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水利局 高 旗 黄志豪
北邙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分析
偃师市水利局 高 旗 黄志豪
1.建设目标。基本遏制水土流失,使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由21.05%提高到60%以上,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70%以上。各项治理措施配置合理,流域泥沙减少60%以上。改善农业用地条件,人均基本农田由0.017 hm2提高到0.05 hm2左右,人均粮食自给400 kg左右。
2.建设任务。建设治沟骨干工程,大力发展沟坝地,提高土地产出率。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和预防监测系统。
3.工程规模。项目区通过3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新增措施面积6 038.12 hm2,其中梯田3 556.91 hm2,乔木林1 653.14 hm2,灌木林67.4 hm2,经济林、果园117.68 hm2。通过建设2座骨干坝等治理措施,使项目区治理程度达到63.43%。
1.水平梯田。由于坡耕地一般坡度较大,发生降水时,雨水沿着山坡很快地向下流动,造成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同时,坡田上肥沃的表层土壤被慢慢流失,造成作物产量低下。梯田可增加土壤入渗、提高土壤抗蚀性能,同时梯田修成后,配合深翻、增施有机肥料等农业耕作措施,以加速土壤熟化,提高土壤肥力,将有利于作物生长和提高作物产量。因此,坡改梯是提高坡耕地产量和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根据梯田的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和隔坡梯田。由于项目区内土层深厚,当地劳动力充裕,可一次性修成水平梯田,因此本次规划梯田断面形式主要采用土坎水平梯田。本次规划修筑梯田3 556.91 hm2,其中邢沟小流域修筑梯田1 246.02 hm2,大东沟小流域修筑梯田620.89 hm2,兰庄小流域修筑梯田1 161.3 hm2,马洼小流域修筑梯田528.7 hm2。
2.人工造林。项目区现有的荒山荒地及退耕的陡坡地生产力极其低下,将其改造成既有生态效益又有较高生产力的林地已被广大农民所接受,把项目区现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充分利用起来,并结合部分退耕地、“四旁地”可以大力植树造林。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造林热情很高,在项目区已涌现出一大批以植树造林为主的农户,一旦项目实施,农民将会积极投入林地建设。本次规划项目区共发展林地1 838.21 hm2,其中水保林1 720.52 hm2,经果林117.68 hm2。
3.封育治理。封育治理是恢复林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封山育林的条件是地面有残林、疏林(含灌丛)或遭到自然灾害(如水灾、病虫害)、人为破坏的林地和采伐迹地,当地的水热条件能够满足恢复植被的需要。本次规划封育治理面积为643 hm2,其中邢沟小流域210 hm2,大东沟小流域433 hm2。
4.沟道工程。本次项目区主要沟壑治理措施为修建2座骨干坝,分别为邢沟小流域的邢沟骨干坝和马洼小流域的光明骨干坝。坝型选择主要是根据坝址地形、地质条件、筑坝材料情况及交通运输情况等综合分析确定。项目区内2处坝址区土层都较厚,有丰富的筑坝土料,且附近均无筑坝石料,因此不适合修建砌石坝。项目区内沟道两侧均为土体,因此也不适合修建拱坝。通过比较本次坝型均采用均质土坝。根据单坝控制面积和库容曲线,分析坝高及库容,认为邢沟骨干坝所在沟道现有情况无法满足洪水全拦全蓄,同时考虑到淹没损失,防洪风险等,决定本次邢沟骨干坝采用三大件(坝体、放水和溢洪道),光明骨干坝采用两大件(坝体、放水建筑物)。
项目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初步测算每年拦蓄地表径流的能力达514.95 m3,每年保土能力为22.15万t,拦沙率达到61.24%,宜林宜草面积林草覆盖率达到87.06%。空气湿度增加,霜冻和干热风的危害减轻,局部小气候将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通过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力,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物质条件的改善,促使农村科学文化和卫生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地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生态环境的改善,将提高环境容量,缓解人地矛盾,实现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良性循环,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项目区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现状及项目建设的分析论证,表明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的建设无论在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等方面都具有代表性,目标切合实际,建设内容和发展方向完全符合项目区自然经济发展规律,项目技术设计充分体现和应用了现有科技成果及成功经验,技术上是可行的。只要小流域项目区按规划实施,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并通过密集型投资与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调动千家万户治理开发,一定能达到加快致富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