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之探讨

2012-08-15 00:47邹冬冬信阳市水产科学研究所赵青峰信阳水文勘测局南湾水文站李红斌河南省白沙水库管理局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2期
关键词:管理权公益性管理体制

□邹冬冬(信阳市水产科学研究所)□赵青峰(信阳水文勘测局南湾水文站)□李红斌(河南省白沙水库管理局)

1.河南省小型水库发展现状

河南省是全国水库较多的省份之一,并且小型水库占有较大的比例,在防洪、供水、灌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减少水旱灾害,达到除水害兴水利目的,河南省兴建了大量的水库,全省现有大中小型水库2340座,控制流域面积3.5万km2,总库容159亿m3。这些水库在抗御洪旱灾害、发电、供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止到2011年,河南省统计出来的共有1741座小Ⅱ型水库存在病险问题,这些小型水库大部分建成于20世纪50-70年代,分布在全省15个市76个县(市、区),这些水库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修,经过长时间的侵蚀,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水库效益的正常发挥,而且威胁到了下游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

针对河南省小型水库从建立运行到现在,暴露了许多问题,使水库不能更好地发挥供水及安全的职能,也不能很好地发挥效益,其中小型水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产权不清晰

站在国家的角度,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我国小型水库的所有权即产权都应属国家所有,但是我国目前存在的现状是86.6%的小型水库所有权归集体或企业所有,多数水库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存在产权不清的问题。造成行政主体与业务主体之间权利不清,使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和编制、水利工程管理与养护、水费计收体制、水价核定、供水收益等多方面存在着矛盾,出现问题了,也是互相推诿,使责任划分难,造成不良的后果。

2.2 管理责任不明确

由于小型水库对权限划分不是太清楚,所管辖的范围不明确,有些水库甚至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经常出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水政渔政的执法权和管理权、防洪安全的执法权和管理权等工作的缺位或错位。正是由于管理责任划分的不明确使得一些小型水库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属于乡镇政府管理的很少甚至不管,属于村集体管理的形同虚设,没人管理,联户、个人管理的只注重利益,唯利是图,使小型水库基本停用,不发挥什么作用。

2.3 水库功能划分不明确

在我国,依照经营性和功能性的不同对目前已建的水库进行划分,但由于功能性与经营性的划分不清楚,使得公益性和经营性方面往往存在着一些矛盾,对于纯公益性的水库,如防洪、排涝等工程,指向很明确;但对于准公益性工程,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功能,也有供水、发电等经营性功能,指向就存在偏差;而对于经营性的工程,主要承担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又不能从准公益性的工程中分离出来。这样由于水库功能划分得不清楚,就存在了许多矛盾,同时利益划分不当,而经费的来源问题,又使许多水库管理工作得不到保障。

2.4 管理制度不健全

关于小型水库管理的一些专项政策规范和制度不完善,存在着空缺之处。因此造成各级政府部门对管理也不是太重视,缺乏规章制度约束。政府对小型水库的投入不足,使得管理队伍不稳定,对小型水库的利用和维护不够,缺乏长效投入机制。

3.规范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的建议

为了使小型水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农田水利服务,发挥水库应有的职能,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来规范小型水库管理体制,仅供参考。

3.1 明析产权

对于小型水库的产权归属问题,一定要明确,小型水库要归属国有或集体所有,而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实现产权制度改革,可采用多种形式,但必须加以明确、细化其具体划分标准,如采用承包、股份合作、租赁、拍卖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也可以使一些库容达到一定标准后,归县政府所有,较小型的水库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如果小型水库产权划分给村集体、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在除险加固后应明确产权归政府所有。

3.2 管理责任明确到位

小型水库因为其本身的特点,相对大型水库而言,日常的管理和养护相对简单一些,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工程养护、巡查检查、抢险、调度及水毁工程修复等。这些基本的管理内容所肩负的责任重大,是确保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分管水库管理的水利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责任制,并与之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和罚则,要将每一项的责任安全落实到人。明确工程所有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于委托承包户负责的部分管理和运行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委托,责任主体仍为主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3.3 明确水库功能

小型水库所具有的多种功能要进行明确,防洪、排涝等纯公益性功能的小型水库要明确归政府主管部门所管;对于那些负责供水、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小型水库要划分归具体的部门所管理,并使之经济效益发挥更好,以保障水库的经济收益,使经费来源明确。

3.4 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水库管理政策法规是进行小型水库管理的制度保障,又是指导小型水库管理工作开展的依据,而且水库管理的影响具有长远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特点。《水法》《水土保持法》《规划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涉及针对水库管理的某一特性和部分,不专业、不全面,因此应系统地制定、完善针对水库管理的法规政策,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4.总结

当前,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需要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库工程管理体制,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利管理单位运行机制,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库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规范的资金收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及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形成良好循环的管理发展机制,使小型水库的管理体制逐步走向良性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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