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立勇
(深圳大学文学院中文系,广东 深圳 518060)
清华简《系年》第5章记载了楚国灭息:
蔡哀侯取妻于陈,息侯亦取妻于陈,是息妫。息妫将归于息,过蔡,蔡哀侯命止之,曰:“以同姓之故,必入。”息妫乃入于蔡,蔡哀侯妻之。息侯弗顺,乃使人于楚文王曰:“君来伐我,我将求救于蔡,君焉败之。”文王起师伐息,息侯求救于蔡,蔡哀侯率师以救息,文王败之于莘,获哀侯以归。文王为客于息,蔡侯与从,息侯以文王饮酒,蔡侯知息侯之诱己也,亦告文王曰:“息侯之妻甚美,君必命见之。”文王命见之,息侯辞,王固命见之。既见之,还。明岁,起师伐息,克之,杀息侯,取息妫以归,是生堵敖及成王。
楚灭息蔡及娶息妫之事又见于《左传》、《吕氏春秋》、《列女传》、《史记》等文献。《列女传》所述仅是息夫人守贞殉情的故事,于灭息之事没有详记,可以不论。现将其他有关文献摘出以备讨论;
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见之,弗宾。息侯闻之怒。使谓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楚子从之。秋,九月,楚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左传·庄公十年》)
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君子曰:“《商书》所谓:‘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者,其如蔡哀侯乎。”(《左传·庄公十四年》)
楚王欲取息与蔡,乃先佯善蔡侯,而与之谋曰:“吾欲得息,奈何?”蔡侯曰:“息夫人,吾妻之姨也。吾请为飨息侯与其妻者,而与王俱,因而袭之。”楚王曰:“诺。”于是与蔡侯以飨礼入于息,因与俱,遂取息。旋,舍于蔡,又取蔡。(《吕氏春秋·长攻》)
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陈,息侯亦娶陈。息夫人将归,过蔡,蔡侯不敬。息侯怒,请楚文王:“来伐我,我求救于蔡,蔡必来,楚因击之,可以有功。”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史记·管蔡世家》)
关于楚灭息的直接原因,《系年》和《左传》、《史记》的记载一致,是因为息妫貌美而楚文王欲以息妫为夫人而灭息。《吕氏春秋》则以为楚本即想灭息蔡。《吕氏春秋》所记实际上是另一个版本的假途灭虢,明显有战国故事的色彩,所记当不是事实。蔡侯说“吾请为飨息侯与其妻者,而与王俱,因而袭之。”就这一句话而言,应该是蔡侯飨息侯及其夫人,而非相反,否则则不当言“与其妻者”;其次,如果是息侯飨楚王及蔡侯,楚王不会带重兵来,以赴宴飨之众而灭息,随即又取蔡,不太可能。所以楚灭息之事当以《左传》、《史记》、《系年》为准。
在《系年》出现前,楚灭息的时间一直未知。《左传》隐公十一年、庄公十四年《正义》都认为楚灭息是在庄公十四年。颜师古注《汉书·楚元王传》同。后来张宗泰提出,楚灭息当在庄公十一、二年,否则何以十四年息妫即生堵敖及成王[1]。杨伯峻先生指出:《左传》“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是前几年的事情,此时息妫已生两子[2]。现在有了《系年》我们明确知道,楚文王受飨于息在庄公十年,灭息在第二年,即庄公十一年。张宗泰的推论是正确的。《左传》的这一段话确是追叙,《吕氏春秋》所记应该是错读了《左传》,不知“入飨”和“灭息”为两事而误合为一。
最后附带说一下,《史记·楚世家》载:“六年,伐蔡,虏蔡哀侯以归,已而释之”与《管蔡世家》所言“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两者不同。根据《春秋》及《左传》,楚文王于庄公十四年又一次伐蔡。我们可以推断,在庄公十年伐蔡而入飨息国后,由于蔡哀侯向楚文王说息妫貌美,楚文王即放回了蔡哀侯。否则如果蔡哀侯于庄公十年到庄公十九年一直在楚的话,庄公十四年的伐蔡岂非无的之矢?息妫在取得楚文王的宠爱后,向楚文王进言欲报以前蔡哀侯非礼及灭国之仇。于是楚文王在庄公十四年又一次伐蔡虏获蔡哀侯,这一次蔡哀侯就被留在楚国一直到死。
114简:“楚柬大王立七年,宋悼公朝于楚。”整理者注云:“宋悼公,《宋世家》云名购由,在位八年。索隐:‘《纪年》为十八年。’《六国年表》宋悼公元年在楚简王死后五年,肯定有误。若依《纪年》前推十年,则宋悼公元年在楚简王十九年,亦距楚简王七年有十二年之差。”按:梁玉绳《史记志疑》、钱穆《先秦诸子系年》都定宋悼公元年为周威烈王五年,孙诒让《墨子年表》、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定为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当以前说为是,否则,则如《系年》整理者所分析,宋悼公即位时楚简王已死五年,无由得见。宋悼公元年为周威烈王五年,为楚简王十一年,和《系年》所记不合。因此,我们以为,《系年》114简的“七年”当是“十年”之误。古文字“七”和“十”字形相似,极易讹混。楚简王十年为周威烈王四年,宋昭公于是年卒,按照逾年改元惯例,其时宋悼公已即位而未改元,《系年》记宋悼公朝楚当在其时。
注:
① 学者现在多以为“攺”和“改”本一字,后来分化成两字。《系年》两字字形不同,可能是为了相互区别。参看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中华书局,2006年第1版,第506页;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第1版,第64页。
② 《大事记》:“东南北三面,峭绝天险,渑池、二殽皆在境内,盖控扼之地。”
[1]张宗泰.质疑删存[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198(2).
[3]高亨.古字通假会典[M].济南:齐鲁书社,1989.
[4]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M].上海:中西书局,201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