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建伟
2011年黑龙江省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要的民生、经济和政治任务,举全省之力加以推进。2011年截止11月底,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86.87万套,竣工40万套,完成投资911亿元,提前超额完成预定任务。2012年,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52万套,竣工42万套,投资600亿元。
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及重工业生产基地,黑龙江城市基础设施和城镇职工住房建设相对滞后,形成了大量集中连片的煤矿、林业、城市、垦区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到2007年底,全省有廉租住房保障对象71.88万户,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黑龙江省迎难而上,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要的民生、经济和政治任务,举全省之力加以推进,截止2011年11月底,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86.87万套,竣工40万套,完成投资911亿元,超额完成预定任务。改造农村危房6.1万户,同比增长177%,是改造量最大的一年。2008年以来,全省累计改造棚户区、建设保障性住房308.75万套(户),完成投资2954亿元。初步形成以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为支撑,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廉政住房为重点,以经济适用房为补充的保障房体系。
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全省十大工程和40件实事,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委会议或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主要领导每月听取汇报,充分掌握情况,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实行巡查、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先后开展多次督导检查,逐一核对项目、地块。每月按进度排序通报进度情况,主管副省长和住建厅先后对进展缓慢、排名靠后的38个市县进行约谈。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资金、征收难题迎刃而解。2011年,省财政安排配套补助资金32.75亿元,比2010年增长92%。省财政超收部分的2/3、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转贷地市部分的2/3、市县当年超收财力的大部分,都投入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市县落实银行贷款52.8亿元,同时积极吸引企业参与建设。集中力量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创新办法,完善程序,通过抽调干部包项目、包“滞迁户”、法院及时介入等措施,加快征收进度,实现依法和谐惠民征收,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
工程质量是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又一个抓手。黑龙江省明确了棚改回迁房和保障房规划设计标准,开展最优最差设计、开发、施工、监理企业评选,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永久性标牌制度。
合理确定准入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各市县普通制定了保障房配租配售办法,采取“公开摇号、评分排序”等方法,实行分配房源、过程、结果的三公开,并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台账,保证了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在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从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黑龙江省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2年,改造农村泥草房22万户;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00万平方米;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900万平方米,改造城镇老旧供热管网750公里,新增供气用户25万户以上;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600亿元,省财政补贴配套资金10亿元,今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2万套,竣工42万套。为保证今年的任务按要求完成,黑龙江省采取措施力推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进行。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省级投入力度,加快搭建省级融资平台,督促各地落实好相关政策。坚持财政资金引导、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拓宽筹资渠道、用少量的政府投入撬动大量的社会资本是根本途径。例如,在国家7部委《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哈尔滨市公积金中心多次派人参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贷款专题研讨,得到上级部门的及时指导和大力支持。该中心在初期没有可借鉴模式的情况下,组织力量,大胆探索,设计了一整套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的工作程序、运行机制和业务模板,提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由于申报工作充分完备,管理程序规范,风险管控严密,哈尔滨市被列为全国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确定了群力民生尚都、陶瓷小区两个全市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为试点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
全力推进征收拆迁和工程建设,做到依法、和谐、惠民征收,坚持开工项目抢进度、结转项目抢竣工,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严把规划、设计、材料、队伍和施工管理关,加大检查频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让群众住上舒心房、放心房。加快水、电、热、气、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和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为保障房居民提供生活便利。
进一步完善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将保障家庭成员、收入、住房、劳动能力、实际困难、社会关系等情况登记在册,实行一年一审核、定期回访、动态管理制度。对已经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保证保障房资源的有效配置,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