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2012-08-15 00:43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监督 2012年19期
关键词:洪山区政务财政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积极行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规范运作,紧紧围绕“让群众知情,为群众解惑,保证群众满意,接受群众监督”的工作目标,经过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协作,集中攻关,共同努力,日益将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精心打造成湖北省的品牌工程、政府与群众沟通的连心工程、财政与编制部门的形象工程。卓有成效的努力,为有效建设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社会起到良好作用。

一、领导重视,深抓宣传发动求实效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涉及政策面广、工作量大、内容广泛、操作复杂、技术性较强,为了全面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专班工作领导小组,区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分别成立了财政与编制工作专班,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全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兑现。

与此对应,为有效提升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该区积极实施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六年来,该区先后邀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宣传报道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在《洪山动态》、《长江日报》、《财政监督》、《武汉宣传》、《中国财经报》等报纸和杂志上发表关于该项工作的跟踪报道;邀请湖北楚天电视台“楚天经纬”栏目组、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栏目组,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并积极组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下乡村等各种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答疑等方式,使得该项工作在老百姓心中深深扎根。

二、工作创新,狠抓制度落实作保障

致力于全面保障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渠道畅通,信息上传及时,全面提高工作质量,该区以制度规范了“增强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完善网上诉求的互动性、提高公开结果的应用性”的工作标准,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把关收口。

(一)严格确定工作程序

该区在全面梳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轨迹的基础之上,以方案的形式明确,从各项政策、法规的收集归类,到政务新闻、信息采集、编辑;从资料、数据的收集、审核、验证、上报,到专项资金的汇编整理录入,整个政务公开工作全程必须严格遵循 “收编——预审——核实——审批——录入——发布”的操作程序,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二)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该区坚持用制度规范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先后制定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预审管理规定》、《政务公开听证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规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政务公开告示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等各种工作运行制度。

(三)全面实施日常督办

该区建立了网上检查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做好与公众的网上互动,及时处理网上举报投诉。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纳入电子监察实时监督的内容。并积极开展“万人查询”活动,组织有关领导到现场答复和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科学执行,强化运行机制促规范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该区在强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同时,由区财政局切实履行牵头组织实施的职责,统筹协调,督促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着力探索流畅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明确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公开原则。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宜公开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以外,其他事项一律要向社会公开。二是真实准确原则。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准确客观。三是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讲求实效,避免图形式、走过场。四是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和内容要及时更新,公开的形式要方便灵活,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

(二)打造一个规范平台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采用直接在因特网公开的形式,按照上级要求,该区统一设置了主页栏目,包括政务公开新闻、财政政务信息、编制政务信息、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人员编制情况、财政服务指南、编制服务指南、咨询投诉、网上回复等十个方面。建立了覆盖所有乡镇街办的免费查询点。不断完善“公开网”的硬件建设、积极进行操作系统软件升级、增进和改善网站服务功能,提升网站知晓度。

(三)设定一套公开目录

对照上级公开要求,该区确定了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财政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财政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财政管理制度、财政年度预算、行政许可和审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监督投诉等11项内容。重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诸如涉及到“三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就业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政策、分配方式、资金额度、分配结果一一透明化。

四、积极行动,把握公示重点不含糊

通过六年的努力,截至目前,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已逐步步入正轨,人民群众网上点击次数达281099次。累计已采集公布各类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2660条;收到网上群众提出的咨询、建议、投诉171条,已按照要求全部进行了回复处理,咨询、投诉回复率为100%;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52项、部门预算59户,合计金额108483.2095万元,其分配政策、分配方式、资金额度、分配结果等内容已全部在网上公开,其中:到人(户)资金金额29577.7495万元,到项目资金金额9957.75万元,部门预算金额68947.71万元。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市编制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洪山区编制政务工作的实际,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的超编和混岗现象,把编制政务公开与规范编制管理结合起来,在编制公开过程中推行“三先三后”工作程序,(即:编制政务公开先行政领导部门、后机关事业单位;先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后非财政供养单位;先易后难),实行编制管理规范化,主要是严格把握好三个口径,一是公开的行政单位,编制数必须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二是公开的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编制数必须控制在2004年底核定的财政供养控制系数以内;三是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公开的编制数必须控制在2005年底统计年报的编制数以内。目前全区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正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应公开的57个行政机构和296个事业单位,按照拟公开的内容要求,已全部进行了公开,上网公开的机构达99%,同时对已上网公开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职责范围和办事程序等内容全部上网实行了实名制公布,以利于公开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区财政局对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运作、考核、激励机制,为全区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典范作用。

五、有条不紊,力图彰显成效暖民心

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经过全区各相关部门六年的积极工作和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洪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全面建设与完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首先,开展财政政务公开,更增添了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的透明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政策、分配方式、资金额度、分配结果在网上向人民公开,增强了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执政为民和廉洁从政的责任意识,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和合理使用,从而可以更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更加有效地遏制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其次,开展编制政务公开,规范了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依法执政行为,网上公开政府部门、行政机关的编制情况,更利于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建立一个清正廉洁的“阳光政府”。网上公开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一方面使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有了更深的了解,更有利于群众对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另一方面,随着办事程序的公开化和简单化,政府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下,工作作风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我约束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

第三,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开通公开网络,人民群众关注和关心的热点问题,只要上网查询,就能“一目了然”,拉近了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距离,更增添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正如有的群众所说“湖北省开展政务公开就是好。以后找政策、有意见、要投诉不用上访,只要上网”。实行政务公开更增强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增强了区政府各级部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和廉洁从政的责任意识,提高和改善了政府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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