44(山梨醇)、HS税目33.01(精油)、HS税目35.01-35.05(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HS编码3809.10(整理剂)、HS编码3823.06(2905.44以外的山梨醇)、HS税目41.01-41.03(生皮)、HS税目43.01(生毛皮)、HS税目50.01-50.03(生丝和废丝)、HS税目51.01-51.03(羊毛和动物毛)、HS税目52.01-52.03(原棉、废棉和已梳棉)、HS税目53.01(生亚麻)、HS税目53.02(生大麻)。

本文定义上述农产品范围的原因是:(1)HS(协调制度)是一部科学的、标准的、多用途产品分类体系和编码体系,以广泛应用于进出口贸易申报、海关关税管理、关税和贸易谈判、贸易统计、国际产品运输、进出口产品检验、产地证签证及管理和世界经济分析等各个领域;(2)联合国统计署的数据自1988年开始使用HS标准,中国海关也于1990年开始采用,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足够的时间序列数据;(3)本文定义的农产品范围与中国商务部《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定义的农产品范围保持一致,这样可以引用中国官方公布的农产品生产和贸易数据。(4)将水产品从前24章中完全分离出来工作繁杂,而且世界各国在分析农产品贸易时,一般都将水产品归入农产品范围,所以本文的农产品包括前24章中的水产品。

根据10年间我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额,本文选取巴西、阿根廷等12国作为研究对象。鉴于数据的可得性,选取2001-2010年为研究区间。

2.指标选择

产业内贸易是战后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倾向,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体制的显著特征,并极大地影响着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的扩大以及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的形成。产业内贸易在制成品贸易中发展非常迅速,相对而言,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比较薄弱,但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也逐渐显现出这种趋势。目前最广泛使用的测算产业内贸易的方法是指数(Grubel-Lloyd,1975)[9],计算公式为:

其中GLi为i部门的产业内贸易指数,Xi和Mi分别为i部门当年的出口额和进口额。GLi指数介于0和1之间,数值越大,表明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数值为0,则说明该部门贸易为产业间贸易。然而伯格斯特朗德 (Bergstrand)认为,Grubel-Lloyd错误地把产业内贸易作为一国与其他所有国家间多边贸易总和的一部分来测量。相反,产业内贸易的计量应该将其作为该国与其每一个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的一部分。据此,Bergstrand提出了一个双边产业内贸易公式,即伯格斯特朗德指数(Gij):

其中:

在(3)和(4)式中,Xij是指由i国向j国出口产业产品的双边贸易值,Xji指由j国向i国出口产业产品的双边贸易值。该指数越大,双边的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如果i国与j国在产业的所有贸易均为产业内贸易将等于1。本文使用伯格斯特朗德指数计算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Gk

ij指数是衡量产业内贸易水平的静态指标,只是简单地运用指数来衡量产业内贸易水平是不全面的,一般还要同时引入另外一个测算指标:动态指标—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marginal intra-industry trade)即MIIT指数,MIIT指数由Brulhart(1994)首先提出[10],其公式为:

其中ΔXi和ΔMi为该部门的出口额和进口额的一阶差分。该指数取值为[0,1],0表示农业部门i的边际贸易全为产业间贸易,1表示边际贸易全为产业内贸易。

三 计算结果及分析

(一)静态测量结果

1.总体产业内贸易分析。利用Gij指标计算公式,本文测算2001-2010年中国和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状况。从表2中可以看出,根据指标计算结果可以把新兴市场国家分为四类:第一类包括的国家有巴西、阿根廷,中国与它们总体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介于0到0.2之间,属于强产业间贸易,表明这一时期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结构呈现很强的互补性。第二类有智利、墨西哥、菲律宾和韩国,中国与这4国总体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介于0.2到0.5之间,属于弱产业间贸易,说明农产品贸易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互补性贸易,产业间贸易占据主导地位。第三类国家是印度、俄罗斯,中国与这些国家总体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介于0.5到0.7之间,属于弱产业内贸易,这表明在农产品贸易往来中,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并存,但产业内贸易占据优势。第四类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越南,中国与它们总体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0.7,属于强产内间贸易,农产品贸易形式属于产业内贸易,贸易竞争性较大。从区域分布看,南美洲国家巴西、阿根廷的农业条件优越、地广人稀,出口的农产品多以土地密集型产品为主,中国与南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农产品贸易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导。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出口农产品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与中国的竞争程度较大,因此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较高,中国与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

表2 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总体Gij指数

2.细分商品产业内贸易分析。在以下的分析中,本文按照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HS(协调制度)分类制度的两位数指标来对细分产品互补性进行研究。使用Gij指标计算公式,可以测算出2010年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各章主要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表3中可以发现:第一,从细分产品的类别上看,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12类细分产品中,只有02(肉及食用杂碎)、10(谷物)、52(棉花)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始终低于0.5,表明这一时期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在这3类农产品的贸易中,以传统的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结构呈现出很强的互补性;05(其他动物产品)、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23(食品工业的废料、配制饲料)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值较大,说明这几类农产品贸易是偏重于产业内贸易。第二,从细分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值大小看,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在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05(其他动物产品)、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20(蔬菜、水果等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23(食品工业的废料、配制饲料)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值较大,其中,2001年中国与马来西亚在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值到达9.52;2010年中国与马来西亚在23(食品工业的废料、配制饲料)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值为9.30。第三,从区域分布上看,中国与南美洲国家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普遍较低,在2001—2010年中国与阿根廷在所有12类细分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均小于0.5,农产品的贸易中一直以产业间贸易方式为主;而中国与亚洲新兴市场国家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普遍较高,中国与泰国在7类农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0.5,显示出产业内贸易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表3 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细分商品的Gij指数

(二)动态测量结果

1.总体产业内贸易分析

表4为2001-2010年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的MIIT指数,它揭示了10年来不同时期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总体农产品贸易增量的动态变化程度。数据表明,中国与巴西、阿根廷农产品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多年来一直小于0.5,边际产业内贸易处于较低水平,这说明中国与这两国农产品贸易增长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的增长是由于产业间贸易的增长带来的,这与指数分析结果一致;中国与亚洲新兴市场国家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普遍较高,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在2009-2010年的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高达0.995,这显示出中国与这些国家存在着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农产品贸易增长是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的特征,这一结论与指数的分析结果也基本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静态法结果中,中国与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多数年份有较明显的产业内贸易发展倾向,但在动态测量结果中则表现出产业内贸易发展不稳定、波动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实证分析只用静态指数的局限性。

表4 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总体MIIT指数

2.细分商品产业内贸易分析

表5显示了在2001-2010年间,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的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从产品的类别上看,在这一时期,除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05(其他动物产品)、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23(食品工业的废料、配制饲料)产品的MIIT指数大于0.5外,其余产品的MIIT指数均小于0.5,这表明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贸易的大多数产品贸易增量主要是由产业间贸易引起。从国别来看,中国与巴西、智利在这一段时间所有产品的MIIT指数都小于0.5,反映出中国与这2个国家农产品的贸易增长都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农产品贸易主要还是由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产业间贸易所引起的,并且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表5 2001-2010年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细分农产品MIIT指数

四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采用Gij产业内贸易指数和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从农产品总体和细分角度对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进行静态和动态分析,结果表明:(1)中国和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呈现出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共生并存的态势,中国与南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占据优势;中国与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竞争程度较高,农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导。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在土地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上以传统的产业间贸易为主,在劳动密集型和加工型产品上偏重于产业内贸易。(2)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呈现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的特征,但中国与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在个别年份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普遍较高,显示出中国与这些国家存在着较高的边际产业内贸易水平。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多数细分农产品的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普遍较低,说明大多数产品贸易增量主要是由产业间贸易引起。

(二)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发展。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对国际农产品市场依赖程度加深。为分散风险,减少贸易摩擦,提高应变能力,中国应大力开拓新兴市场,继续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的互补性,深化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深挖农产品贸易潜力,以便获取市场开放的利益和贸易创造的利益,通过优势互补获得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

2.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资源禀赋状况决定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上具有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密集型产品仍然是我国出口的重点产品。因此,我国应继续深化优势农产品的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果蔬和水产品的生产。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优化农产品出口质量,加大对农产品的技术与资金投入,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3.强化与新兴市场国家农产品的差异化生产。要拓展新兴市场就要实现出口农产品的差异化,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在产品包装、款式和功能等方面提高产品出口档次,打造我国的产品出口品牌,以品牌效应带动出口产品的质量和规模。加大技术引进、技术创新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着重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深加工农产品,以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分享更多的贸易利益。

4.大力实施与新兴市场国家自由贸易区建设。在借鉴中国—东盟、中国—智利建立自由贸易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继续积极实施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新兴市场国家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巨大的消费市场,与新兴市场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可以最大限度整合市场资源,保证中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扩大对新兴市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同时获得相对稳定的土地密集型产品供给渠道。

[1]朱允卫.中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5(7):35-40.

[2]周 丽,展之爱.中泰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9(4):41-46.

[3]孙艳艳,盛术俊.中国—东盟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实证分析[J].东南亚纵横,2007(11):32-37.

[4]刘李峰,武拉平.中国与南美国家农产品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以巴西、阿根廷、智利为例[J].农业技术经济,2007(2):37-42.

[5]孙东升.中国和印度农产品贸易的现状与前景分析[J].农业展望,2007(7):28-32.

[6]梁 雪,崔振东.中日韩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J].农村经济,2009(12):84-87.

[7]吴学君.中国和俄罗斯农产品贸易:动态及展望[J].经济经纬,2010(11):43-47.

[8]耿晔强.东盟农产品在我国市场及竞争力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9(5):55-60.

[9]Grubel H,Gand L loyd,P.J.Intra-industry Trade:the Theory and Measure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Differentiated Products.Macmillan,1975.

[10]Bruelhart,M.(1994):Marginal Intra-Industry Trade:Measurement and Relevance for Pattern of Industrial Adjustment.Weltwirtschaftliches Archiv,Vol.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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