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智杰,王建华,尹 婧,王东胜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国家水电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38)
为编制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水利部组织制定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规程》,标准对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规划、设计、建设、技术进步、用电水平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指标体系。“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和带动农村水能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解决山区和贫困地区无电、缺电问题,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五年一个台阶、连续建设、动态管理。力求形成东中西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模式。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把服务“三农”作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基本方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重要位置,着力构建促进农民受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长效机制;把规范农村水能资源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农村水电发展的核心理念,实现农村水能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把强化安全监管作为加强电气化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图1 全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区布局
(1)服务“三农”,促进发展。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促进农村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在根据农村水能资源分布进行全面规划的基础上,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因地制宜确定规划重点,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以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无电缺电地区为重点,将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用电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
(3)有序开发,加强管理。加强农村水能资源规划和管理,有序开发农村水能资源,实现水资源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利用,树立环境友好型农村水电开发理念。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农村水电行业健康发展。
(4)国家扶持,政策引导。以国家扶持资金作为引导,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建设电站。
根据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潜力,各地按照《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并上报了规划。本次规划选取了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水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较好的331个县,作为规划范围。其中,189个为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171个为“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215个为“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基准年为2010年(以2009年数据推算),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建设期为5年。
根据规划原则和目标,考虑到与“七五”~“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相衔接,以及各地区水文气象特征、自然地理特点、水能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地区划分为西南区、西北区、东北区、中部区和东南沿海区,根据各区特点,分别进行规划。“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分区见表1、图1。
表1 “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分区表
“十二五”期间,在331个县的规划区内共新建和技改水电站1940座、4765台、新增装机容量515.6万k W,新增年发电量191.6亿k W·h。其中新建1407座、3302台、新增装机容量489.2万kW,年发电量181.8亿kW·h;技改533座、1463台,新增装机容量26.4万kW(技改装机容量90.8万kW),年发电量34.4亿kW·h(其中新增年发电量9.8亿kW·h)。具有日调节以上能力的农村水电站906座,装机容量314.6万kW,水库电站引用库容82.7亿m3。各规划区电源工程规划汇总情况见表2。
表2 “十二五”规划电源工程总规模分区汇总表
图1 新增农村水电站装机容量
图2 新增农村水电站年发电量
图3 改扩建农村水电站装机容量
图4 改扩建农村水电站年发电量
各规划区“十二五”规划新增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和技改增容装机容量和增加年发电量比重见图1至图4。
“十二五”期间,共规划新增35kV及变电容量490.4万kVA,10(6)kV配变电容量419.6万kVA。新建和改造35kV线路2.4万km,10kV线路8.4万km,0.4kV线路13.6万km (其中不包含110kV及以上的电网工程投资)。电网工程总体规模汇总情况详见表3。
国家启动了新一轮农网改造,所以本规划不考虑电网工程建设,仅考虑未纳入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工程建设的水电站送出工程及配套供电设施工程。
表3 “十二五”拟建电网工程总规模汇总表
4.1.1 财务效益分析
依据前述资本金测算有关参数,将规划区内新建电站视为一个总体,“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电源建设项目25年总体收益水平计算结果见表4。
4.1.2 提高上网电价后的财务效益分析
根据国家电监会2008年度电价执行报告,2008年全国发电企业的平均上网电价0.360元/k W·h,全国火电发电企业的平均上网电价0.355元/kW·h,全国水电发电企业的平均上网电价0.255元/kW·h,全国水电上网电价年平均上涨幅度2.68%。以此分析提高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上网电价后的效益。农村水电上网电价与2008年全国发电(火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效益比较见图5。
综合以上分析,若能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2015年的上网电价提高到0.34元/kW·h,累计可获得收益443.2亿元。
4.1.3 国民经济效益分析
在财务效益分析的基础上,采用“财务成本法”及全国七大电网平均影子电价0.2254元/kW·h,对规划的电源建设项目进行了资源配置利用的合理性、投资经济效率进行了分析计算。
由于上述财务成本有关费用采用当前市场价格,不再进行调整,结合西中东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影子电价”和“投资费用”分别采用“均值系数法”进行了调整。
分析结果表明,水电站投产后25年生产期内,将产生1097.8亿元的净效益(未包括第三方效益,其中西部647.86亿元,中部286.87亿元,东部162.35亿元),效益费用比RBC=1.04(其中西部1.04,中部1.05,东部1.11),经济内部收益率 EIRR=12.64%(其中西部12.52%,中部10.72%,东部11.39%),投资回收年限9.67年(其中西部9.73年,中部10.78年,东部10.36年),满足农村水电经济内部收益率的要求。
(1)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09)》的统计数据推算,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4007万人,贫困发生率全国平均为4.2%。以此为根据进行测算,“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区的331个县内低收入贫困人口为299.6万人,占规划区总人口的5.0%。在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中,电站周边农民以土地、劳力、材料和“相关补偿”等入股办电或取得现金增加收入,据测算,可直接或间接解决就业人口51.9万人,增加收入效果明显。
表4 效益分析计算结果汇总表
图5 农村水电上网电价与2008年全国发电(火电)平均上网电价效益比较图
(2)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十二五”期间建成投产的电站,可解决81.0万无电人口和228.4万缺电人口的用电问题,新建和改造乡村道路8.3万公里。中央和省级配套投资形成的收益将主要用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和其它新农村建设项目。
(3)提高农村用电水平。依据各省规划汇总结果,“十二五”规划新建电站1407处,增容改造电站533处,共计新增装机容量515.6万k W,每年可增加发电量191.6亿k W·h。到2015年,规划区总用电量将达到450亿kW·h,比2010年增加127亿k W·h,人均年用电量723kW·h,比2010年增加203kW·h,户均年生活用电量842kW·h,比2010年增加269kW·h。
(4)加快中小河流综合开发和治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将增加调节库容82.7亿立方米,增加日调节以上能力电站装机340.5万kW,增加农业灌溉面积410.9万亩,对1000多条中小河流进行开发和治理,必将提高山区防御洪水和干旱等自然灾害能力,形成“以林涵水,以水发电,以电养水,以电兴工,以电护林”的良性循环发展格局。
(5)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区主要在偏远贫困山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是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薄弱地区。实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可以充分发挥国家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带动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搞活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内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减缓城乡差别扩大化的趋势。通过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农民以电代柴,促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逐步改变农民旧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树立现代文明理念。
(6)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依据上述计算结果,“十二五”规划电站建成投产后,可累计实现利税总额399.6亿元,累计实现社会贡献总额553.2亿元,拓展了地方财政增收的渠道。根据2008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资料,每千瓦时电量创造国内生产总值7.38元计算,每年可带动相关产业新增国内生产总值1414亿元。
(7)保障电网安全。2008 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许多县电网与主电网解列,农村水电充分发挥了分散分布式供电的作用,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发生严重灾害时的应急供电能力。
(1) 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2015年后,每年新增发电量191.6亿k W·h,相当于节约655.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76.5万吨。据世界银行测算的结果,按每减少排放1吨二氧化碳边际成本20美元(1美元折合人民币6.82元)计算,每年可获得二氧化碳减排效益22.9亿元,按电站生产期25年计算,总效益为573亿元,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2)改善生态环境。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将促进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有利于涵养水源,促进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净化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促进人水和谐。
“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规划实施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的用电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强农村水能资源的开发管理,改善生态环境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具有明显的作用。
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引导和带动下,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300万kW,开发率将接近57%。全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稳步推进,科学化、法制化将进一步加强;积极探索农村水能资源管理的新模式,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将不断提高;农村水电供电区无电缺电人口用电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农村水电技术进步稳步推进,新建农村水电站和配套电网将基本实现现代化;广大山区农村电气化水平将大幅度提高,加快适应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
“十三五”期间,在“十二五”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基础上,按照五年一个台阶、连续建设、动态管理的新机制,将继续建设300个提高标准的、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在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引导和带动下,预计到2020年底,我国农村水电建设将基本实现科学有序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发展规划体系基本健全,权责统一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水能资源基本实现有序开发、可持续利用;农村用电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水电技术进步将全面推进;农村水电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广泛应用,农村水电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民增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