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忠孝观

2012-08-15 00:43吉成名马洪远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孝经孝悌君主

★ 吉成名 马洪远

中国传统忠孝观是指中国古代人们普遍奉行的忠于国君、谨于事亲的思想。这种思想既是一种重要的伦理思想,也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思想。道教重要流派净明道的教理总旨也以忠孝作为首要之源。这种思想既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因素,影响极大,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传统忠孝观的形成

先秦时期是传统忠孝观的形成时期。

古人很早就有了孝的观念。据《尚书·尧典》记载,虽然“父顽,母嚚,(弟)象傲,”但是,舜“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尧非常看重舜的孝行,经过考察以后,就把帝位传给了他。

春秋时期,孔子对于孝已经有了比较系统的看法。他多次谈到孝。《论语·为政》曰:“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虽然没有给孝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针对学生们在对待父母时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归纳起来,孝就是子女对待父母要尊敬、体贴、赡养、侍奉等。

孝的观念和行为完全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最原始、最基本、最朴素、最真挚的感情的基础之上的。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子女应该尊敬、体贴、赡养、侍奉父母。这是一种十分美好的东西,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是合乎人道的,值得提倡。提倡孝道有利于增进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改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提倡孝道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论语·学而》曰:“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里“弟”字就是后来的“悌”字,指弟弟尊敬、顺从兄长。悌与孝具有相同性质,所以后来形成了一个专门的词组——孝悌。

忠的观念产生时间也很早。据说商纣王荒淫残暴,大臣比干为了商朝的利益,犯颜直谏,结果被纣王处以死刑。比干一直被人们当作忠臣的代表。在春秋时期,人们就已经认识到:如果一个人孝悌,他就不会犯上作乱,所以,孝悌是仁道得以产生的基础。忠与孝类似。《孝经·士章》曰:“故以孝事君,则忠。”孝是指子女对父母好,忠是指臣民对君主好。把对父母的真挚感情复制到君主,就是忠。“忠”是指顺从、服从,专心致志,没有二心。《孝经·广扬名章》曰:“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究竟要怎样做才算是忠呢?《孝经·事君章》曰:“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这就是说:臣民要为君主排忧解难、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一切智慧和才能;如果君主做得对,就要顺从;如果君主做得不对,就要及时补救。《孝经·开宗明义章》曰:“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事身。”这就是说:孝是以忠为基础的,只有对父母孝,才有可能对君主忠;只有又忠又孝,才能立身扬名。《孝经·孝治章》曰:“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归纳起来,这段话的大意是:如果提倡孝道,社会就会和谐,天下太平,风调雨顺。这就是“以孝治天下”的结果。

西汉时期,统治集团奉行“以孝治国”的政策,大力提倡孝道、表彰孝悌。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文帝多次表彰、奖励孝悌。十二年(公元前168年),他颁布诏书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这种政策对于当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东汉以后,封建政府长期继续奉行“以孝治国”的政策,传统忠孝观得到发展,成为统治阶级的重要思想武器。

二、传统忠孝观的发展

魏晋至宋元时期是传统忠孝观的重要发展时期。

魏晋时期,旧的社会秩序遭到破坏,新的社会秩序逐步建立。随着皇权衰落、门阀制度确立,魏晋士人形成了先亲后君、先孝后忠的思想观念。从《世说新语·德行》提供的材料来看,以忠义入选的只有1则,而以孝行入选的有13则。魏晋士人推崇孝道并非仅仅看重守礼之孝,对于出自真情的死孝、心孝同样看重。当时出现了否定君主专制制度的思想。阮籍《大人先生传》曰:“盖无君而庶物定,无臣而万事理。……君立而虐兴,臣设而贼生。”鲍敬言著《无君论》,否定了“君权神授”说,反对君主制度。传统的忠君思想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武则天(624-705年)非常重视忠孝观,把它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政治理论。上元二年(675)三月,她组织一批学者编写了《臣轨》一书,竭力宣扬忠孝思想。该书《序》曰:“然则君亲既立,忠孝形焉。奉国奉家,率由之道宁二;事君事父,资敬之途斯一。臣主之义,其至矣乎!”大意是说,忠与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忠是对待国君,孝是指对待父亲,尽管如此,侍奉国君和侍奉父亲的方式是一致的。不过,在对待忠和孝的问题上,武则天尤其推崇忠。该书《至忠章》曰:“夫纯孝者,则能以大义修身,知立行之本。欲尊其亲,必先尊于君;欲安其家,必先安于国。故古之忠臣,先其君而后其亲,先其国而后其家。何则?君者,亲之本也,亲非君而不存;国者,家之基也,家非国而不立。”显然,她这种主张是先君后亲、先忠后孝的思想,强调君比亲更加重要、国比家更加重要,强调孝亲要以忠君为前提。她之所以这样说,完全是站在最高统治者的立场上,是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制造舆论的。

宋代民族矛盾非常尖锐,许多仁人志士为了捍卫民族利益,舍生忘死,发生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涌现了杨业、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当时全社会都很重视忠君,强调“精忠报国”。在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出现了一部专门论述忠的著作《忠经》。《忠经》是仿照《孝经》撰写而成的,体例完全相同。该书《天地神明章》曰:“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人之所履,莫大乎忠。……为国之本,何莫由忠。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动神明。”大意是说:忠是最高尚的道德观念,治理国家的关键是提倡忠;忠能巩固君臣关系、促使社会稳定。《圣君章》曰:“惟君以圣德监于万邦,自下至上各有尊也。故王者上事于天,下事于地,中事于宗庙,以临于人则人化之,天下尽忠以奉上也。”强调全国上下都要对君主尽忠。《保孝行章》曰:“夫惟孝者必贵于忠,忠苟不行则率犹非其道。是以忠诚不及之而失其守,匪惟危身,辱及亲也。故君子行其孝必先以忠,竭其忠则福禄至矣。”强调要先君后孝。《报国章》曰:“报国之道有四:一曰贡贤,二曰献猷,三曰立功,四曰兴利。”《尽忠章》曰:“君子尽忠则尽其心,小人尽忠则尽其力。”强调要对皇帝尽忠,认为对皇帝尽忠就是报效国家。这样,传统忠孝观发展到极致。

传统忠孝观是与封建专制统治相适应的。不仅世俗政治强调忠孝,道教也强调忠孝。《太平经》曰:“人生之时,为子当孝,为臣当忠。”东晋道士葛洪著《抱朴子·对抗》曰:“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认为只有忠孝、和顺、仁信之人才有可能成仙。唐代道士张蕴、胡慧超等人宣扬“净明灵宝忠孝之道”,影响很大。南宋时期,江西南昌西山玉隆万寿宫周真公、何守让等道士祈祷许真君(许逊)救度百姓,许真君等六真降神,“出示灵宝净明秘法,化民以忠孝廉慎之教。”净明道(又称净明忠孝道)由此产生。《净明忠孝全书》再三强调:修道“始于忠孝立本,中于去欲正心,终于直至净明。”“净明”是净明道区别于其他道教宗派的特有教义,是其信众登真致仙的终极理想和最高境界。净明道把忠孝观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使其成为立教之本、修道之基,其教理总旨以忠、孝、廉、谨、宽、裕、容、忍为源,其中以忠孝为首要之源。它将忠孝与道教的核心教义“道”联系起来,认为忠孝是道的根本。元代净明道重要经典《太上灵宝净明四规明鉴经》曰:“道者,性所有,固非外而铄。孝悌,道之本,固非强而为。得孝悌而推之忠,故积而成行。行备而道日充。是以尚士学道,忠孝以立本也。本立而道日生矣。”该经列举了孝、忠的代表人物舜和比干,说明只有尽忠尽孝才能成仙作圣,认为如果为忠孝而死,则死而不昧,必列入仙籍,受到人们的敬仰、崇拜,英名长存,流芳百世。净明道不仅以“忠孝”立教,而且以“忠孝”行道,将“忠孝”从个人修养的思想层面引申到社会生活的实践层面,主张忠孝建功,最终目的是君上安、民自阜,全国百姓长寿,四海归于太平。这种主张体现了净明道积极入世的精神。

三、传统忠孝观的变革

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出现了否定君主制度的社会思潮,传统忠孝观受到严重冲击。

黄宗羲(1610—1695年)猛烈抨击君主制度,尖锐地指出:皇帝把天下(国家)作为自己的产业,“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认为君臣关系不是主仆关系,而是师友关系;君主应该以天下利益为重,不能只为自己;大臣们应该“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他还说:“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他从民本君客的基本观点出发,对君主为保全家天下所制定的法律进行了批判,主张限制君主的权力,提高宰相的权力,加强学校的舆论监督。

顾炎武(1613—1682年)也主张限制君主权力,扩大地方权力。他说:“只有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才能达到“天下治矣”的目的。他还具有强烈的民主思想,将“亡国”与“亡天下”作了明确区分。他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大意是说:“亡国”仅仅是改朝换代,是一个统治集团代替另一个统治集团;而“亡天下”则是关系到整个民族命运和文化的存亡问题。他认为“保国”与“保天下”不同,“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他提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口号,震聋发聩,影响极大。

唐甄(1630—1704年)也极力否定君主制度。他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认为帝王都是贼,没有一个好东西。他还说:“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他认为天子是超级杀人犯,应该受到严惩。

黄宗羲、顾炎武、唐甄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起了解放思想的作用,对于传统忠孝观的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建立了中华民国,君主专制制度不再存在,传统忠孝观发生了深刻变化。

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也非常重视忠孝。民国十三年(1924)3月,他在谈到民族主义时说:“讲到中国固有的道德,中国人至今不能忘记的,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可见,他认为忠孝是最重要的道德。民国还要不要忠呢?孙中山认为还是要的,但是忠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他指出:由于过去“忠”字的含义仅限于忠君,所以有些人认为民国没有君主就可以不讲忠了,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在国家之内,君主可以不要,忠字是不能不要的。如果说忠字可以不要,试问我们有没有国呢?我们的忠字可不可以用之于国呢?我们到现在说忠于君固然是不可以,说忠于民是可不可呢?忠于事又是可不可呢?我们做一件事,总要始终不渝,做到成功,如果做不成功,就是把性命去牺牲亦所不惜,这便是忠。……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现在没有皇帝便不讲忠字,以为什么事都可以做出来,那便是大错。……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孙中山没有照搬“忠”字的原有含义,而是对其原有含义进行了创造性的改造,赋予它以崭新的内容,这是一个重要进步。对于孝,他没有作很多解释,仅仅说道:“讲到孝字,我们中国尤为特长,尤其比各国进步得多。《孝经》所讲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象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最后,他强调:“国民在民国之内,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在他看来,只要人们都尽忠尽孝,中国就可以迅速发达,迅速走向强盛。可见,他对于忠、孝观念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给予充分肯定的。

孙中山的忠孝观是一种崭新的忠孝观,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符合时代潮流,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代表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值得充分肯定。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忠于国君、谨于事亲的传统忠孝观在先秦时期已经形成,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对于忠孝观在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并且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不断地暴露出来,否定君主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人们忠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民国时期,孙中山根据时代的要求对传统忠孝观进行了重大改造,否定了忠君的思想,赋予了新的含义。一种崭新的、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忠孝观由此产生,传统忠孝观走向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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