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化培训工作
本刊讯:8月2日天津市举办市直属单位和16区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化第一期培训班,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纪宝良出席并讲话。根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共机构节能已列入国家统计局正式统计项目,并由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天津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提高能耗统计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构了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报送统计数据,这标志着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纪宝良副局长强调开展能耗统计,是《条例》赋予的重要职责。为此,各级公共机构必须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计量、记录、统计和上报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开展能耗统计,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基础。能耗数据具有三大基础性功能。一是具有监测功能。二是具有考核评价功能。三是具有指导功能。
这项工作要从五个方面抓起。一是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摸清公共机构底数,建立健全本系统统计管理体系;二是要配备懂统计,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的专职能耗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岗位责任制;三是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统计需要的计算机等,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四是要抓好学习培训,让具体从事统计工作的同志学懂吃透统计指标,熟练运用统计软件,准确统计和汇总数据。五是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要抓紧做好相应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到本系统各基层公共机构。统计员要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尽快掌握统计指标内涵和软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