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穆玲芝 王长亮
(1.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保定;2.沧州广播电视大学 河北·沧州)
掌握规则、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人基本的行为规则,更是从事财经工作的人必备的基本素质。因此,懂经济、懂法律应是财经类专业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然而,目前在财经类学生的经济法教学中教学质量普遍不高。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课时有限、学生法律知识基础较薄弱、教学目标定位不明确、教学内容庞杂琐碎、教学方法死板单一等方面。
财经类专业涉及面较广,尤其在财经院校中,主要包括以下一些专业:保险专业、金融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等。经济法的教学几乎涉及全部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影响较大。因此,对高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进行改革非常必要。
以笔者所在院校经济法的教学状况,综合其他院校的相关情形,财经法经济法教学存在以下问题:
1、经济法课时设置不合理。经济法只开一学期,且教学课时一般不会很多(36~54个课时不等),但经济法内容非常繁杂,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财经类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学生对于法律基础制度如民事权利主体制度、法人制度、财产所有权、债权、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教师往往要花很多时间补充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教师完成教学计划的压力重大。
2、经济法教学目标定位不准。财经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目标应以应用型、实践型为主,但很多教师在教学中只注重经济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却不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财经专业设置经济法课程的目标考虑,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并不是学习法条本身,因为法律法规是随着社会实际情况而不断更新的,经济法的学习应当能够让学生对职业生涯中的问题进行正确的认识和判断,且能在事前防患于未然,事后能寻求到正确的解决办法。
3、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定位不够准确,专业针对性不强。许多教师在授课时往往未考虑财经类不同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造成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按照同一个大纲、相同的进度讲授,无法与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相呼应,与专业的切合度不高,使得学生忽视其重要性,经常将经济法当作非专业课对待。
4、教材的专业适用性不强。无论是以前使用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还是现在的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虽能紧密结合会计资格考试的形势,具有实用性,但作为教材,也有一定的缺点:一是内容多、难度大。全书共500多页,虽然章节不是特别多,但每章的内容很多,涉及的知识点也非常多;二是重理论轻实践。这些教材基本通篇都是理论讲解或法条罗列,非常的晦涩难懂,学生学习起来比较枯燥。
5、以理论讲授为主要教学方法的经济法,不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由于课时限制以及学生本身专业知识的缺少,教师往往以理论讲授为主,不能进行足够的案例(尤其是视频案例)以及实践案例教学来辅助教学,教师和学生也缺乏实践教学的观念,导致模拟法庭、实地调研等实践教学方式很难开展。导致教学过程枯燥,学生缺乏学习的动力,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
6、经济法课程考核方式有待改进。财经类经济法教学评价体系普遍比较单一,主要考核方式多是闭卷考试,而笔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具体概念、特征的记忆和掌握,对于灵活运用要求不太高,不能有效地考察学生的学习效果。学生为了通过考试,多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应付,不求甚解。
针对实践中经济法教学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确定准确的教学目标。根据财经类专业的需要,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应确定为:(1)让学生理解立法精神,了解法律的发展趋势,使其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锐意进取的人才;(2)经济法是对学生的一种职业道德训练和培养;(3)学生通过经济法学习,能够维护自身权利、保证自己不会有触犯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在遇到问题时找到正确、有效的解决途径。
2、针对不同的专业和授课对象,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各专业今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各有侧重,有的专业(如会计学的执业资格考试)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的深度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有所区别。以会计专业为例,与会计专业相关的资格证考试种类繁多,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册会计师等,而在这些资格考试中,经济法都是必考科目。因此,在教学计划上,就应与执业资格考试相衔接,否则容易使学生感到学无所用,学习兴趣下降。对于其他专业也是如此,在教学计划上要体现出专业培养特色来。
3、选取适合各授受对象的经济法教材。选用教材要切合实际,要以适用为原则。虽然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内容详尽,但各专业不宜统一使用。而难度适中,分量恰当,有适量案例分析,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的经济法教材很难找到。
此外,具备条件的高校,还可以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教师编写具有特色的教材,以满足本学校财经专业学生的需求。
4、努力增加经济法课程的课时设置。在学分制体制下,财经专业由于学分总数有限,因此经济法课时有限,教学总体规划不允许扩充经济法的课时量。为了提高经济法的教学效果,任课教师应尽可能通过建立第二课堂的方法来增加经济法潜在的课程时间。例如,让学生进行模拟场景训练。以公司法的学习为例,可以按性别、学习层次、学习能力等标准将全班学生划分为若干个团队,让学生模拟公司的设立、运营,设计纠纷解决方案和善后处理最后向教师交付一份工作报告。
5、创新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在紧抓第一课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通过第二课堂来丰富经济法教学的内容。可以采用案例分析、情景再现以及模拟法庭的方法来调动学生积极性。以实例来丰富第二课堂,让学生进入角色,解决实际问题,如起草合同、尝试根据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等。学生通过查阅法规,领会法理,既锻炼了能力,又掌握了经济法理论知识,提高了学习兴趣。
6、改进经济法课程考核方式。一方面由于各专业的学习重点不同,经济法不宜统考。建议经济法课程从考试课转为考查课,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的具体情况来单独制定本课堂的考核内容。掌握所学知识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课程的考核可采用“开卷考试+平时成绩”的方式,比重自定。开卷考试的内容,以案例分析为主,用于测试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同时检测学生的经济法应用能力。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和作业完成情况,教师给予适当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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