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晓霞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石家庄)
价值管理是通过培育和确立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思想观念,形成企业的价值理想、价值追求和价值共识,并在实践中牢牢把握正确的价值导向,正确选择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方式、方法及路径,形成全面、系统、稳定且共同遵循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表达的原则、标准、方式和方法,进而形成体现企业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价值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培育价值共识,引导全体员工形成符合员工自身和企业发展实际的先进的价值理念,形成强烈的价值凝聚,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在正确价值理念的引领和驱动下,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自觉自愿、尽心尽力地发挥自身的潜能,推动并实现全体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其实质是持续不断的价值变革,是对传统的落后的价值理念的破除,是新的思想观念、正确的思维方式、高效的组织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的逐步培育,是企业价值的不断确立和价值链条的不断更新再造,是企业管理最深层次的变革。
从世界范围来看,价值管理经历了两个大的发展阶段。20世纪九十年代之前为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的价值管理有两大特点:一是只有少数企业在实践中阐述并运用了价值管理的方式,但没有形成较为全面系统的价值管理思想和理论。沃尔玛、壳牌石油公司等业绩优异的世界知名企业的管理者都曾撰文或出版著作,阐释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二是价值管理更注重企业的经济价值,主要是关注企业经营成本高低和利润的大小,把利润最大化作为价值管理的最终目标。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价值管理开始得到国内外企业管理学界和企业管理者普遍重视。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到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国际金融风暴,都暴露出大量知名企业不择手段地过度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过分追求大股东的利益而不顾其他相关者利益的倾向,从安然公司重大舞弊案到麦道夫金融诈骗案,近年来美国上市公司发生的一系列舞弊案,无一例外。从国内实践看,从三鹿奶粉案到黄光裕案,再到足球行业的赌球和电信行业企业放任互联网、手机黄色信息泛滥等等,都暴露出一些企业价值管理方向的迷失和混乱。价值管理已经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十分急迫的课题。
(一)结合海尔案例说明企业价值管理的重要性。海尔无疑是价值管理理念的典范。张瑞敏的砸冰箱事件使全体员工悟出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生产劣质产品等于砸自己的饭碗。增强质量意识是海尔价值管理的开端,全体员工牢记质量至上这一经营理念,以产品零缺陷为基本目标,从而创造了海尔品牌。此外,海尔实行“三全服务”,将海尔彩电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彩电行业的发展。正是海尔正确的价值理念,每一个员工都以提高企业价值共识为目标,能够正确地做事并且做正确的事,尽心尽力地发挥自身的潜能,推动全体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海尔的价值管理理念不仅使其产品质量更优,而且树立了海尔品牌的美誉度。
(二)结合国美案例说明企业价值管理的重要性。国美的黄光裕案暴露出价值管理方向的迷失和混乱。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利用上市公司挪用资金并且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国美的控制权之争成为权威人士分析和讨论的焦点,国美的经历纷扰使企业价值大大下降。这说明黄光裕并没有企业价值理念,他没有基于国美的整体利益考虑,仅仅是追求一己之私,受伤的却是自己一手壮大的家族企业。
(三)小结。企业价值管理是顺应经济时代发展要求的一种全新企业管理模式,它通过一套系统的管理体系,变革、规范和引导企业行动方式,调整和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高效、健康地快速发展,是一种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对价值的有效管理,实现企业长期持续的有效经营。在现代企业制度提倡科学管理的前提下,价值管理不再是企业的某种职能管理,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是一种以价值视角看待企业的管理,是一种战略意义上的管理理念。
(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股权结构现状。股权结构作为公司的所有权结构,表明了股东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控制程度。在英美等股权比较分散的国家,公司组织主要由董事会和股东会构成。在德日等股权比较集中的国家,公司组织构成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监事会起比较大的作用。我国公司治理起步较晚,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一种二元制框架,即在股东大会下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进行经营决策,监事会专门监督董事、经理的行为。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未流通股份占到约2/3的比例,其中发起人股及法人股占到50%以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既不同于英美式的股权分散模式,也不同于德日式的法人间交叉持股的股权集中模式,而是“一股独大”式的股权高度集中。历史原因使得非流通股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主要成分。
与国外相比,我国股权结构显著的特征是未流通股比例过大,特别是其中的国家股比例过大。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6年未流通股分布情况,未流通股比例超过50%的上市公司占我国上市公司总数的81%以上,而国家股比例超过50%的上市公司占上市公司总数的32%以上。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未流通股比例则高达60%以上。同时,我国上市公司总体股权结构是以发起人股与法人股为主。另外,近年来上市公司法人相互持股的情况也有所增加。因此,中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实际呈现出一种由大股东控制的高度集中的特点。
(二)股权结构对企业价值管理的影响。在市场经济国家,关于股权结构的集中情况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英美等国以股权分散化为特征的外部治理为主的体制,大股东在公司股权中所占的比例远远低于中国的情况。在美国最大的15家企业,无论是通用汽车、埃克森还是IBM,没有一个机构或者集团可以持有每个企业20%的股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机构投资者会放弃参与监管的权力。随着政府放开对于金融机构持股的限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总体上在向金融机构集中。越来越多的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退休基金和养老基金开始以各种形式参与到对企业的控制中,成为积极的股东,这成为一种趋势;另一种是日本和德国已经形成的紧密型的股权结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往往是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日本的几乎每一个大企业都有一个持有其股票20%的金融集团。大股东与企业之间形成一种严密的、家庭式的团体,他们不仅通过正式的股东大会或非正式的总裁会议控制企业,而且还会通过资金提供或业务的往来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小股东的利益和作用相对被忽视。
从这些国家股权结构情况来看,持股比例的多少将会影响到股东对于企业经营的关注程度。大股东的存在导致对管理者更好的监督和企业更好的业绩,特别是股权集中在机构投资者的情况下。股权比例的选择要涉及两个关键成本:一是风险成本,即投资者投资的方向所带来的风险损失;二是治理成本,即维持公司治理有效运作而发生的成本,它主要包括治理的组织结构本身发生的成本和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成本。这两个成本与股权集中或分散有密切的关系,如果公司的股份高度集中于一个投资者手中,按照所有权与剩余索取权相匹配原则,企业所取得的一切利益应该大部分归该出资者所有。外部大股东在其投资企业存在重大经济利益时,投资者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就会利用一切制度和手段积极主动地监控经营者的行为,以确保管理者没有从事有损于股东财富的活动。由于属于内部高度的监控,因而监控花费少,治理成本低。
我国的资本市场尚未成熟和完善,小股东还不足以起到对公司的监管作用。而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对于减少公司经理人的机会主义和自利行为,促进他们对于长远目标的追求总体看是积极的。所以,大股东的存在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价值和长远发展能力。相比股份分散的公司,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存在可以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对公司价值有积极的作用。但流通股在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基本占有约1/3的比例,这说明,中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是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运转的资本市场。这种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份力量的强烈对比形成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的一大“特色”。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下,所有作为外部公司治理机制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和控制权市场都无法发挥作用,大股东不怕因股价下跌而被收购和兼并,因而可以利用其控股地位有恃无恐地从事掠夺和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活动,人为形成了投资人间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会大大影响到不同股东对于公司的监管动机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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