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正轩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山西霍州 031400)
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建设部于2000年出台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该《规定》的颁布实施,不仅明确了现场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的要求、范围及数量,更为强化建材质量管理乃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通过对《规定》的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如何作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归纳总结如下。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派的见证员见证下,对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施工现场按标准取样或制作试件,并将所取样品或加工制作的试件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管理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因建设工程的工程类别和结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概括起来,只要是建设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不管数量、品种多少,均需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具体可分为三大类:
1)原材料类,如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水泥、砂子、石子、钢筋、机砖和小型砌块、防水材料等。2)半成品类,如各种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钢筋连接接头试件等。3)掺加剂类,如商品混凝土的各种掺加剂等。
顾名思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就是在见证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并在见证员的见证下将所取样品送到符合要求的试验室进行检测,所以说,见证取样和送检共涉及三方行为,即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具体各方的资质资格要求如下:
1)施工方取样送检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取样员证书》,经施工单位授权,负责所授权工程项目进场材料的现场取样和试件制作工作,并将现场取样的材料及制作的试块、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
2)见证方见证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见证员证书》,经建设单位授权,负责所授权工程的现场材料取样及试块、试件制作见证工作,在取样材料包装及试块、试件上作标记,填写《见证记录台帐》,并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验方:承担见证取样检测任务的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CMA)认证,并颁发资质认可计量认证证书,同时还要通过省(或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并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检测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在检测前对送检样品见证标识、封志进行检查,见证检测报告必须有见证人签名盖章,并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建设工程所用材料多种多样,但涉及结构安全的主要材料有水泥、砂、石子、钢筋、混凝土、砂浆、砌体材料、垫层简易土工等,其取样数量、方法及代表批量归纳总结如下。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每500 t为一验收批(不足500 t按一个批量论),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形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 m)。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 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袋装水泥每200 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 t按一个批量论),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 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
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 m3或600 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 m3或600 t按一个批量论),如砂的质量比较稳定、进场量又较大时,可以按1000 t为一个验收批。取样时选定取样部位应均匀,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经搅拌后取22 kg;作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时取100 kg。
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 m3或600 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 m3或600 t按一个批量论),如石子的质量比较稳定、进场量又较大时,可以按1000 t为一个验收批。取样时选定取样部位应均匀,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6份,经搅拌后组成一组样品。如石子最大粒径为10 mm,15 mm,20 mm,取40 kg;如石子最大粒径为30 mm,40 mm,取80 kg;作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时取200 kg。
1)钢筋原材料: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60 t为一验收批(不足60 t按一个批量论),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偏差检验合格品中抽取四根组成一组试件,其中拉伸两根,弯曲两根,具体取样方法为: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 mm处截取,拉伸试样直径6.5 mm~20 mm,长度为300 mm~400 mm。弯曲试样长度为250 mm;直径25 mm~32 mm的拉伸试样长度为350 mm~450 mm,弯曲试样长度为300 mm。取样在见证员见证下取2组,1组送样,1组封样保存。
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 t(或不足40 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样和一个弯曲试样。
2)钢筋闪光对焊接头:以同一焊工在同一台班内完成的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每300个为一个验收批(或一周内累计达不到300个接头的亦可按一个批量计算),从每批外观合格的成品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钢筋电弧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以300个同牌号、同形式接头为一验收批;在房屋结构中,不超过二楼层中的300个同牌号、同形式接头为一验收批,从每批外观合格的成品中随机切取3个试件,用于拉力试件。
1)现场搅拌混凝土: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个工作台班不足100盘,取样不少于一次;超过100盘时,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 m3,取样不少于一次;一次性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每200 m3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楼层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地、同一配合比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商品混凝土: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 m3取样一次,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按一个工作台班。当连续供应混凝土量大于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少于一次。
无论是现场搅拌混凝土还是商品混凝土,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少于3组;混凝土初凝后,应在混凝土表面注明结构部位、强度等级、日期、楼号等。
每楼层或每250 m3砌体取样一次;基础砌体取样一次;每一层建筑或1000 m2地面工程取样一次。取样地点在盘口并在砂浆砌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在见证员见证下封存,填写委托单,注明取样地点;初凝后在砂浆表面注明轴号、砌筑高度等。
1)烧结普通砖:每15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偏差检验合格品中抽取15块组成一组样品。
2)非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每5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偏差检验合格品中抽取15块组成一组样品。
3)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偏差检验合格品中抽取15块组成一组样品。
4)加气混凝土砌块: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等级的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偏差检验合格品中抽取9块组成一组样品。
整片垫层面积不大于300 m2时,环刀法为30 m2~50 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 m2~15 m2布置一个;面积大于300 m2时,环刀法为50 m2~100 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 m2~30 m2布置一个。
条形基础及单独基础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但对于条形基础,环刀法每20 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 m至少布置一个;单独基础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是保证建筑产品质量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然而,制度虽好,关键还是落实,这就要求涉及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各方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作好这项工作。取样员严格按照取样方法及技术要求取样,确保检测样品代表性;见证员认真履行见证职责,确保样品的真实性;检测方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并科学、公正地提供检测数据,除此之外,质量监督机构还应在质量监督过程中逐步强化现场见证工作,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1]建建[2000]211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送检的规定[S].
[2]DBJ 04-279-200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程[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