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庆升 刘 晨
(天津商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 300134)
哈利波特小说自出版之日起,13年畅销不衰。神奇的魔法世界,让无数读者为之着迷。魔咒是魔法世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拿着魔杖念出咒语是巫师区别于其他物种的重要标志。在马氏译本中,笔者注意到魔咒的三种处理方法,本文试从目的论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探讨其原因、使用效果及其影响。
咒语是巫师们在施展魔法的时候口中所念的话语。他们可以借助魔杖的力量,通过念咒语来施展魔法。霍格沃兹的学生从一年级起便开始修习魔咒课,在变形课、黑魔法防御术甚至魔药课上都需要魔咒的参与。魔咒的作用在魔法世界里和现实社会中是十分相似的,以佛经中的咒语为例:它们都是咒语在诵念时会有感应,“认为语言有一种特别的魔力,可以产生人所无法造成无法控制也无法理解的超自然力量,对人的灵魂甚至肉体产生特别的作用,而又能使人产生明显的感应。”[1]
魔法世界的人对于魔咒,和现实社会的人对于佛经咒语有着十分相近的期待,区别只是在于:魔咒在魔杖的帮助下可以产生魔法效力,而佛经咒语则会对念诵者产生特别的“感染力”,二者在语言的神秘效果上是相通的。因此在翻译处理上,也有相通之处。唐玄奘的“五不翻”第一条就是“秘密故”:“陀罗尼”不翻。“陀罗尼”本意“咒语”,处理时皆保留梵文译音,唐末景霄的《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卷二)中曾经解释过“陀罗尼等总持之教,若依梵语讽念加持即有感征,若翻此土之言全无灵验故”[1]P54。很多人由此认为“秘密故”只适用于宗教经典,这种观点是十分片面的,后期海德格尔关于倾听语言言说的思想和保守事物秘密的观点,认为语言向我们隐蔽了它的本质——“存在的真理的家”[2]P64——很清楚地阐释了原文自有一种秘密需要保守,一种“寂静的轰鸣”[2]P59,而这适用于一切语言。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的咒语大多数来自拉丁语的词根,对于英语读者来说意思基本上一望可知。与玄奘处理咒语全用音译不同的是,小说中的魔咒采用了三种译法。虽然从咒语本体的角度上来看,二者具有可比性,但在具体处理上还要考虑以下几点:1、玄奘翻译的是宗教文本,马氏翻译的是畅销小说,因此在咒语效力上,二者的需求是不一样的;2、从读者角度看,前者面向的是信徒,而后者面向的是儿童以及成年读者大众,因此在使用上,前者是为了念诵产生神奇效力,后者是为了便于理解,知道是个什么效力的魔咒即可,不再作深究;3、前者的重心放在忠实传达原文,以期如实达到原文效果上,而后者更看重小说在译入语文化中的接受程度,小说译本越畅销,接受程度就越深,魔咒的翻译是服务于这个宗旨的。因此在具体的翻译操作中,马氏选择了三种不同的翻译方法:纯音译法,四字意译法和音义兼译法。
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功能翻译理论蓬勃发展。目的论是其中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社会学角度上的“目的”被描述成“接受者的一种变数”。哈贝马斯说:“我把达到理解为目的的行为看做是最根本的东西。”[3]P1在此基础上观照翻译可知每个文本均为既定目的而产生,并应该为此目的服务。“目的”(Skopos)源自希腊语,翻译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4]P35其核心概念是:决定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而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即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从目的论角度看,翻译是“在目标语情境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4]P3-4换句话说,每个文本都应该根据既定目的产生,并且为此目的服务,而决定译文目的的主要因素恰恰是接受者。
考虑到受众的原因,与玄奘翻译佛经咒语恰恰相反,马氏采用的魔咒音译并不是很多。纯音译法从本质上看是一种“转录行为”[5]P150(transcription),玄奘对音译法的选用是基于对咒语准确性的要求,一旦念错会有十分严重的后果;而在畅销小说中,所谓的咒语都是人为编造的,无论在原文文本中还是译文文本中,都只是推进情节发展的工具,因而译者选用纯音译法的例子很少,而此法的选用也主要是为了适应特殊语境的需要。最具代表性的便是“Wingardium Leviosa”悬停咒。从字面上可以看出两个英语词根wing-(翅膀)和levi-(升起),其作用是将物体悬空,念咒时的手臂动作和念法都很重要,罗恩在学习这个咒语的时候就常常念错,被赫敏纠正。因此为准确起见,译者在处理的时候采取了完全的音译,将其译作“羽加迪姆勒维奥萨”,这样一来两个人的读音犯错和纠正就更为准确。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例中相关情节对读者的理解帮助很大,这对音译难解的效果起到了一定的消解作用。
作为目的论三大法则之一的“连贯性法则”就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6]P140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那么依此原则为基础处理翻译文本时,应当改变传统的以原语文本为旨归的翻译方式,对原语文本进行“脱冕”[7]P188。前文提到过,作者所编的魔咒大多来自于拉丁语词根,对于英语甚至拉丁语系的读者来说,很容易猜出甚至理解咒语的作用或者意义。在大多数咒语的翻译上,马氏翻译采用了意译法,并且将其译入语形式确定为四字形式,类似中文的成语,语言简单,让中文读者也能一目了然。比如小说中哈利最常使用的咒语“Expelliarmus”,他不止一次地用这个咒语救了自己和朋友们,甚至在最后在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中,他仍然用的这条咒语,最终成为老魔杖的主人。Expelliarmus咒语的最主要作用在于解除对方的武装,并可以把对方的武器夺归己用。从咒语的字面来看,可以看出expel和arm(u)s两个词根,分别是“驱除”和“武器”的意思。马氏译为“除你武器”,直接点出了咒语的作用和效果。另一个常常出现的咒语是“Lumos”,词首的“lum-”是英语中很常见的词根,有“光明”的意思。马氏将其直接意译为“荧光闪烁”,清楚说明了咒语的作用是在黑暗中点亮魔杖,并且点出这种光比较暗,跟荧光类似。而作为三大不可饶恕咒之一的钻心咒“Crucio”来自拉丁词根“cruci”,让人不得不联想起“crucify”一词,意为“把……钉死在十字架上,折磨和迫害”,被钻心咒击中的人会感到全身刺骨的疼痛,如果一直施咒,被击中者会痛苦的疯掉甚至死亡。马氏译为“钻心剜骨”,很准确的译出了那种极度的痛苦,尤其是“剜”字,意为“用刀子挖”,将那种痛苦表现得淋漓尽致。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白魔法“Expecto Patronum”,咒语字面有expect和patron,其作用是召唤出施咒者的守护神,击退可怕的令人胆寒的摄魂怪。这是一种温暖而美好的魔法。马氏译本顾及到了咒语所暗含的美好含义,将其译为“呼神护卫”。“呼”与expect字面对应,表示召唤;“神”字带褒义,说明了守护神的非人类本质以及其美好特质;而“护卫”则对应了咒语的保护作用。这种例子很多,在译文的理解上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
除去纯音译法和四字意译法的使用,音义兼译法也是十分常用的方法。不得不承认,单单使用音译并不能很好地传达咒语的意思,除非有诸如上文悬停咒的特殊语境参与,否则仅仅从字面上理解一段音译的魔咒并不能有效地说明它的意思。如门钥匙的咒语“Portus”,只由一个单词组成,词干“port”在英文中是港口之意,而port(e)在法语里的意思是门,两个意思都暗指了“通向另外一个地方”,译者将其译为“门托斯”,生动地传达了门钥匙在设定时间将与其接触的人瞬间带到预定的目的地的作用。当然,这种情况的出现也有另一方面原因,那就是作为译者群翻译理念不一定相同,换句话说采用音义兼译方式的译者和采用四字意译法的译者极可能不是一个人,但这两种情况本质上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照顾到读者的接受程度。哈利波特系列电影是根据原著翻拍的,在处理魔咒翻译时,字幕组遵循的是小说译本通行的翻译,而四字意译法虽然明了,但太过归化,失却了原文的语音特征。尤其是在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在国内票房飙高的今天,影院大多采用原片配字幕的方式,配音后的音效与原声的震撼力无法相提并论。因此,采用音义兼译法可以照顾到因原著而去看电影的观众群,不会因为听到一段奇怪的拉丁文词根咒语而不知其含义。这也许就是音义兼译法在哈利波特电影在中国公映后,开始明显出现的原因。但对于已经使用的魔咒翻译,为避免混乱,译者依旧沿用了原译法。这颇似玄奘法师提出的另一条不翻原则“顺古故”,也就是遵循原有译法,只要不是根本性的错误,尽量尊重旧译在读者中的影响,不做修改。
话虽如此,根据上下文的意译也可能带来问题或者错误。比如保护咒“Impervius”是拉丁词,意为“不受影响”,魁地奇比赛时赫敏对哈利的眼镜施魔法使其不会因雨水而模糊,被翻译成“防水防湿”在当时情境下十分正确。可是在死亡圣器里这个咒语再次出现,这次是在古灵阁偷赫奇帕奇圣杯时用来防止被落下的金杯烫伤的,原来的翻译显然就不准确了,译者将其改为“水火不侵”仍然没有译出保护人不受别的东西伤害的意思,而且在读者不熟知原文的情况下,会以为是一种新的咒语,与原译加以区别。但对已有确定意译,又涉及发音的咒语,译者的补救措施还是十分灵活的。比如在第五部《凤凰社》里,赫敏在并不很复杂的守护神咒“Expecto Patronum”发音上多次念错,但由于“呼神护卫”的译法早已为读者熟悉,译者选择了汉语里发音相近的字来代替正确的字,达到谐音的目的,表示赫敏的口误。由此可见,小说译者对于准确性的把握,还是基于对整体情节的推进上,以服务帮助受众理解的目的。
行笔至此,我们无法确定这三种魔咒翻译策略哪种更好,但从目的论的角度看,四字意译法更适于小说文本读者,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音义兼译法更适合于读过原著的观众,观影效果上较前者更便于理解;而纯音译法,尽管会损害意思的表达,在特殊语境下确实达到了使情节更为清晰准确的效果。而这恰恰印证了弗米尔那句“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8]P29(目的决定手段)。译者选择性的使用有价值信息,将其组合成便于读者理解而风格恰当的目标语文本形式。这种以译文接收者为旨归的翻译方法,十分符合畅销小说的既定传播意图。从哈利波特在大陆13年畅销不衰及相关电影的巨额票房上看,马氏译本还是十分成功的,而对于咒语的处理也是其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成功的背后正是这三种翻译策略对目的论基本观点——以译本接受为旨归,目的决定手段——动态地采纳、借鉴与贯彻。
[1]王宏印.中国传统译论经典诠释——从道安到傅雷[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2]海德格尔著.人,诗意地安居:海德格尔语要(郜元宝译)[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4]Nord C.译有所为——功能翻译理论阐释(张美芳 王克非主译)[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5]Gutt,E.A.Translation and Relevance:Cognition and Context,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6]李文革.西方翻译理论流派[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7]Mark Shuttleworth,Moira Cowie.Dictionary of Translation Studies,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8]Nord C.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