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能力建设 提升执法成效全省水利系统开展“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

2012-08-15 00:47王学顺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1期
关键词:水政监察水利

□魏 洪 □王学顺(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强化河南省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省水利厅以豫水政监〔2012〕11号文件发出通知,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并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

“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狠抓水政监察队伍的“六项基础建设”(即:思想建设、体制建设、业务建设、装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水政执法行为;改善执法环境,加大对水行政执法经费的投入,改善执法装备配备和办公条件;解决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险问题,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履行好水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确保各项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提高全省水政执法能力,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内容是:

1. 抓好思想建设

一是确立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的核心价值体系。做到对党忠诚、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秉公办案。二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安心本职、积极向上的良好执法环境,不断增强水政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认真抓好法纪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切实打牢抵制各种诱惑、经受各种考验的思想防线。

2. 抓好体制建设

一是进一步理顺水政监察队伍的体制编制。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意见》,力争将全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定性为行政机构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二是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在岗率。全面治理水政监察队伍人员缺编、在编不在岗的状况,确保编制人员在岗率达到100%。三是逐步建立水政监察协管员制度。四是选配高素质人才。真正把素质高、懂业务、作风硬、年纪轻的同志选配、列编到水政监察队伍,全面改善队伍的人员结构。从2013年起,全省水政监察执法队伍原则上不再接收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3. 抓好业务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的事权。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二是按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规范水政执法行为,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和创新切实管用、高效、有力的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四是重视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制定和完善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处置突发性暴力抗法和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提高执法队伍的应急、快捷能力。五是进一步提高水利规费征管与稽查的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对水利规费征收和依法稽查的能力。六是重视做好水事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对水事纠纷多发地区的调查监控,力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七是认真抓好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科学、合理、适时的举办水政监察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

4. 抓好装备建设

一是积极做好执法装备的更新换代及补充配套。逐步配齐或按规定更换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船艇、执法车辆、执法取证器材、信息处理设备、办公设备等最基本的执法装备。二是进一步加强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建设。建立水利与公安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在省水利厅建立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办公室,并逐步在省辖市和县建立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办公室,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区)要建立水利治安大队或水利治安中队。三是进一步加强省市机动执法的建设。继续开展水行政执法快速反应机动执法队伍机制的探索,对已建立的5个机动执法大队试点县进行论证筛选,并选择条件成熟的2~3个省辖市建立指导联络点,选择3~5个条件成熟、单位领导重视和支持执法工作且经济条件好的县进行试点探索。

5. 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广泛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树立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队伍形象。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权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保障有力。三是增强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全面提高水政监察队伍各级领导抓工作落实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努力打造作风过硬的水政监察执法队伍。

6. 抓好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自觉做到公正执法。二是抓好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引导全体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违法乱纪现象。三是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真正建立起一套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廉洁执法的反腐败机制。四是逐步建立全省水行政执法督察体系。逐步规范全省水政执法督察队伍,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从2012年4月25日起至2013年3月1日止,共10个月的时间,分3个步骤: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考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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