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 嘉
(河南省财经学校 河南·郑州)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目前已日益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其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效率,这就要求会计信息要做到真实与公允。然而,现阶段会计信息质量普遍不高,会计信息失真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财政部1999年抽查100家国有企业会计报表时,有81家虚列资产37.61亿元,89家虚列利润27.47亿元;而2000年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中,在被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的147家,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利润不实157家,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可见,会计造假愈演愈烈,会计诚信基础已经动摇。
(一)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基础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会计核算不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混岗、无证上岗在一些单位存在;无视国家财经法规,没有严格按财务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核算、监督,听凭单位领导指挥。
(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主要表现为截留隐瞒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使用虚假发票,编造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私设小金库等,严重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普遍严重。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制造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会计目的的会计政策,如美国的安然公司就是利用“特别目的实体”(SPE)符合条件可以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政策,将本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三个SPE排除在合并报表范围外,导致1997年到2000年期间高估4.99亿美元的利润,低估数亿美元的负债,给投资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三)利用现行会计法规不配套、不完善,对会计信息进行操纵调整,以达到偷漏国家税收,获取不义“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和关联交易价格等规定,对不同时期会计财务信息进行处理,偷漏税较为普遍,利润波动人为操纵,制造虚假业绩。现代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得来操纵利润;另外,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想象的空间。
(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下,任意弄虚作假。主要表现为有些会计人员墨守成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中存在较强主观随意性,不严格按制度处理经济业务,极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
(五)会计监管体系不完善、不完备。
主要表现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各不统一,各自为政,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而且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超过成本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造假的气焰。我国对公司造假的处罚力度轻,执法不严,也是我国会计造假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减弱了法律的效力。因为经济处罚是需要由造假公司的权益来承担,即用本应属于股东的利益来偿还股东的损失,由投资者来为公司的造假行为承担责任,从而转嫁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极少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利益。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不造假的机会成本过于高昂,才会不断上演公司会计造假的闹剧。
(一)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要组织会计人员有关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学习法律法规和制度,形成依法办事,自觉遵守的习惯。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守法,把守关口,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健全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要做到具体规范,尽力缩小会计可选择的范围,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做超前分析,科学预测,使会计管理制度具有较好的超前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加快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可以从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鼓励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与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加强对现金流量信息的呈报和考核几方面入手。加快制定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针对我国特别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现问题的准则加以规范。考虑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的规范更加具体。
(四)加强对单位领导、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会计诚信教育重点放在职业道德、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等内容上,熟悉掌握会计法律和财会知识,这是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能够自觉守法、守规,依法办事。目前,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来强化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是一种快速可行的办法,建议扩大教育范围,单位主要领导也应参加会计诚信教育,以推进会计诚信化建设。
(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条款加以修改,增加对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要加强监督部门执法检查建设,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要加大对造假者处罚力度,使得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收益,才能有效地制止造假者肆意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六)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要更好地建设会计诚信,必须努力创造良好的会计诚信氛围,培育会计诚信环境:(1)单位内部要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分工科学,职责明确,既能相互协作又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这是治理会计失信的一个重要途径;(2)重视舆论作用,大力宣扬先进会计人员事迹,充分发挥会计诚信示范作用,努力引导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学习、看齐,对失信严重的会计人员,进行适度曝光;(3)建立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这是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是联系单位会计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市场经济下能起到有些政府部门不能起到作用,行纪行规能约束某些单位会计不诚信行为,具有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