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语法中的兼代现象

2012-08-15 00:54张新凤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营口115000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7期
关键词:偏位中心语中心词

张新凤(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营口115000)

古汉语语法中的兼代现象

张新凤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营口115000)

本文通过“定中关系”、“状中关系”与“动补关系”三个方面对古汉语以偏位成分代替偏正结构的兼代现象进行论述,并对传统的“活用说”提出质疑。

古汉语;语法;兼代

在古汉语语法中,常有词类活用的现象,这也成为古汉语语法的一大特点。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直接套用活用说也有不妥之处。如《史记》中“夫披坚执锐,义不如公”一句中,“坚”和“锐”虽是形容词,但却分别在动词“披”和“执”之后,从而构成了动宾关系,因此,在这里用活用说,说“坚”和“锐”是将形容词活用为名词。从翻译上看,可以说“坚”是“坚甲”的意思,而“锐”则是“锐兵”的意思。但是,把“坚”和“锐”说成词类活用却又不能概括这两个词汇的全部意义。因为“坚”的词义是“坚甲”,“锐”的词义是“锐兵”,而此类活用则仅仅是由于词性的转换导致的语法功能的不同,并不会改变词汇意义。那么,在“披坚执锐”中“坚”、“锐”与“坚其志”、“锐其器”的用法又有不同,实际上,这是古汉语中以偏位成分代替整个语言结构的偏正结构的一种兼代现象。而“坚”和“锐”分别是以形容词定语兼代中心语“甲”和“兵”,它们的词性并未发生改变。这里可以援引另外两种情况加以比较,比如在《左传·成公二年》中的“擐甲执兵”直接用名词“甲”和“兵”,而没有使用其他修饰语。而在“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孟子·梁惠王上》)中,则完整的使用了偏正结构的形式。而从表达形式上看,前者胜在简略,后者则更为完整。而“披坚执锐”的用法,则是在简略中兼备了内容的丰富,可以说是这两种句式的统一结合。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披坚执锐”这类的语法,既是一种语法现像,同时也是一种修辞手法。

本文通过对古汉语中的定中关系、状中关系和动补关系,三种不同的的偏正结构形式进行讨论,分析古汉语语法的兼代现象。

一、定中关系:定语兼代中心语

如上文所说,“披坚执锐”中的“坚”和“锐”分别兼代了中心语“甲”、“兵”,在古汉语中,这种兼代现象十分普遍,而这一现象又可具体分为两类:

(一)前文体现中心词

这里以《史记·越世家》中的“陶朱公曰: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和《汉书·食货志》中的“乘坚策肥,履韭曳缟”为例,这里的“良”和“肥”都是兼代中心词“马,而如“乘坚策肥,履韭曳缟”一句中的“坚”则兼代中心词“车”,又如《新论·通塞》中“乘肥衣轻,怡然自得”中的“轻”兼代中心词“裘”。《论语·雍也》中的“赤之适齐出,乘肥马,衣轻裘。”而“古都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贱乘轻驱肥。”(《晋书·博成传》)中的“轻”则兼代中心词“车”。而这类兼代现象在唐宋以来的诗词中的应用则更为频繁。这里仅以“红”、“绿”二字举例,“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一夜西风送雨来,粉痕零落愁红浅。”(温庭筠《张静婉采莲曲》)这些诗句中,都以“绿”来兼代中心语“叶”,而在“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杜牧《江南春》)中,则以“绿”兼代中心词“草”。在苏轼的《武昌西山》中“池中绿满鱼留子,庭下阴多燕引雏”则是以“绿”兼代中心词“水”。此外,在诸如“红垂野岸樱还熟,绿染回汀草又芒。”(韦庄《思归诗》)“春阴柳絮不能飞,雨足蒲芽绿更肥。”(赵孟頫《湖上春归》)“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李清照《如梦令》)等诗句中,多有以“绿”字泛代“草木”之意。由于前文中并未出现中心词,导致偏位成分所兼代的中心词不确定,但是由于偏位成分能够很好的开阔中心词的特点,所以只要通过联系上下文可以很容易明白其意思。这种兼代现象一直影响到现代汉语,如我们常说的“取长补短”、“吃香喝辣”、“穿红戴绿”等词,都是这种兼代现象在现代汉语中的体现。

(二)中心词直接出现在前文中

如《史记·淮阴侯列传》中的“故善用兵者,不以短击长,而以长击短。”中的“长”和“短”兼代前文出现的中心词“兵”。《孟子·告子上》中“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中的“贵”、“贱”、“小”、“大”等词兼代中心词“体”。又如“君之民,老弱转乎淘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孟子·粱惠王下》)中以“老弱”兼代中心词“民”,“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八周疏,以相济也。(《左传·昭公二十年》)中以“清浊”“大小”等词兼代中心词“声”(“声”在前文已出现,这里未作引用。)另外还有“臣今通计所在百姓,贫多富少。”(韩愈《论盐法状》)中以“贫”、“富”兼代中心词“百姓”,都是这样的例子。

二、状中关系:状语兼代中心词

以“远”字为例,在“远”之后接宾语,我们常说这是形容词或用作动词的使动用法。这里距离《孟子·梁惠王》中所说的“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在杨伯竣先生的《孟子译注》中说“远,这里作动词使动用法,使他远离的意思。”按照这种解释,这句可以翻译成“君子把厨房摆在远离自己的地方,就是这个道理。”这里且不说古代君子是否能将厨房摆在远离自己的地方,我们单从语义上看,整句话都显得十分生硬。如何能使厨房远离自己呢?厨房又不是有生命有意识的生物,怎么能远离呢?而这就是在翻译中生搬硬套,对活用说机械套用的弊端。那么“远庖厨”就是“远离庖厨”的意思,君子是“远离”的行为者,而庖厨仅是施动者的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场所。杨先生的注释翻译中确实将“远”翻译成“远离”的意思,只不过将施动者弄错了。有关这一点也可参看《颜氏家训·归心篇》对《孟子·梁惠王》中这一句话的引用“儒家君子,尚离庖厨,见其生不忍其死,闻其声不食其肉。”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原文中的“远庖厨”被改为了“离庖厨”,可见,对“远”的活用说是无法成立的。

此外,还有如“子干、子皙皆远之”(《左传·昭公十三年》)中的“远”,从形式上看,它带上了宾语“之”,可以算是使动用法,然而,实际却并非如此。“远之”的“之”指的是共王所埋之璧,而“璧”是死物,是固定在太室之庭的,与上文中的“庖厨”一样,怎么可以随意的“使之远”呢?所以,这里的“远之”应是“远离璧”而并非“使璧远离”。那么,正是因为其“远离璧”所以子干、子皙“皆绝无后”而正因为“再拜皆压纽”的近,所以弃疾能够“竟续楚祀,如其神符。其王日之长短,与拜去璧远近相应也。”

在王充的《论衡》中,“远”已有“远离、远去”的意思,也可以证明“远之”应解做“远离之”。如《论衡·书虚》篇中的“舜禹治水,不得宁处,…远离中国,故天痛之。”《道虚》篇中“或时卢敖学道求仙,游乎北海,离众远去。”《指睿》中的“凤皇,龟龙之类也…无远去之文。”与“何故远去中国,处于边外?”以上数段中“远离”、“远去”的意思都是“远远离开”的意思。

有专家根据汉代以后“远”字“远离”、“远去”等意义用法而认为先秦文献中的“远”是对“远离”、“远去”的省略用法。我们不能赞同这种观点。因为我们知道,在同时代中,一个词的意义可能都是由单字来承担,例如“远”,它承担了“远离”一词的全部意义,“远”是既作状语,又兼代中心词的。而到了后代产生“远去”、“远离”等不同的用法,则是由于语法的不断完善,继而向更为精密更为准确的方向发展所致。

当然,状语兼代中心词并非是说古汉语中所有的中心词都必须用状语兼代,也并非为了否定“词类活用说”。这一论证只是为了说明“活用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实际应用中不能直接套用这一理论,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不远千里而来。”(《孟子》)中的“远”,根据词类活用说就可看成是动词的意动用法,因为它在符合句意的同时也具备了动词的基本语法功能。

三、动补关系:补语兼代中心语

一些容易被误解为词类活用的如《诗经·小戎》中“乱我心曲”的“乱”,《论衡·率性》篇中“怒其猛兽,欲以为乱”中的“怒”,《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走白羊、楼烦王”的“走”,以及“戴盈之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年未能,请轻之”(《孟子·滕文公下》)中的“轻”,和“豺狼满道”(《三国志·吴书·吴主传》)中的“满”。如果按照使动用法来解释这些词,极有可能使文意含糊不清,迂曲生硬。又如《史记·项羽本纪》中有“项伯杀人,臣活之”的句子,这里的“活”,通常会被理解为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使动用法,按照这个思路则可翻译成“臣使之活”,这样的翻译就会产生歧义,“使之活”?使谁活?项伯?还是被项伯杀了的人呢?此外,又如“死我与囊”(《中山狼传》)中的“死”字,可以理解成使动用法,翻译成“使我死于囊”,或者也可以理解成处置式的“把我闷死在口袋中”,那么,我们可以称其为“把动用法”,这样的话,“死”在这里是使动用法还是把动用法呢?

实际上,上面所举的例子都是形容词与不及物动词,他们都可以当做使动用法来运用,只不过上文中并未出现中心词,而是由偏位成分兼代了罢了。这一点通过与下面的例句对比就更清楚了:

退则挠乱百官,而为祸难(《韩非子·说疑》)

欲以激怒襄王,故对以此言(《战国策·楚策》)

汉氏减轻租(《汉书·王莽传》)

淮南王刘安召术士伍被、左吴之辈,充满獉宫殿,作道术之书,论天下之事。(《论衡·谈天》篇)

遂能驱走董卓,扫除陵庙,忠勤王室,其功莫大。(《后汉书·公孙瓒传》)

这些例句中的字,与其说是活用,不如说是使成式更好理解,而将其看做语法的兼代现象,则更为符合语句的意思,也更方便人们理顺词句,便于掌握。而在汉魏以后,随着使成式构词法的广泛应用,动补结合的复合词大量出现,并逐渐取代了偏位成分兼代中心语的功能,并延续至今,成为现代汉语中不可缺少的语句组成部分。然而兼代现象之所以能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延续下来,则是由于我国古代文人的可以模仿,如韩愈等人发起的“古文运动”等,奉先秦散文为正宗。因此,这一语法现象得以在各家散文中繁衍,直到今天。

四、结论

本文所论述的古汉语中的三种偏正结构,都包含了语法兼代现象。在古汉语学习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种现象在先秦汉语中非常常见。这是由先秦汉语的语法、句法等特征所形成的。例如先秦汉语中判断句中少用判断词,名动词部分等现象,都与兼代现象共同反映了先秦时期我国汉语语法的简约特性。而从汉语史的方面来看,兼代现象最终被更为完善的形式所取代,则充分反映了在我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汉语语法也在不断的充实完备,并向着精密、完善的方向发展的特点。

[1]孙良明.据历代专书注释语法分析谈高校古汉语语法教学——兼说古汉语语法四大特点及其对语法教学的实用意义(上)(下)[J].语文研究,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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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凌.虚词“而”释义讨论——兼谈古汉语虚词词典编纂中的问题[J].辞书研究,2010,(6).

[4]苏宝荣.汉语语法功能的“隐含性”与词的“兼类”和功能“互动”[J].语文研究,2009,(3).

[5]张海学.再探古汉语名词词类的活用[J].考试周刊,2011,(48).

[6]孙良明.据古今专书训诂考据语法分析谈高校古汉语语法教学——再谈古汉语语法四大特点及其对语法教学的实用意义[J].语文研究,2011,(4).

H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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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342(2012)07-0073-02

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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