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伤痕文学”叙事伦理的偏失

2012-08-15 00:53刘杨
关键词:伤痕伦理话语

刘杨

(浙江大学 中文系,浙江 杭州 310028)

文史研究

论“伤痕文学”叙事伦理的偏失

刘杨

(浙江大学 中文系,浙江 杭州 310028)

在“伤痕文学”一些作品中,作家在叙事时存在着由于叙事伦理的偏失而造成的文本撕裂或价值取向的偏颇等问题,具体体现为忽视个体生命创伤过分强调集体话语,男性中心意识导致女性形象受损,过于极端的叙事而使得文本不和谐和主观情感干扰叙事等四种现象,分析这些现象有助于更为全面理解和认识“伤痕文学”。

伤痕文学;叙事伦理;偏失

叙事伦理学的产生为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径,叙事伦理不同于伦理叙事,叙事伦理如有学者所说“是一种‘他者’伦理,是读者与文本、作者、人物对话的伦理形态”[1],以叙事伦理为切入点分析“伤痕文学”,我们可以看出在文本生产的过程中作者潜在的话语动机和作者在创伤叙事中伦理尺度的把握。“伤痕文学”主要叙事内容为创伤经验,因而作者或受个人情感影响,或受意识形态制约,在一些作品的叙事中存在着叙事伦理失范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面。

一、个体生命创伤被忽视

“伤痕文学”发轫于“文革”结束后,作家们从“文革”中走来,虽然意识到个体生命在“文革”中蒙冤受屈,但民族、国家的宏大修辞依然在一些作家的意识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他们依然坚持国家伦理本位叙事,在某些作品中过分忽略个体创伤。

在小说《神圣的使命》中,白舜平反之后,公安小陈“异常激动地”对他说:“是党一举粉碎了祸国殃民的‘四人帮’,你的冤案得到了昭雪!白舜同志!你有权作你儿子的父亲;你有权作你妻子的丈夫;你有权作我们社会的主人!你坚持了真理和正义,始终没有向邪恶势力屈服。现在,我们党胜利了,人民胜利了,这胜利中,有我们永远怀念的王公伯同志的一份功劳,也有你的一份力量,你应该感到骄傲!”在这一段话语表述中,国家伦理完全压抑和取代了个人伦理,集体为个体平反昭雪而个体的一切权利都要服从国家伦理,乃至于亲情伦理中父亲的身份也要国家确证才有权力实现。笔者并不否定作者用人物的经历变化来歌颂新时代、批判极“左”思潮,但是作为文学作品如此忽视个体生命创伤是不合适的。在作者的叙事中公安小陈的口吻完全是代表集体意志来向饱受磨难的白舜宣告他创伤经历的结束,但是连当儿子的父亲这一天然的伦理事实也需要集体话语确认时,作者的叙事伦理显然是存在着明显缺陷的。

而小说《记忆》是另一类忽视个体生命创伤的作品。这篇小说的叙述主旨是要通过秦慕平的经历来传达出“在我们共产党人的记忆中,不应保存自己的功劳、业绩;也不应留下个人的得失、恩怨。应该永远把自己对人民犯下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牢牢地铭刻在记忆里。千万不要忘记……”小说中所叙述的“伤痕”有两类,一类是方丽茹这样的始终受到错误批判的人,另一类是秦慕平这样的由伤害别人到被伤害的人。在小说中方丽茹因为偶然工作失误,受到了长期的非正常待遇,相比较秦慕平来说其创伤体验应该是更为深刻的。但是作者在叙述时由于伦理尺度的偏失却更为凸显秦慕平所经历的创伤经历的意义,并且升华到“党”和“人民”的高度,这样的叙事就显得方丽茹的创伤变得微不足道,而且作者在叙述中还让方丽茹认识到“她的遭遇并非由某一个人造成的,也非她一个人独有”,这与秦慕平认识到“她只不过在几秒钟之内,颠倒了影片,而我们,十多年来颠倒了一个人!”是相悖的,作者在叙述中试图调和两人历史认知和两种伦理的话语地位,但方丽茹们的个人遭遇所代表的个体伦理与秦慕平们的个人经历所指涉的国家话语显然难以在创伤叙事的范式中得到有机的整合,最终个人的创伤还需要在“党和人民”的话语体系中得到抚平。

笔者的分析并不是要否定作者的叙事意图和价值取向,而是希望通过分析揭示出个人话语和个体创伤叙事如何在“伤痕文学”一些文本中完全被集体所淹没,也意在说明被视为继承五四传统的“伤痕文学”中也存在着强烈的“‘人’和‘自我’的失落”[2],因而原有文学史叙述中过分理想化“伤痕文学”的启蒙意义是不合适的。

二、男权视角下的女性形象

有学者曾提出:“在革命的图像里,社会、民族、阶级的痛苦是因为女人身体的伤痕和屈辱来表达的。而革命的成功也是在女人身体上得到表彰。”[3]因而女性形象不啻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符号,成为男作家在叙事中的一种为达到既有叙事目的而编入的一种话语符码,这也是叙事伦理失范的一种表现。在“伤痕文学”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也缺乏有效地伦理监督,一些男作家通过女性的创伤叙事来挽救/拯救男性,或者对于女性的牺牲一笔带过,这是中国男作家隐秘的男权意识的体现,一些文本中女性更多的是为笔下的男性形象存在而服务的。

王蒙的小说《布礼》就存在着这种现象。当钟亦成受到批判时凌雪安慰了他,小说中写“她的话语,她的声音,她的爱抚,产生着一种奇妙的力量,钟亦成好像安稳多了。”凌雪的出现使他感到“这世界上不会有痛苦,因为有凌雪。这世界上不会有背叛、冤屈、污辱,因为有凌雪。”而且在小说《布礼》中,凌雪出现的场景全部都是为钟亦成的忠诚叙事服务的,她成为一个为突出男性而被“召唤”到场的女性形象,因而失去了女性个体的主体性。其实从王蒙的《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到《蝴蝶》,女性的失落或创伤从没有男性的安慰,而男性的失意或创伤却都由作为陪衬的女性来抚平。

叶辛的小说《蹉跎岁月》也存在着此类叙事伦理的偏失。在修改后出版的版本中,柯碧舟和邵玉蓉本来是一对恋人,但邵玉蓉为了救一个女孩儿被专政队杀害了。这个情节固然表现出“文革”时期多么惨无人道,但是在作者的叙述中邵玉蓉这一美好形象却是一个必须死的形象。这部小说发表于1980年第5、6期的《收获》杂志上,1981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这部小说。两个版本有诸多不同,但邵玉蓉都不得不死。初版本中,作者写邵玉蓉因为要救一个村妇的女儿而被老虎咬死,只是为后续情节扫清障碍,而修改版中作者的叙述显然更在于控诉“文革”,在于指认伤痕的来源是极“左”政治和“文化大革命”。但无论作者如何在邵玉蓉的死中增加意识形态色彩,都不能掩盖其叙事伦理的偏失。作者在叙述中只是借助这个形象来帮助柯碧舟度过精神难关,让叙事中心的“英雄”能在美女的关怀下在精神上振作起来,随着柯碧舟小有名气,邵玉蓉的作用也就此终结,因为小说中还有一个女性形象杜见春和柯碧舟一样是知青,作者既定的叙事逻辑是要指向他们最终结合以达到批判“血统论”的目的。如果邵玉蓉不死,情节的发展就无法继续展开,所以,作者牺牲了美好的农村姑娘邵玉蓉并且让她间接为了救杜见春而死。

在现当代文学中,类似这样为了情节发展或作者的既有叙事意图这些不得不死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女性,从鲁迅的《伤逝》中的子君到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中的田晓霞,在文学史的视野下我们可以看出男性作家的隐秘的男权意识导致他们文本中叙事伦理的缺失在“伤痕文学”中依然存在。

三、忠诚自我展示时的极端化

在“伤痕文学”中叙事伦理的偏失较为极端的例子是从维熙的小说《雪落黄河静无声》。他意在文本中体现出黄河儿女的爱国之情,然而却让人读来更像是一种毫无思想内涵可言的自我展示。作家和其笔下的人物全都被一种抽象的情感所支配并且深深陶醉于其中,在自我忠诚的展示中获得一种自我安慰,比如“我承受的灾难再大也不能做一个黄河的不肖子孙”,“别的错误能犯了再改,唯独对于祖国,她对于我们至高无尚,我们对她不能有一次不忠”,“我认为无论是男人、女人都有贞操,一个炎黄子孙最大的贞操,莫过于对民族对国家的忠诚”,而且还写了范汉儒在黄河边对外国人大喊大叫,高唱歌曲等等行为,这些都使有可能更为深刻的爱国主义题材,变成了空泛的忠诚的自我展示。

从叙事伦理的角度来看,作者在叙事时被这种急于表达的爱国之情所淹没而失去了叙事时的伦理监督,因而造成了陶莹莹曾经偷渡的经历不被范汉儒容忍,而作者在文中始终没有说明“事出有因”是一种什么样的原因,这也体现出作者在叙事时的不自信。他为了要突出主人公的爱国主义情感,就给主人公所深爱的人加上了“叛国”的罪名,让主人公在“自由伦理”的个体叙事和“人民伦理”[4]的大叙事中做出选择。然而作者又为了不让叛国变得情有可原而引起读者同情,因而在叙事时成了陶莹莹叛国虽然“事出有因”但是原因不明。这样一来,被背叛的所谓“祖国”原谅了陶莹莹给她恢复了公职,而爱着“祖国”的一员——范汉儒却不能原谅陶莹莹,这就造成了叙事伦理内在的矛盾,在这篇小说的伦理金字塔中,范汉儒反而跃居于祖国之上,正是由于作者叙事伦理的偏失严重损害了范汉儒这个形象和他流于表面的爱国热情,而仅仅表达了一种空洞的对集体的绝对服从和皈依,因此极“左”思潮下的掌权者给范汉儒定的帽子他都没有意见,只是对于“偷渡”(即叛国)强烈不满,还借机展示表白自己的忠诚,因而当时即由有学者批评这种爱国意识“无法使具有现代意识的读者接受”[5]。

这样对“集体”无条件的服从而把个人的政治意识极端化展示的现象在张贤亮的《灵与肉》中也有所体现。从文学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在“伤痕文学”中出现这样的叙事伦理偏失,恰恰证明了“伤痕文学”并没有僭越所谓断裂的“十七年”而完全回归“五四”;同时也印证了笔者曾指出的“虽然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一些写作禁区被突破了,不过十七年传统的影响依然十分明显,无论是对于作家们意识形态立场的影响,还是对于作家写作范式的影响。”[6]

四、作者主观的伦理倾向干扰叙事

在“伤痕文学”中控诉“文革”是主要叙事内容,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一些小说中作者在归罪时由于主观倾向而干扰叙事逻辑从而造成“归罪姿态和释罪结果的矛盾。”[7]换言之,作家由于自身情感认知过多地投射到主人公身上,而造成了叙事时的伦理失范,尤其是那些涉及到红卫兵的小说。

金河的小说《重逢》发表之后曾经受过一些批评者的指责,作者在解释的时候是这样说的:“我写《重逢》是想用文学形象提醒读者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应该怎样看待人们,特别是‘红卫兵小将’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或罪过?”[8]而当我们透过这篇小说进入作者的叙事思路时候会发现这一解释存在的问题。其实叙事伦理学要关注的不仅是故事本身,还是作者如何讲故事。显然,这篇小说中作者是带有对于叶辉这样的人物的同情来叙事的。叶辉死保过的人却成为审判他的人,如果说“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种种了荒唐现象,“文革”之后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小说中写到,叶辉笑着打断朱春信的话,“您犯了错误,可以理直气壮地控诉林彪、‘四人帮’对您的迫害;我犯了错误,却必须承认追随林彪、‘四人帮’破坏文化大革命。”在作者的叙事中这些红卫兵是为了自己信仰而生活的,他们面对自己为了理想和信仰而犯下的错误,因而在归罪不明的情况下试图为其释罪。有学者曾经指出:“政治的泛伦理化色彩,政治与个人道德的纠缠,很容易形成政治道德化的解释”[9],因此,作家在文本中试图带着伦理倾向去讨论历史中孰是孰非显然是困难的。在《重逢》中作者想声明的恐怕是“文革”的责任不应由红卫兵来负,但是他们毕竟是犯罪者,无论在哪一个国家为了何种理想。而金河的失误可能就在于他对于叶辉的罪同情过多,在叙述时人情压制了理性。

另一篇长期被视为写“武斗”的小说《枫》,也试图探讨谁来为红卫兵在“文革”时期的行为负责任。在笔者看来,小说中的“枫”不仅仅是爱情的象征,还有革命理想的隐喻。小说中有一句被忽略的话:“我惊异了,仔细看了好久,才发现只有每根枝梢上的两片枫叶才是并蒂的。”作者意图说明其实这两派之间的斗争是一根枝梢上的两片并蒂的枫叶,他们的精神信仰旨归是一样的。因而作者将卢丹枫的死叙述为一个历史悲剧,试图写出这个责任不应该按照一命换一命的思想由李红钢全部承担,这样也就间接地否定了李红钢等人被审判的合理性。正是由于作者个人主观判断的干扰,他在叙事中忽略了“他们是在野心家们的权势角斗场上倒在血泊中的,是现代迷信的牺牲品。”[10]由此可见,一旦作者将自己心中的伦理倾向带入所讲述的故事就很容易造成读者在阅读时和作者一起同情人物的遭遇,也就是说作者潜在的情感因素影响了作者的叙事伦理。

在本文中,笔者举出了“伤痕文学”中叙事伦理缺失或片面的四种情况,并结合一些文本做了简要的分析。需要强调的是笔者并非对于上文涉及到的作家作品进行批评,而是希望以叙事伦理为切入点,分析不同作家在当时的语境下创作中的问题,在“重返80年代”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重新阅读和理解当时的文本,为我们进一步深入认识作为80年代起点的“伤痕文学”打开“历史化”的理解空间。

[1]伍茂国.叙事伦理:伦理批评的新道路 [J].浙江学刊,2004(5):129.

[2]丁帆,王世沉.十七年文学:“人”和“自我”的失落 [J].唯实.1999(1):58.

[3]李蓉.苦难与愉悦的双重叙事话语[J].文学评论,2006(2):139.

[4]刘小枫.沉重的肉身·引子(第六版)[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7.

[5]徐文斗.新时期小说的文化选择 [M].北京:中国广播出版社,1991:208.

[6]刘杨.浅谈文学史视野下“伤痕文学”研究的意义 [J].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65.

[7]刘崇华.伤痕文学的文本悖论探究 [J].文学教育,2010(10):114.

[8]金河.我为什么写《重逢》[J].上海文学,1979(8):72.

[9]杨永明.再论“伤痕”、“反思”文学中的知识分子形象 [J].大连大学学报,2009(5):52.

[10]刘思谦,孔凡青.小说追踪 [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2.

Analysis of the Narrative Ethics in"Trauma Literature"

LIU Yang
(College of Humanities,Zhejiang University,Zhejiang Hangzhou 310027,China)

In the works of"Trauma Literature",text fracture and biased value orientation resulted from loss of narrative ethics exist when writers narrate their story,which are mainly manifested in ignoring the wound of individual life,paying too much attentionto collectivetrauma words,damaged female image resulted from male-centered consciousness,text dissonance caused by supreme narration and subjective emotion interference narrative.Analyzing these phenomena is very helpful to understand and comprehend"trauma literature".

trauma literature;narrative ethics;diverge

I206.7

A

1674-7356(2012)01-0074-04

2011-10-28

刘 杨(1989-),安徽六安市人。浙江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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