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杰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外语系,河南郑州450015)
近些年来的翻译研究越来越多地呈现出多角度、跨学科的特点。比如在翻译研究中导入符号学、语言学、文化学等学科知识从多方面探讨翻译研究,赋予了翻译研究新的视角。其中,语言学派的翻译研究中,语用学理论与翻译研究结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这是由语用学的本质特点(研究语言的使用)决定的。而事实上,在翻译创作的全过程中,均不同程度上受到诸多语用学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譬如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会话含义理论(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关联理论(Relevance theory)等。本文主要从“言语行为理论三分说”出发,来探讨其在具体翻译体裁选择过程中的体现和应用。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最早是由英国语言哲学家John Austin于1955年在哈佛大学的系列讲座上提出来的。而后由哈佛大学出版社于1962年整理并出版了他的讲稿并命名为《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Austin认为,在很多情况下,人们说一句话并非是在仅仅表达一个命题,而是在做一件事。如宣布会议开始或解散一个组织机构等,都是用语言来做事。所以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不仅仅认为语言本身是一种行为,而且交际的基本单位也是一种行为。在此基础上,言语行为理论三分说得以形成: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s),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s)和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s)。(何自然,1991:143)。通俗来讲,言内行为是指通过说出一句合格的有意义的句子而得以实施的行为;言外行为通常指伴随这言语的诸如承诺,警告,让步,否认等言语交际行为;而言后行为通常指言语对听话者或读者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即言语接受者的思想,知识,态度等因这一言语而受到改变的过程(Hatim&Mason 1990)。
在Austin研究的基础上,美国语言哲学家John Searle(1975:59)进一步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就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s)理论,强调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其本身之外的非字面意义的效果的言语行为。从Searle以后,哲学界和语言学界对言语行为理论开始普遍关注,使得言语行为理论成为语用学的研究热点。
本文主要基于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的三分说: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试图探究其对不同文本类型如文学体裁的小说或诗歌,非文学体裁的科技说明文,应用性文本如公示语等,在具体的翻译操作层面上的不同解释力度和实践指导作用。
“言内”型体裁是基于“言内行为”理论之上的文本体裁形式,这种体裁的翻译文本侧重于“言内行为”的传达。“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s)”是指说话者所说出的某件事的言语本身,其中携带的言语信息我们可以称之为“言内之意”。在谈及言内行为以及其所传达的言内之意时,以往的语言学研究往往轻描淡写,一代而过。实际上,在翻译研究过程中,言内行为表达的言内之意对具体的文本类型翻译的作用却不可忽略。例如我们经常接触到的科技说明类体裁的文本,在其翻译实践中,就可以凸显出言内行为所起的作用。科技文章,一般是关于自然与科学客观关系的报道或陈述,其描写和说明必须客观如实反映自然世界,因此在科技说明文章的措辞方面自然就要求准确,简洁和客观。从这一点来看,在对科技说明文翻译时,传达原文的真实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此下面以英语科技文为例来阐述其具体体现。
例一:Aluminum,though much less strong than steel,can be given a strength approaching that of steel when it is alloyed with small quantity of copper,manganese and magnesium and subjected to heat treatment process.
例二:Each cylinder is encased in a water jacket,which forms part of a circuit through which waiter is pumped continually and cooled by means of air drawn in fro m the outside atmosphere by large fans worked by auxiliary.
从以上的例一中分析,原文其实就是在表达铝与其它金属混合,再进过一定处理之后的所具备的性质。根据科技译文应该完整传达原文的“言内之意”的原则,可以直接译为“虽然铝的强度不如钢,但是铝与少量的铜、锰和镁制成合金,并经过热处理后,其强度可以接近钢的强度”。这样原文的言语行为所携带的言内之意就在译文中得到了有效的传递和表现。同样,在例二中,不难发现,通过言内行为来传递给读者的言内之意无非就是气缸的工作原理。本着传达言内之意的前提,原文可试译为“每个气缸都用一个水套围着,水套构成了回路的一部分。水泵驱使水在回路中不停流动,并由外面鼓进空气使水冷却。鼓风用的大型旋转风扇是由辅助电机带动的”。所以,在选择科技说明类体裁的文本翻译时,把握住了原文本的“言内之意”,事实上就做到了对原文信息的成功传递。
“言外”型体裁主要依据“言外行为理论”,旨在表现“言外行为”的弦外之音。“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s)”是指在特定的语境中赋予有意义话语的一种语力(force),即说话人想要表达的用意或意图,称之为言外之意。Searle(1975)认为言语行为是交际的基本单位,而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往的言语行为,而且是复杂的言语行为。译者需要通过发掘原文的“言外之意”,以明晰或隐晦的方式把这一“弦外之音”传递给读者(曾文雄,2007)。在这一方面,许多学者都做过深入探讨。比如王建(2006)就从言外行为功能对等的角度,分析和论述了特定情境下的习语翻译;姜海青(2004)具体分析了言语行为理论的言外行为而对汉语诗歌英译的指导作用。但是以往学者的这些研究只是就事论事,很少把翻译文本的类型或体裁与言语行为理论结合起来考虑。而笔者认为,翻译研究过程中,对于翻译体裁选择来说,对“言外行为”的中“言外之意”的探究更适合于解释文学类体裁如小说或诗歌等文本的翻译。
文学体裁类的文本最大的特点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原文作者一般不会直接表达自己的某种想法,而是通过自己的“言语行为”间接传达一种对生活或现实世界的认识和感受。反映在语言形式上,如小说中对人物、情景的刻画来展现主人公的内心活动;用诗歌来宣泄自己的情感等。而且文学作品中,文本的深层意义或主旨思想是不那么透明的,读者不能直接从作者的言语行为中捕捉到。换句话说,这是由于作者想通过其作品的言语行为来表达的“言外之意”不那么容易一眼就看出来。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这就成了译者主要关注的对象。如何贴切地再现原文作者的意图或用意就成为译者在文学翻译中的首要目的和任务。这也就必然要求译者在面对翻译对等的判断标准时,不仅仅着眼于命题内容的方面即言内之意,更重要的是在“言外之意”的层面上,尽量做到使译文反映出原作意图。因此,在选择“言外”型体裁类的文本进行翻译时,衡量译文优劣的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译作是否能够捕捉到原作的真实动机和意图,是否充分地把原文本的“言外之意”保留到译文当中。
例如在Dickens.C的Great Expectation中有这样一段文字:“The pale young gentleman and I stood contemplating one another in Barnard’s Inn,until we both burst into laughing.‘the idea of being you!’he said,‘The idea of being you!’I said.And then we contemplated each other afresh and laughing again…”其试译文为:“那个白面少年绅士和我在巴那尔德旅馆里彼此默默端详了一阵,双方终于失声笑了出来。他说:‘想不到竟然是你!’我也说到:‘想不到竟然是你!’”(曾文雄,2007:51).在原文中“the idea of being you!”这个言语行为的言内之意仅仅是“是你”的一种想法。但是考虑到当时的语境,就不难揣测到作者实际上是在表现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惊喜之感。作者的这种意图得以实现正是通过“想不到竟然是你!”来在译文中表现,在“言外之意”原作的要求下,比起“是你这一想法”等没有把握作者真正用意诸如此类的直译要有效和准确得多。
又如《红楼梦》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宝钗独自行来,顺路进了怡红院……不想步入院中,鸦雀无闻”。对这句的翻译,有两个译本,一个是Hawkes(1986)的“the courtyard was silent as she entered it.Not a bird’s cheep was to be heard.”,一个是杨宪益夫妇(1978)的“To her surprise,his courtyard was utterly quiet.”而解读原文可以看出,其“言外之意”是想表达一种“周围一片寂静”的意思,原文本中的“鸦雀”是虚的,在译文中可以省略。事实上,像Hawkes翻译成了“Not a bird’s cheep was to be heard”也不准确,因为院子里是有鸟的,只是听不到而已;而杨宪益的译文,省略了“鸟”却更能烘托出一种“安静”的气氛。这样看来,原文的言外之意也就不言而喻了。
除了小说之外,文学体裁中的诗歌文本的翻译更是对传递“言外之意”强调更多。若读一首诗歌的译文之后无法体会到像原文本那样的境界或美感,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角度看,其实这主要是因为对原诗作者的意图或目的的把握不到位,作者诗里行间的“言外之意”无法准确地贯穿于译文当中。这也许就是许多译者声称诗歌不可译或诗歌难译的原因之一吧。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中,“红装”译法就体现了言外之意的重要性。若译为“Red array”或“flashy dress”等只是一种字面意思的表达,而没有真正体现诗句的言外之意:中华儿女的为国而战的英雄气概。其实这正是诗作背后作者的用意所在。所以许渊冲将其译为“To face the powder and not to powder the face”(司显柱,2007:86),这样不仅与原文的“红装”与“武装”相对应,最重要的是这样处理成功地再现了作者的“言外之意”。
在文本中由“言后行为”起主导作用的文本体裁形式称之为“言后”型体裁。“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s)”简单来说,是指话语发话者在经过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后,对听话者或受众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比如接受者的思想,态度,行为等是否得到了改变。理论上,一个言语行为往往包含“言内,言外和言后行为”三个完整的部分,但实际上,语言学家对“言外行为”的讨论要比其他两种多得多。特别是“言后行为”甚至“被排挤出了语言学的范畴”(Fawcett,1997:127)。但是作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必要组成部分,“言后行为”在翻译研究中的地位同样不可忽视。“言后行为”的本质是在强调对接受者产生的效果,这就很自然地与翻译文本要与原文功能和影响上做到对等的要求不谋而合。因此把“言后行为理论”应用到翻译研究当中,特别是在翻译体裁选择上也会产生异曲同工之妙。
时下流行的公示语等应用性文本的翻译正好是“言后行为”与翻译结合的完美体现。公示语的特点是用最简洁精炼的言语行为,来达到告示,警告或通知的目的,进而影响和改变人们的思想或行动。而对这类体裁的文本翻译自然要做到功能和效果上与原文本的对等,以实现公示语的“公示”作用。例如,“Wet floor”或“Fresh Paint”的翻译就是要考虑到译文对接受者可能产生的影响,将其译为“小心地滑”或“油漆未干”,而并非直译成“湿地板”或“湿的油漆”等。所以,要取得公示语的言后行为在译文中的准确再现的效果,就必须对公示语的使用环境以及文化语境有充分地了解,这样才能把译文做到产生和原文本同样效果,有可能致使“言后行为”的发生。又如“小草正在生长,请勿打扰”,或“已有阳光道,何以辟蹊径”等告示语,把本来用来表示禁止人们踩踏草坪的行为变成一种很友好的提醒或告知。在翻译过程中,为了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实现“言后之意”则可以直接译为“Keep off”,来达到公示语的最终效果。
另外,“言外”型体裁的文本翻译还包括像旅游宣传材料等应用性体裁的文本,因其自身的特点再加上对其“言后之意”的特殊强调,对译文的呈现自然离不开以“言外行为”为基本准则的评判。比如下面一段旅游介绍的文字,在对待其翻译过程时,“言后之意”的体现尤为重要。
“这里三千座奇峰拔地而起,形态各异,有的似玉柱神鞭,立地顶天;有的像铜墙铁壁,巍然耸立;有的入晃板磊卵,摇摇欲坠;有的弱盆景古董,玲珑剔透……神奇而又真实,迷离无而有实在,不是艺术创造胜似艺术创造,令人叹为观止。”
可以看出,这则旅游宣传材料是在向游人介绍这里的风景是如何的与众不同,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游人能够通过这段描述,产生想要亲自去参观游览一番的欲望,这就是此文本的“言后之意”。因此,在传达其言后之意时,就要合理地对原文本进行一番加工改造,如何正确地再现其功能和效果就是重中之重。所以,对待其翻译,就不能一味地按照汉语的习惯,字字翻译句句照应,比如“有的似玉柱神鞭,立地顶天”如果翻译成“they are like whips or pillars propping up the shy”就会让外国人很费解,whips怎么能“立地顶天”呢?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分析,就能从原文本中的四字格式的韵律中发现,作者在写景之后其实是在借镜景情,带有了浓厚的主观色彩。译成英文泽需要考虑到读者的反应或是给读者产生的影响是否与原文的一致,这才是翻译的最终效果之一。所以这段文字可试译为
“3000 crags rise in various shapes—pillars,columns,walls,shaky egg stacks and potted landscapes—conjuring up unforgettably fantanstic images”(贾文波,2004)。这样处理后,就可以避免因按照汉语的行文习惯直译后,原文本的“言后之意”的缺失或模糊。
由此可见,对待这类体裁的翻译,在准确传达原文本信息的前提下,根据言外行为理论的要求,译文必须能雅俗共赏,译出来的东西若不能被广大译文读者接受,不能取得与原文本功能近似或同样的读者反应,那只能意味着译文的传递不成功。
现代语言学深化了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语用学中的“言语行为理论”用于翻译研究,对其学科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在实际翻译过程中,“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实际上往往可以结合在一起来解释翻译现象。本文试图探求言语行为理论在不同体裁翻译文本中指导作用,所以认为不同体裁的翻译文本适用于的言语行为解释范围也有所侧重和不同。但并非是绝对地划分“言内行为”只适用于科技说明类体裁的文本翻译,“言外行为”只对文学体裁的文本翻译起作用等,只是在阐述针对不同的文本体裁,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和指导力度有所不同而已。总之,“言语行为理论三分说”可以和文本体裁的选择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到不同体裁的文本翻译中,以求得其对翻译实践的最大指导作用。
[1] Austin,J.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2] Searle,J.R.Indirect speech acts[M].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5.
[3] Yang Hsien-yi,A Dream of Red Mansions[M].Beijing:Foreign Languages Press,1978.
[4] Hawkes,D.The story of the stone[M].Great Britain:Pengiun Books Ltd.1986.
[5] Hatim,B.& Mason,I.Discourse and the Translator[M].Harlow:Longman Group.Ltd.1990.
[6] Fawcett,P.Translation and Language:linguistic theories Explained[M].Manchester:St Jerome Publishing Ltd.1997.
[7] 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
[8] 姜海清.言语行为理论与翻译[J].苏州大学学报,2004(5):77-80.
[9] 贾文波.应用翻译功能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
[10] 王 建.特定情景语境下的习语翻译[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2006(2):64-66.
[11] 曾文雄.语用学翻译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12] 司显柱.言语行为·翻译过程·文学翻译[J].外语教学,2007(4):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