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剑丽
(绥化学院 基础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绥化市“小升初”择校问题研究
曹剑丽
(绥化学院 基础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义务教育资源分配和学生需求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分析“择校”现象出现的原因、和利弊,缓解“就近入学”和“择校”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从根本意义上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进而解决“择校”问题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就近入学;择校;教育公平;对策建议
近年来,绥化市小学升初中的择校现象比较普遍且严重.许多家长想尽一切办法让子女选择更好的学校就读,而非就近入学,使得这种择校风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择校正在挑战“就近入学”这一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政策,同时也在质疑教育平等的真正内涵.择校现象的发生是我国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及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结果,择校现象也反映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教育领域的不合理因素.只有深入分析择校产生的原因,我们才可能更好地认识和处理择校问题,推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实现教育的真正公平.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9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即所谓“就近入学”原则[1].“就近入学”的目的是保证居民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义务教育阶段的就近、平等受教育应是一个整体,受教育者不仅享有就近入学的权利,同时也有权要求享有平等受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但现实中义务教育仍然存在教育水平不均等的情况,各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异客观存在,而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择校行为便应运而生.也可以这样说择校是针对就近入学而言的另一种入学方式,它打破了学区制下的户口限制,根据学生的意愿跨学区入学.通常,政府在对短缺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分配时,采取的是三种可能的形式:一是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按照高分高就原则进行分配;二是根据货币支付能力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进行分配;三是利用行政命令按照一定的规则强制进行分配[2].由于接受不同质量教育的学生面临着将来不均等的成就机会,因此,造成学生以分择校、以钱择校和以权择校现象的广泛发生.这种现象只会歪曲义务教育的本质,使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享受更加不平等,将择校现象衍生成为一种关系、权利和金钱的体现.“就近入学”原则下的“择校”现象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强有力的法制法规加以规范,平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保障义务教育平衡公平发展.
家长之所以不愿意选择就近入学而要择校是与现实教育发展状况有直接联系的.一方面教育供给中的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稀缺,而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却越发广泛,二者之间形成了供需矛盾,而每一个受教育者都希望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所以,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会更迫切,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会更加激烈.优质教育资源发展缓慢已经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发展,在探讨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发展的时候,我们应该先来研究一下优质资源发展缓慢和欠缺的原因.
绥化市是地处松嫩平原腹地的一个农业大市,由于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不高,整个绥化市的农业还是一个传统农业的发展模式.在有限的经济能力下,绥化市义务教育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使得义务教育资源配备发展缓慢,学校间的教育资源差距逐渐扩大,绥化市就是其中一个很典型的缩影.由于教育经费的短缺而导致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的分配不均,进而在发展义务教育资源分配方面的就存在一些不合理,这就是义务教育资源存在的关键问题,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分配,特别是在落后地区和农村乡镇上的义务教育资源,其严重不能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基本需求,这也是家长要为学生择校的根本原因.另外,由于农村地区的地理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不能将优质的教育资源真正的落到实处,比如,义务教育阶段多为留守儿童,他们对先进的设备等不了解,也并不会使用,所以,政府就会减少相关的资源配备,转向城市所谓的“重点学校”,如此恶性循环,使得城乡间的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不断加大.由于家长也希望孩子能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则不得不放弃“就近入学”的原则,选择“择校”.
虽然国家政府一直强调和不断采取方针政策发展义务教育,特别是偏远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但是在实际的义务教育发展的历程中,我们不难看出城乡义务教育各方面差距甚大,城市中的义务教育发展更容易能得到实施,而农村地区的发展却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不能落到实处,长此以往,国家教育部门在制定教育政策的时候也会偏重城市重点学校,并且能灵活地实施这些方针政策.比如,不同地区使用的教材不同,对学生的要求也不同;还有城市中义务教育阶段会综合学生的各项能力的培养设置不同的课程,包括英语、音乐、体育等课程,并会进行综合考核,而在农村或乡镇上,他们只注重学生语文和数学成绩的提高,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进行其他课程的学习,所以导致学生在小学阶段的发展就存在差距.这种不合理的教育资源分配和结构就会催化择校现象的产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独生子女的增多,家长对子女的期望也不断升高.主要表现为家长为了子女能够圆大学梦,为其营造更便捷的成才条件,从小学开始就增加家庭教育投资支出,比如从小就上很多的培训班、请家教、选择好的学校等等.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情他们认为给孩子选择一个好的学校是非常有必要的,他们希望选择的学校具备良好的学校环境,先进的教学设备,雄厚的师资队伍,较高的升学率和很好的口碑等等.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孩子,家长进城打工,他们也希望孩子能进城读书,享受优质的教学资源,目的是希望孩子能成材,不再像自己这样辛苦的工作,总之,这些都是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而就是这不断升高的期望值加剧了“择校”现象的产生.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通常会收取一定的择校费,特别是一些生源、口碑很好的重点学校,并且短短几年,各地的择校费不断翻倍上涨,还有部分家长会找关系、送红包等等手段达到择校的目的,也使得一些学校领导收到个人利益的影响和驱动而进行暗箱操作[3].而教育部门对于学校收取择校费这一现象并没有明令禁止,这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之间因共同利益形成了默契,对于择校行为的合理性不再怀疑,甚至默许,以便实现利益均沾,和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地方利益的驱动与教育领域的不规范操作行为也促为择校现象的不断上演提供了有利条件.
“就近入学”原则是量上的公平,可以缓解“择校”现象,但是实际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就近入学”只注重学生在就学机会上的平等,却忽视了学生追求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使学生不能享受到较高质量的教学环境,即“重量不重质”;另外,“就近入学”可以对学生进行就近入学分配,免除了教学水平薄弱地区的学校的生源不足,而会使其丧失竞争意识、不思进取,教学质量不断恶化,这对义务教育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这就需要政府教育部门协调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平衡发展.
择校从受教育者的角度来讲,可以满足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也可能完全改变孩子的一生,因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可能会更好的挖掘和激发学生的潜能,在加强学生知识学习的同时提高学生的个人综合能力和素养,从这个角度来看,择校是利大于弊的.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教育资源有限,即当前义务教育阶段优质的教育资源已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学生的需求,所以必然会导致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发生,学生需求与教育资源分配间的矛盾并不能从根本得到消除,只能进行合理分配,制定科学的法律法规,正规规范“就近入学”和“择校”要求,一切按章办事,并对所有义务学校进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另外“择校”从教育者的角度来讲,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意识,让教师认识到自身教学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不断改善,进而提高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学差距.
不过,择校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学校与学校之间争夺教育资源,就会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造成教育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同时,择校风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乱收费和各种以钱权择校等的腐败行为发生,从起点上影响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以及未来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都会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要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问题,主要还是要创造出足够多的优质教育资源,解决供求矛盾,实现人人都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在当前条件下,要把公平作为更高层次的教育目标,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协调好“就近入学”与“择校”之间的矛盾,作者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就近入学”和“择校”主要的矛盾点在于就近的学校的教育资源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而教育资源不佳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经费的投入,因此,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能逐渐缓解二者之间的矛盾.现阶段义务教育在不同城市的分配不同,在乡镇地区,学生在小学毕业后可以直接升入初中学习,但是在城市,部分学校还会对学生进行一系列的考核,并对各个学校的学生进行平衡分配,因此,现在学生想自由择校的条件是不具备的,就近入学则是义务教育和谐发展的需要.所有政府教育部门必须大力加强学生就近学校的经费投入,保障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减少学校间资源差距,除此之外,还要从硬件和软件上扶持薄弱学校的发展,如经费的拔付、师资力量的配备、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等,促进区域内、城乡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4].
择校现象的出现虽然有多方面原因,但教育领域内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却是助长择校风的重要因素.一些掌握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实际上处于教育的垄断地位,加之外部监管不力,极易形成权力寻租和不规范操作的空间,比如现在学校乱收费现象严重、收费项目繁多,且很多学校现在收支严重不平,就借各种名目收取费用.对于这类现象,国家教育部分指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鼓励群众检举和监督乱收费行为,全力消除因管理方面造成的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缓解“就近入学”和“择校”间的矛盾.
解决择校问题的另一个途径是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实现办学模式多元化,发展有能力的个人或企业开办学校,这类学校更注重教学环境、教学资源和师资队伍的建设,为更多学生提供受教育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但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监督和管理的力度,使其规范化、透明化和科学化.
学校的办学关系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进步.择校现象的发生是现阶段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比较特殊的现象,其优势弊端两者兼备,但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弊大于利.因此,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坚持教育法中就近入学原则,使之择校行为有所制约.另一方面,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促使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满足人们对高质量教育机会的需求.
〔1〕张铁明.教育产业论[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4):47-48.
〔2〕曾天山.择校问题的背景分析[J].发展中心研究动态,1998(2):34-35.
〔3〕郑友训.薄弱学校的成因及变革策略[J].教育探索,2002(3):57-58.
〔4〕王一涛.教育产业化与教育公平[J].教育与经济,2002(5):71-72.
〔5〕择校:全球调查报告[M].新华文摘,2003.121-123.
G640
A
1673-260X(2012)07-0174-03
绥化学院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绥化市“小升初”择校问题研究”(R 1003009),项目负责人:曹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