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涛,王秀丽,张 媛,李小江
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促进互助合作的重要形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培育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载体。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草的全面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目前,全国己成立各类涉林专业合作组织6.4万个,加入专业合作组织农户1846万户,经营林地3.08亿亩。其中,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4万个,入社农户502万户,经营林地311.3万hm2。这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其他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涵盖了造林管护、种苗生产、物资采购、林道建设、科技服务和加工销售运输等业务,在组织农民、落实政策、对接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推动解决了农民经营林业所面临的技术缺乏、资金短缺、市场对接难等困难和问题。
当前,正在全面全速推进实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完善,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使农民真正拥有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和收益权[1-2],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这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必将极大地调动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彻底解放山区的劳动力和林地生产力,极大地调动山区农民开发多年沉睡的山林,促进林木种植、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竹藤花卉、森林旅游、生物质能源以及林产品经营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大发展,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必将对破解“三农”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巨大贡献,而且可以有效提升我国的生态承载力,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推进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量的集体林地将划分到户,原先固有的集约管理、集中经营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农民分到林子后,其管理技术、造林管护、种苗生产、物资采购、林道建设、科技服务和加工销售具有相当的困难,必将对林业跨越式发展提出新的问题。而目前积极引导、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对于有效地推动解决农民经营林业所面临的技术缺乏、资金短缺、市场对接难等困难和问题,具有十分现实的重要意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如何调动地方各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建设之路,搭建农民与市场连接的金桥,为立足家庭承包分散经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进行积极探索,成为林业工作者面临的急需解决的课题。位于宝鸡北部的山区林业县千阳,紧紧抓住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契机,逐步探索,用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方式有效破解承包到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接轨之难题。
千阳县围绕林改配套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农民合作社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强力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至今年5月底,共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9个,成员1 076人,涉及林业产业、种苗培育、林产业加工、技术服务等七大领域,注册资金799.5万元,年组织销售林副产品5 600t、生产优质果树苗木2 256万株,初步建成了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林业专业合作社。此举不仅巩固了林改成果,加快并推动了农村林业发展,还进一步优化了农林结构、促进了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带动了农林主导产业及农林产品储运、加工等领域,惠及了该县5%以上的农户,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促农增收效果显著,初步解答了林改配套改革中如何进一步增强林农林改积极性的困惑。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生事物,大多数农民群众对其认识只是一知半解,对其性质、宗旨、目的等认识不够深刻,合作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大多是一个领办大户牵头组成,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整体经营规模不大。在全县9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中,确实存在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合作社,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好,走在全县的前列。其他山区和经济发展比较薄弱的乡镇发展比较落后,十几个人的合作社比较普遍,而且零星分散。大部分山区乡(镇)还未起步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现有的也名不符实。
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较小,注册入社人员不多,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实力不强,注册资本金较少,可抵(质)押财产不多。且发展的林业专业合作社从事的行业大多数还只停留在核桃销售等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
合作社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奉献的优秀带头人很少;了解合作社知识,甘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民社员也很少。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因素。在机构制度建设上,有的达不到农民成员80%的要求,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难以做到规范。
目前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缺乏上级项目扶持资助,建设全部依靠群众自发聚集和基层干部指导,项目和资金的缺乏难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同时有的合作社不具备创办合作社基础条件,盲目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合作社执照。有些合作社规章制度不健全,成员和合作社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各种机制尚未建立。有的合作社只办理了营业执照,至今没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成了“呆滞社”。
由于多数合作社建立缺乏一定的物质基础,尚未形成有固定收入的经营项目,又不可能过多增加成员的负担,导致合作社连基本的办公设备都无法配备,正常的工作经费无法保障,成员培训经费更是严重不足,相应地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各个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阶段,合作社成员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合作意识不强,有利则合,无利则散,大多数农民习惯于传统农业生产的思维定势,由于自身营销方式太过传统,不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而积极采取有效地应对措施,导致在市场中竞争不充分,损失惨重。市场是千变万化的,有效的营销方式和先进的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在市场上唯一站的住脚和不断发展的有效保障。
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是建设现代林业、提升林业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4]。要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入手,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组,分赴乡村、进入农户,采取召开培训会、制作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发展农林专业合作社决心和信心,为大力营造林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发挥现有合作社经营的成功经验,全力推介县绿源香酥核桃专业合作社,积极带领群众发展优质早熟薄皮核桃,以每公斤30元的价格销售一空,比当地未纳入合作社的核桃销售散户每斤均价提高了12元等真实案例,大力推广其发展、销售模式,为发展和壮大林农专业合作社做宣传引导。
围绕农林主导产业,从培育壮大林农专业合作社实际出发,及时培育和发展适合山区实际的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3.2.1 土地合理流转规模经营模式 组织引导广大群众,合理流转土地,扩大产业规模,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川道耕作农民向林业产业工人的转变,大幅提高农民收入。成功经验:寇家河乡新兴村新建的优质核桃种苗合作社,以集体出面组织个户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筹资160万元发展百亩优质核桃苗木繁育基地,2010年出圃优质嫁接核桃苗47万株,实现销售收入352.5万元,该合作社在县种苗站的帮助下,生产销售链不断拓展,年内完成商标注册。
3.2.2 创新开发产品模式 以“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树立品牌、开拓市场、服务社会”为发展目标,积极创建产品开发型合作经济组织,提升生产效益。成功经验:千山薄皮核桃专业合作社,是以新品种核桃生产、信息服务及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为主,止2010年底生产包装薄皮核桃系列产品3种,实现产值40多万元,带动群众增收20多万元。
3.2.3 产销一体化模式 绿丰核桃专业合作社是我县唯一的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的专业合作社,他们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立足市场需求,结合资源优势,组织群众发展核桃产业,从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营销等方面全方位服务林农,走出了一条“技术标准化,农资无害化,产品品牌化,销售信息化”的发展路子,2010年该合作社20hm2优质核桃被西安、宝鸡等客商提前预定,成员平均收入都在15 000元/hm2以上。
3.3.4 招商带动模式 按照“以工促农,规模经营,提升效益”的发展思路,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不断优化招商环境,积极吸引西安、宝鸡等地客商投资,与千阳本地人合作,年初合资118万元注册成立了千阳绿茵果木业合作社,吸纳服务会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大力发展林果业,依托退耕还林等项目,目前已发展优质核桃667.0hm2,此举不但增加了客商的收入,也带动了当地林农参与干杂果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截止2011年5月,该合作社累计生产、销售核桃、山杏等干杂果78t,实现收入249.6万元。
坚持从合作社日常规范、管理、服务入手,不断提高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
3.3.1 加强培训,提升技能 坚持加强对合作社的理事长、骨干社员、种养大户、经纪人开展《合作社法》、财务管理等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广大社员的管理服务水平。
3.3.2 技术包抓,规范引导 严格按照示范县建设标准,对确定的示范合作社采取专人包抓、健全制度、规范财务、依法运行等措施,将任务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肩上,定期通报包抓进展情况,对包抓完成情况实行绩效工资考核,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3.3 培育品牌,增强实力 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发自己的产品、培育自己的品牌。指导绿园香酥、千山薄皮等合作社注册“千山”等品牌,初步形成合作社+产业+产品的发展新格局。
3.3.4 加强推介,扩大规模 以信息引导为重点,利用千阳政务信息网、农业信息网,积极探索快捷、准确的信息发布途径,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快捷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重点推介千山薄皮核桃等5个专业合作社信息发布推介,丰富合作形式,拓展了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增强了辐射、带动作用。
在原成立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要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增加县工商局、农行、农村信用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县委政研室、县林改办等政策研究、职能管理部门要把农村产权改革、林地林权流转体系建设纳入自工作重点,深入乡镇、林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拟定具体办法,通过高位推动,加快推进全县林农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必须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明确责任分工,拟提建社意见,积极争取财政、供销部门支持,抓紧落实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科技支撑、产业扶持等优惠政策配套,为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奉献力量。同时要发挥林业基层单位技术服务优势,从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宣传引导等入手,进一步加强各专业合作社之间设横向交流,对合作社的管理办法、经营模式、成果经验进行交流探讨,为稳步推进和壮大林农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1] 张建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产权市场化运作指导手册(1~3卷)[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辈的意见(中发〔2008〕10号),2008.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0〕1号),2010.
[4] 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 (林改发[2009]190号),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