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振华(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但是并没有出现与之相对应的“产品、服务质量满意度提高”。一些恶性质量问题在社会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成了人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质量问题发生时,除了直接责任单位外,质量监督机构就成了首当其冲的问责对象。人民群众对责任质量监督机构的不满、责骂声,一时充斥各大媒体和网络,久而久之,逐渐演变成部分网友对质量监督系统的不信任、排斥和对立,质量监督系统的公信力面临巨大挑战。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强化群众监督,不失为提高质量监督效果,促进公信力建设的有效措施之一。
质量并不单单是产品性能问题。质量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连。通过提高质量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充足的、满意的物质产品,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质量,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作为质量监督机构,身负为人民群众监管产品质量的重任,一切工作当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兢兢业业,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为人民群众把好质量关。
在一些质量安全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人民群众对于质量安全是非常关心的,但是苦于“隔行如隔山”,他们大多有监督之心,却无进行监督的专业知识,无处发力。质量监督机构若想有效的借助群众监督之力,强化监督效果,就需要加强沟通交流,普及专业知识,点明监督要点,方便群众监督。如此,群众才能很专业地判断出产品质量的好坏,评判质量监督工作的效果,也让不法分子心存忌惮,不敢肆意妄为。
群众与质量监督机构不是对立的两个方阵,恰恰相反,他们是同一个阵营的,而那些偷工减料、制造假冒伪劣的不法分子才是他们共同的“敌人”。相对而言,当前的质量监督力量与被监督对象在数量上悬殊较大,质量监督措施的完善与偷工减料工艺的“发展”也有一定“时差”,往往在质量监督机构“察觉”后,不法质量行为已经造成了一定影响,引起部分群众不满。所以,质量监督机构要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利用群众监督这把利器,把不法分子陷入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彻底粉碎其非法获利的美梦。
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监控产品质量的专职机构,是确保人民群众享受高质量产品服务的监管机构,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一旦社会公信力丢失,与人民群众形成对立,再想挽回就会非常艰难。只有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严厉打击不法质量行为,才能增强质量监督机构的公信力,推动质量监督工作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