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作为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调结构、治根本,建机制、促落实、抓重点、控源头,造氛围、聚合力,节能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28%,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约束性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 “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1]87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市16个区县2011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现将各区县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河东区、蓟县为超额完成等级,滨海新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为完成等级。
特此公告。
附件:各区县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得分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统计局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各区县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得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