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契理契机”看当今中国社会榜样的设立

2012-08-15 00:48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契机榜样大众

吴 恺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从“契理契机”看当今中国社会榜样的设立

吴 恺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契理契机”是我们判断是非对错的基本标准。以此标准来衡量当今社会所树立的榜样,便会发现其缺乏大众效法的可能性。为了提高榜样树立的实效性,必须对此问题进行重新认知与思考,并设立适合大众效法的合理榜样。

契理契机;榜样;效法

我们判断一件事情的是非对错,唯一的标准就是“契理契机”。所谓契理,可从深浅两个层面来理解。深层面来说,是契合形而上的真理,这必须要用禅定的方法打开自性智慧,才能算作真正契理;浅层面来说,契理的做法必须要顺应自性的功能,即我们一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应力求让他人达到身心健康,进而实现家庭和谐与国家安定。所谓契机,指的是我们的行为、做法、语言必须与作用的对象合拍,对方才喜闻乐见,易于接受。譬如一些大明星推出的歌曲、影视作品、娱乐节目等,其中很多价值观潜移默化地渗透到青少年的灵魂深处。他们态度非常谦恭、有亲和力,这是契机;但其价值观看似合理,其实有失之偏颇而不易被察觉的地方,便违反了契理的原则。所以,今天的父母、师长、学者对青少年的教育作用都非常不足,而教育的主体却被明星们占去了,由此才会产生甘肃女孩追刘德华而逼自己父亲跳海等悲剧。

可见,我们推行一种教育理念和方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党中央一直在抓青少年教育,但其效果往往不明显,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笔者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在工作中体会良多。比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其中传达的价值观是非常合理和深刻的,但笔者自己可以接受,学生难以接受。相对学生来说,笔者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身心修养的实践体会,因此可以接受其中的观点。我们的知识结构,是以所知为基础,上面便是所识的内容(或称其为读书明理),再往上面走,便是价值观(或称心态),最上面的,便是形而上不能通过普通思维认识的无上真理。这就好比一个四层的楼房,学生们没有搭建第一二层,直接把价值观层面的东西传达给他们,他们就会认为这是假大空,也就自然无法接受其中的观点了。

今天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榜样?笔者参考了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写的《划清四个重大界限》一书。书中的最后,谈到文化建设问题,提出我们要学习雷锋精神、长征精神、奥运精神、航天精神。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奥运精神和航天精神是指一种事业上的兢兢业业和成功,“更高、更快、更远”也可以指我们的事业;长征精神要我们艰苦奋斗,雷锋精神要我们舍己为人。如果从“契理契机”的标准来看,到底应不应该这样提倡呢?事业上的成功或“更高、更快、更远”是一种结果,而其中的原因在于管理好自己的心行,在于笃实而持久的努力。从“契理”角度看,我们只有真正实践了曾子《大学》中所讲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的功夫,才能将自己的身心安住在事业上,才能取得大的成功。从“契机”角度看,任何一件伟大的成功,都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如果心浮气躁地只盯着结果看,往往没有在原因(即努力)上下功夫,这样是不可能有成就的。传统文化里告诉我们的道理几乎都是“消极”的,但你沿着“消极”的道路去走,得到积极的结果将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比如,佛家所讲的戒律、基督教的十戒、儒家的止于至善,都是先从人们的行为上进行约束,让人们远离种种过失。在此基础上,运用禅定的功夫而达到修身诚意的目的。意诚、心正、身修,则齐家、治国、平天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虽然我们今天没有这种远大的志向,仅仅追求事业上的成功和人生的辉煌,但修身的功夫仍然是获取成功果实的根本。古人从来不用“努力、奋发、向上”这些词汇,而强调成功的自然而然,认为成功是“无为而治”的必然结果,成功以后也不值得矜夸和骄傲,即老子所谓的“功成不居”。今天我们处处都喜欢用“努力、奋发、向上”这样的词汇,但由于心念没有止住,习气在内心不停地涌动,便不可能脚踏实地干事业,其结果往往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终一无所成。可见,世间事业的成就需要出世间精神的支撑,即“以出世间精神干世间事业”。“出世间”并不是逃避世俗或放下事业的意思,而是出离世间的种种习气,“忍人所不能忍、行人所不能行”,笃实坚定地干好自己的事业。孔子所谓“刚毅木讷近仁”,便是一种出世间精神的描述。回到我们所探讨的主题,长征精神、奥运精神、航天精神只是阐明了一种精神的结果,其原因在哪里?这便是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所阐明的身心修养功夫。我们只有从根上去探讨,找到根本原因,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自己的岗位上成就一番事业。

下面再看看雷锋精神,雷锋日记里面说:“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而“契理”要求我们以平等的胸怀对待一切人,甚至一切众生。虽然在人类历史上,有阶级的划分,但从古至今的仁君都仅仅把阶级当做一定阶段的斗争工具,其本心则是以仁慈之心为一切大众谋福利。周武王奉天伐纣,纣王自焚以后,周武王将纣王的后裔分封为诸侯,使他们延续殷商的祭祀。这种“封灭国、继绝世”的仁慈胸怀,值得我们万世景仰。而其中的阶级之分只是在革命的当时才存在,周武王以仁慈为存心,只把阶级斗争当做一种暂时的工具而已。以此来看,雷锋的胸怀是不够广阔的,雷锋精神也不能算作完全“契理”。从“契机”角度看,我们需要树立一种什么样的榜样,才能真正让国人信服和模仿?人们学习一种榜样,首先是愿意成为“榜样”这样的人,然后再谈这个“榜样”在他心目中有没有威信和感召力。今天我们提倡人们学习雷锋、焦裕禄、孔繁森,那么他们的人生经历是怎样呢?人们愿意复制他们的人生轨迹吗?雷锋1940年12月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一户贫农家里,他一生助人为乐、舍己为人,1962年因公殉职,年仅22岁;焦裕禄1922年出生于山东省淄博市的一个贫苦家庭,1962年调到河南省兰考县任县委书记,他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带领全县人民封沙、治水、改地,后于1964年被肝癌夺去了生命,年仅42岁;孔繁森1944年出生于山东聊城,1979年赴西藏工作,他乐于奉献、与民同疾苦,并领养了三个孤儿,后于1994年因车祸殉职,年仅50岁。如果从行履上看,这三位榜样都是舍己为人的典范,让人高山仰止。但从学习者的角度看,除了敬仰外,有谁愿意让自己的人生去复制他们的轨迹呢?从大众的心理状态来看,当我们全力以赴希望成为一种理想人格,希望改变自己的习惯与思维方式时,尚且发现这其中的阻力非常大,因此便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说法。当然,这其中的原因还是没有真正落实修养的功夫,在此不赘述。反之,当我们对雷锋这类榜样都不敢学、甚至不愿学时,想让自己向他们靠近,几乎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从“契机”角度看,这些伟大的榜样在当今社会的提倡,是很难取得积极效果的,也很难影响社会风气。在佛经里面有这么一个故事,佛陀在过去生中修行时,由于他勇猛精进,修的福报很大,这让天帝释害怕将来这位修行者代替自己的位置。于是,天帝释化作人形,并欺骗这位修行者说:“行善有恶报,作恶有福报,你何苦这样行善呢?”没想到,这位修行者说:“即便如此,我也要行善利益众生,而宁可自己承受恶报。”天帝释知道修行者追求的是无上菩提,对自己位子没有威胁,便说:“我刚才故意反着说,以试验你的道心。你如此精进修行,将来必证无上菩提。”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当今社会每位大众都有这位修行者的存心,都有舍己为人的大愿,都有圣贤的修养,大家必然愿意学习雷锋、焦裕禄、孔繁森同志这样的榜样。但很可惜,一般社会大众几乎都以自己和家人的利益为导向,很难实践这种伟大的人格,也很难真正去舍己为人,只是在部分情况愿意实现自己和社会双赢的局面。

沿着这个思路下去,当今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榜样,才能真正唤醒人们的良知,实现社会的和谐呢?道德与正义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是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崇敬和向往。我们在树立任何典范人物时,都不能违背这两个原则。从“契理契机”角度看,这种典范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内心有很高的修为,随时随地处在一种安定祥和的境界中,法喜充满,这种心理状态也决定了他的身体必然健康;二是办事情有恒心、有毅力、有条理、守信诺,并以服务大众为根本愿力,不贪求自我的名利;三是由修身而至于齐家,家人和亲戚都温良恭俭让,不会相互争夺财产;四是由齐家而感化社会大众(即平天下),周围聚集了大量志同道合的朋友与学生,这些朋友与学生愿意义务进行文化弘扬工作,并其乐融融。满足这四个条件的人,拥有了健康、快乐、成功、威信和顺利,且由于其对社会的贡献,自然实至名归,不求名而名自得。把这样的榜样推向社会大众,大家首先有了学习的动力,愿意成为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在大众心目中有很高的感召力,大家也会很自觉向他们学习。比如,南怀瑾先生1918年出生于温州乐清,少习诸子百家,先后旅居港、台、美国,一生以恢复中国传统文化断层为己任,提倡儿童读经运动,后于江苏吴江的太湖之滨创建太湖大学堂,作为认知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的基地。再比如,净空老法师1927年出生于安徽庐江,先后师从于方东美先生、章嘉大师和李炳南老居士,一生讲经说法,近年以提倡青少年学《弟子规》和敦品励行为主要事业,八十多岁的高龄仍保持健康的体魄。这两位大善之士一生的行履和际遇同上述四条标准相符,是真正值得我们学习与仿效的榜样。以这样的标准来树立大众生活中的榜样,才是现实的,才是大众愿意尊崇和效法的。另外,作为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的榜样,必须做到“作之亲(真心关怀一切人)、作之尊(成为一个纯善的人并以身作则)、作之师(善于运用教化的方法)”这三点。只有落实这三点,才能起到良好的教化作用,对社会起到巨大的正面影响。

总之,“契理契机”是我们判断生活里面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运用到树立榜样这个问题上,必须选取大众愿学、肯学、能学的对象,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1]刘瑞复,李毅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划清四个重大界限[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0.

[3]王国轩.大学·中庸——中华经典藏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6.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xamples of Chinese Society Toda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form with Rational and Situation

WU Kai
(Marxism Institute of Wuhan University,Wuhan Hubei,430072,China)

Conforming with rational and situation is the basic standard we judge right and wrong.Based on this standard,when we measure the examples set by today's society,we will find that they are lack of possibility which people want to follow.In order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examples establishment,we must understand and think this question in a new perspective,and set up reasonable examples which are fit for the public to follow.

conform with rational and situation;examples;follow

B-49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

A

1671-3974(2012)03-0001-03

2012-05-28

吴恺(1980-),男,博士,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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