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涛 沙茜 柯文彪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15)
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6号令)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避免用能不合理项目的审批,提高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将对国家“十二五”发展期间的节能减排工作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筑业目前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所占比重仅次于工业和农业,属于国家支柱性产业。目前建筑耗能总量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份额逐渐接近30%,因此国民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行建筑节能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加强对建筑业的节能审查和管理能够从源头上实现节能,并且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1]。
我国建筑划分为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又包括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建筑等)和居住建筑(住宅建筑、集体宿舍、招待所、托幼所、敬老院等)。在民用建筑中城市居住建筑的耗能主要是采暖或制冷,其他能耗还包括照明、家用电器、燃气用具等。随着别墅等高档住宅楼盘不断增多,大量中央空调恒温恒湿设备新风系统的使用,使建筑的能耗量大大增加。公共建筑的耗能主要为采暖、空调、照明、办公设备及电梯等,其主要耗能形式为电力消耗[2]。如果单纯是针对居住建筑或者公共建筑,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内容相对比较单一,复杂性较低,但如果是一个大型综合民用建筑项目,其中既包括公共建筑,也有居住建筑,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复杂,如果没有将其各项能源消耗情况分门别类的表述清楚,很容易造成在项目评审时遇到困难。针对该类型的节能评估报告,作者结合该类报告编制的工作程序,谈谈在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一些经验积累和思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评估报告应及时根据最新的标准进行编制,现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已经更新到2011年版本,所以在报告编制时要注意标准的时效性[3]。
1.1.1 项目概况
在项目概况介绍章节中,既要全面概括介绍,把项目的整体情况加以详细说明,如建设规模及目标、总投资及资金筹措、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实施进度及安排、建筑布局等;又要突出能源消费这个侧重点,强调说明项目工艺能源消费方面、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及消费,以及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影响等。
1.1.2 评估依据
节能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既包含共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等具有纲领性、指导性的文件,也具有各自不同的评估标准,具体到建筑业节能评估报告的依据如《建筑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
1.1.3 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对方案的节能评估,重点需要从项目工艺流程与技术方案加以说明。在建筑业涉及到的用能工艺中主要有给排水系统、暖通空调系统、电气系统等几大系统。其中在某些建筑中为了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还包括地源热泵空调系统、风电系统、太阳能设备系统等。在节能评估报告中需要将上述项目涉及到的各个系统采用标准对照法、类比分析法、经验判断法等分析其用能是否科学合理,并提出完善修改建议[4]。
1.1.4 节能措施评估
根据项目用能方案,综述生产工艺、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电气等方面的具体节能措施,包括技术改造、能源回收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并分析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单项节能工程是指未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和拟分期建设的节能工程,判断其是否对能源进行了充分合理的利用,并评估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在建筑业主要是指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工程,如地源热泵系统、风电系统、太阳能系统、中水回收利用系统等。
1.1.5 项目能源利用状况测算
项目能源利用状况分两种情况说明,一是节能评估前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二是能评后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的测算为节能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需要对其进行详细说明,首先要分析能耗及耗能工质的种类,主要指水、电、天然气、煤、余热余压等;其次要全面考虑各项能耗量的计算,不要有遗漏的能源消耗,并且列出不同的功能单元对应的能源消耗量,其能耗数据要求清晰明了;最后得出项目节能结论,对比该项目能评前后的能源利用状况,得出该项目的实际节能效果并给出具体的节能数据。
1.1.6 项目能源消费和能效水平评估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本)中增加了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评估、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评估、项目能源供应及落实情况等内容,本章节需要详细说明该项目的存在对所在地的能源消费所产生的方方面面的影响,要在符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阐明该项目的消耗能源资源量占所在地区总供应量的具体比例,对能源资源总体供应情况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的影响,并根据各项能耗指标与其它标准的对比结果,从而得出科学合理的结论,论证该项目是否符合所在地的节能要求。
1.1.7 评估结论
通过对项目能耗的详细分析以及对项目投产前后用能情况的研究,可得出该项目在能源消费方面的具体结论。评估结论不要过多阐述,只需对前面的内容总结说明,分析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是否达到了行业节能的标准和设计规范,最终得出该项目在节能方面是否切实可行的结论。
一个综合民用建筑的节能评估报告内容相对比较复杂,在阐述项目时需要前后逻辑清楚,思路一致,下面就该类节能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方面说明如下:
(1)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所参考的规范标准等的时效性。报告内容随时要和最新版规范标准的要求保持一致,以免在评估时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如现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已经是2011年版本,各地的产业能效指南也在随时的更新过程中;
(2)考虑选择评估依据时必须与要当地有关部门对该行业的具体要求一致。这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报告编制时要主要参考的标准和依据,如《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 B 42/T 559-2009)就是特别针对武汉城市圈内的居住建筑评估时依据的标准。
(3)资料内容一致性。在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时需要参考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在这些文件中可能存在前后资料不一致、内容不齐全、数据随时更新等诸多问题,这就需要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报告内容在最大程度上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4)建筑类节能评估报告的特有专业性。建筑类节能评估报告要考虑建筑物布局、体形系数、窗墙比、围护结构参数和热工设计、外窗传热系数与综合遮阳系数、建筑材料、建筑主体结构选型等各项数据,说明内容时要符合建筑行业术语规范,并将各项数据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确保符合其要求[5];
(5)项目生命周期内的节能措施。有时在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时,不能仅仅考虑项目实施后节能措施,也要针对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考虑采取哪些节能方案和措施,以确保项目在建设施工是也能符合节能要求,真正实现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内节约能源资源;
(6)计算项目能耗时不重复计算,并分项说明。在计算具有不同功能的建筑能耗时要分别加以说明,不能笼统地全部归纳在一起,要将不同功能建筑的能耗数据分别列表,做到一目了然,因为不同功能的建筑对应的是不同的参考标准,如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7)说明节能措施和效果的明确性。在说明项目所采取的节能措施和取得的节能效果时要清晰明确,不能只作原则性和大致性的描述,尽量做到量化说明。另外要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和技术方案,该措施和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随着国家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管理和控制,以及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以来,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领域的技术工作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节能评估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节能评估管理手段、规范市场行为等改革措施相对滞后。虽然现在全国各省市都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6号令)实施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但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专门、明确的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制度,各类文件涉及到该问题时只有“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至于该资质为何种条件,却难以找到明文规定。另外国家也还没有实施统一的注册节能评估工程师考试,再加上目前节能评估培训市场的鱼龙混杂,从而造成在实际工作中编制技术人员的资质认定比较混乱。这些都形成了目前节能评估市场上评估单位和人员良莠不齐的局面[6]。
(2)节能评估法规、标准体系等相关评估依据仍需完善。目前随着国家对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重视,要求节能评估工作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样,在项目前期研究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是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没有完善的、系统的法规、标准等,如对节能评估报告内容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缺乏类似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文件。评估依据的欠缺造成了在实际工作中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对于各种类型的投资项目难以把握报告编制的内容深度,编制技术人员也只能根据平时工作积累的凭经验进行编写,从而造成了报告内容质量整体难以得到提升[7]。
(3)报告编制所需要的基础资料缺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涉及到建筑、交通、能源、化工、钢铁等各个行业的专业知识,需要这些方面的统计资料非常多,尤其是针对以前的项目和类似的项目的能耗数据,但目前这方面的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节能评估依据除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标准规范外,还需要更多地参考类似项目的统计资料。但是,目前国内多数省市权威、全面的工业产品能源消耗、建筑能源消耗、交通能源消耗方面的统计资料、研究资料还很不系统和完善。比如说在《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 B 42/T 559-2009)中规定:“武汉市城市圈的居住建筑确保与未采取节能措施相比,达到总能耗减少65%”,但是难以找到有关部门发布的当地有权威性的建筑能耗资料。另外建筑节能的实现是依靠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暖通空调设备性能的提高,但全国各地情况彼此相差很大,对建筑功能、舒适度要求等不尽相同,从而在如何评判建筑能耗的合理性也找不到统一适用的评判标准。
(4)建筑节能措施的实施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经审批后,项目还需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并投入使用,每一个环节都应进行监督,才能确保节能评估报告中经审查的节能措施得到落实。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要把节能设计落实到建筑热工、结构性能和机电设备等各个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审查工作的重点,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施工企业要严格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制度和见证抽样送样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依据有关节能标准进行复验;监理单位要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筑节能检测规程进行检测,重点监督建设各方在建筑节能中的法定责任以及工程实体有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政府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管理职能,特别抓好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备案等环节,确保节能标准和措施的落实[8]。
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和深入,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也在不断的进步和完善过程中。为进一步促进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节能评估市场行为。国家有关部门要在规范节能评估单位资质条件和节能评估师注册考试建立等方面加快进度,并实行严格的从业人员和单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2)加快制定节能评估规范、标准。节能评估的规范和标准是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基础和关健,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有关标准、规范,如评估工作指南、能耗标准、节能设计标准、节能计量体系、节能管理体系等,为节能评估和审查做好基础性工作。
(3)进一步完善节能评估基础工作。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节能评估基础方面的工作,如能耗基础资料数据库、节能设计手册、建筑材料热工特性手册等各种在节能评估工作中需要的数据资料[9]。
(4)大力加强项目节能环节的监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要坚持节能降耗原则,节能措施要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在今后时期可参考环评制度逐步推行项目节能后评价制度,从而实现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节能目标。
(5)全面深化节能评估理念。国家推行节能评估工作时间相对较短,需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机构的的主体责任,以及广大民众的节能意识,需要在各种场合宣传节能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充分调动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咨询机构的积极性,使节能理念深入人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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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佟立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四)[J].中国工程咨询,2011,(4):77-78
[4]佟立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五)[J].中国工程咨询,2011,(5):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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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蒙明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2010(12):25-26
[7]王永军,王育霞,闫冬.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设的若干建议[J].化学工业,2011,29(5):30-31
[8]吴洁珍,吴红梅.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应处理好四大关系[J].中国工程咨询,2011(6):52-53
[9]王海波.促进节能减排在建筑中应用的对策与建议[J].科技信息,2010,(17):374
[10]陈定堂.推动节能降耗促进转型发展[J].山东建筑大学学报,2010,25(1):1673-7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