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宁
(渭南师范学院,陕西 渭南 714000)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体系的建设已初具雏形,其在满足“三农”发展对金融的基本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具有高风险性和低收益性,农业的比较效益在逐年下降。因此,在利益机制的影响下,许多农村金融机构正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业资金大量外流。金融机构部分或全部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以及“三农”发展对金融投入需求的增加,打破了农村金融市场中供求关系的均衡,形成了农村金融的供求矛盾[1]。这种资金供求矛盾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分析和探索应对供求矛盾的路径,营造“三农”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农村信贷资产总量不足。2010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虽已突破10万亿元,但仅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1.3%;涉农贷款总额3.9万亿元,仅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7.5%。农村经济要获得快速发展,就必须加大对农业生产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但由于农业自身的积累能力差,难以满足自身对资金的需要,因此,农村金融资金存在需求总量持续扩大与满足度逐步缩小之间的矛盾。研究表明,农村金融资金存在的供求缺口有逐年扩大的趋势。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信贷需求主要包括3类:一是维持农业生产性的信贷需求。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传统的小额贷款需求正在向大额信贷过渡。但生产性的投资需求具有较大的弹性,一旦借款难,这些生产性的资金需求首先要被压缩。二是消费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户用于医疗、子女教育、嫁娶、建房等非生产性活动。这类信贷资金需求具有较大的刚性,但由于其积累资金能力有限,因而还款周期较长。三是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主要包括农村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及小城镇建设。目前,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等方面,难以满足宽领域、多类型的信贷需求。例如农业发展银行只承担棉粮油流通环节的信贷业务;农村金融机构中只有信用合作社提供消费信贷业务。
近年来,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朝着规模化、特色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信贷需求不仅需要额度浮动大,而且需要期限灵活。但从调研的情况看,涉农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信贷产品不能完全适应这些需要。一方面,贷款额度不适应。农业产业化生产的信贷需求具有单笔金额大的特点,而涉农金融机构推行的小额信贷额度一般在3万~5万元,难以满足金额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贷款期限不适应。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储运和养殖一般需要2~3 a才能产生效益,而涉农金融机构一般发放的是1 a期的短期贷款。
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额度和期限的确定不是以农业生产周期和其对资金的实际需要为依据的,而是僵化于固有的章程规定,这导致了农户信贷供求结构在期限规定上的失衡,形成了农村信贷额度结构和期限结构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向规模化扁平化方向推进,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逐步从农村金融市场退出。截止2010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的乡镇有2 312个,一些地处偏僻的贫困乡村成为了金融服务的空白点[5]。在农村金融体系中以农村信用社网点为最多,但其发展先天不足,历史包袱沉重,吸收存款能力有限,资金“饥渴”问题比较突出。面对农村日益旺盛和多样化的信贷需求,农村金融资金供给能力明显力不从心,出现了“一社”难支“三农”的局面。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第一,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水平低,低质低效是其内在属性。第二,农业季节性强,不确定性因素多,存在较高的风险。第三,大部分农村中小企业处在初创阶段,自有资金有限,规模较小,效益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贷款平均利润率较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贷资金是以安全回归和增值为前提的,哪个区域、哪个行业的利润高,信贷资金就会流向哪里。与贷款成本高风险大的广大农村相比较,大中城市投资机会多、成本低、利润大,因此必然会吸引大量信贷资金的流入。
农业风险保障机制的建立,既可以降低信贷风险,又可以分散灾害风险,是增强银行和农户信心的“强心剂”。一方面,农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大的行业,农户难以承受灾害风险,必然会传导到金融机构形成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农产品市场复杂多变,且大多数农民缺乏对信息的收集、分析能力,农户单一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需求矛盾突出,促使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不断累积,从而加大了农业信贷的风险。农业经济发展受到自然条件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具有相当高的不稳定性,而我国农村信贷的风险补偿体系尚未建立,这必然从金融环境上抑制农村信贷资金的持续快速增长。
以西方国家农村金融的成功实践来看,只有加强财政税收政策与农村金融体系的相互协调,才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资金的投放。如美国为鼓励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在《联邦信用法案》中明确规定了信用社属于非盈利组织,免征所得税;法国政府直接向农业经营者发放贴息贷款;日本政府对金融组织发放的农业贷款给予利息补贴、损失补贴和债务担保。而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一方面,政府没有对周期长、收益低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大规模投资,因此,难以发挥投资对农村经济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政策缺乏对金融机构涉农信贷资金的贴息、税费减免、风险担保等支持,且相比其他行业,农业贷款成本偏高,因此,难以调动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同时在客观上造成了贷款利率升高,增加了农民负担。
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密切相关,要想有效化解农村金融信贷供求矛盾,就必须统筹农村经济和金融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特征决定了任何一家金融机构、任何一项金融工具均不能完全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因此,建立组织多样性和工具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体系成为必然。不同的金融机构要准确定位,明确各自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并在农村金融业务上紧密合作,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政策性银行应为围绕农业产业化做好水利设施建设、电网改造、公路建设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农业银行应回归农村,加大对涉农产业的资金投入;农村信用社应发挥农村网点多、贴近农户的优势,定位于生成规模小且分散的广大农户。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农村金融需求在不同地区也存在不同特征。在经济较发达地区,金融需求已从维持生存的生活性金融需求转向大额生产需求和基本消费需求,且商业化贷款条件已基本成熟,在此环境下,商业性金融占据主体地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农村综合开发性需求和维持再生产需求,这难以吸引商业性金融,因此,应当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
由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仅靠“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市场需要,农村民间金融信贷可以提供必要的补充。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村镇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政策的支持下,地方政府可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注意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的地区设立投资机构,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保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金融发展是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受到抑制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经济的落后和农户收入水平的低下。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自我造血功能是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才能够提高农民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资金投入的回报才能有保障,金融机构才能够加大对农村金融资金的投入。
发展农村合作组织是破解农民增收困难的重要途径。农村合作组织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不同于单个农民生产模式,它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在组织内部通过生产、物流、销售的环节分工,提升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农村合作组织的出现使农民不局限于农产品生产,产业领域涉及农产品加工、运输、服务业等,实现了产业链的延伸,使农民能够参与多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利益分配,增加了农民收入。
政府需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发挥对市场缺失的弥补作用,建立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引导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农业发展。政府应整合涉农资金,利用财政补贴政策减轻农户特别是农村贫困户的信贷负担,如对农村种植养殖业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以吸引更多的银行资金进入这些领域。政府应大力发展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可考虑各级财政在每年新增的支农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基金,实行商业化运作,多渠道补充资金和风险准备金;也可以考虑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当地已有的信用担保机构,或在现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基础上,由政府出资引导建立担保机构,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解除信贷资金进入农业经济的顾虑。
[1]李 晓.需求导向下的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9.
[2]黄光伟.建设新农村背景下的农村金融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8.
[3]杨秋叶.农村金融改革现状、问题和建议[J].金融与经济,2011,(10):64-66.
[4]林晓峰,黄桂良.广东农村金融供需矛盾及出路选择[J].南方金融,2006,(12):12-18.
[5]韩雪萌.解决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刻不容缓[N].金融时报,2009-10-21.
[6]尹继志,刘秀兰.河北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及金融产品创新研究[J].河北金融,2009,(10):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