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 郑豪民
高校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一体化的探讨
河南城建学院 郑豪民
随着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结合高校会计理论和实践,本文分析了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是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核算方式,本文就高校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一体化问题进行探讨。
事业会计 基建会计 高校财务
基建会计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的一种专业会计,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为依据,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基本建设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的、完整的、系统的核算,提供全面的、真实的会计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监督,以便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促进提高投资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为了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建设,合理运用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建会计在基本建设经济管理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分支部分,涉及基建会计核算、基建项目投资控制、概算执行控制以及招投标管理、合同谈判、合同管理、工程量价审核、竣工结算以及财务决算等相关事项。
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及部门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高校会计核算把事业经费收支与基建经费收支单独建账,分开核算,已不适应我国综合预算改革和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不利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收支两条线”改革的要求。目前,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和基建会计相分离,形成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务体系、两种会计报表,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模式,导致我国高校会计核算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高校资产、负债等信息失真。高校全部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实际情况都不能通过报表有效地显示,常常会形成负资产的情况,直到全部工程结束后,才会得以解决。基本建设会计信息常游离于事业会计报表之外,并向有关机构单独报送,使得会计信息不能完整地反映,这就使阅读者对报表产生误解。由于高校会计制度并不设置“在建工程”科目,而是通过“自筹基建支出”列示,并且不增加当年资产,需在交付使用时才增加固定资产,这就使得需多年才能完工的工程项目在未完工的年度虚减资产。如需逐年贷款完成的项目,就使得银行有关部门误解相关报表,因而对工程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高校的报表不能准确反映资产净值。由于在高校的会计核算中没有固定资产折旧科目,进而使资产净值在报表中被高估的现象。同时,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凡有经营收入或自收自支的高校,税法规定在每个所得税纳税季度,可以在税前抵扣固定资产折旧,但不能在税前抵扣按事业会计制度计提的修购基金。因此,这种核算制度有悖于会计原则。
(三)一个单位执行两种制度,会计信息人为割裂。
目前的高校通常是一个单位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一个核算行政事业经费,另一个核算基建投资。这种情况长期并存,会计信息被人为地分离开。这一政策性规定就违背了“会计核算体系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活动”这一基本原则。同时一个单位执行两种制度,使单位的整体经济活动人为地分成两个部分,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单位整体经济活动的需求。
(四)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核算体系分离。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与基建会计核算分别由单位的财务部门和基建部门来进行。在政策制度上财务部门对基建部门具有监督指导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日常工作中这种执行能力微乎其微,财务部门并未真正发挥对基建会计的监督作用。因此,腐败现象得以滋生。
(一)基建会计是会计核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高校的各项经济活动本应都属于一个会计主体,基建会计是会计核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人为地把高校统一的经济活动分成两个核算主体、两套账、两套会计报表,每个报表都不全面。因此,笔者认为基建资金也应和其他资金一样一起纳入高校的部门预算。若将基建资金单独核算将不利于编制部门预算。从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来看,从两套核算体系中提取数据也不符合部门决算全面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的宗旨,而且也造成一定的资金和人员的浪费。很显然,现行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根本无法适应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更无法反映和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因此,基建会计应纳入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管理。
(二)现行制度和内控管理的矛盾亟待解决。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是目前高校管理的迫切需求。从高校基建监督管理来看,由于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相分离,导致内部控制不严或内部控制成本过高,不利于对基建资金的有效监控。而且从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原则角度看,基建会计游离于事业会计之外是与会计原则相矛盾的。目前,基建投资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位自主能力越来越强,单位投资来源日益多元化,按照原有制度已经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一体化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长期以来,基建会计一直游离于事业会计核算之外,在高校核算其项目工程成本时,单位自筹基建资金没有全面反映在基建会计账目中,只单单在事业会计账目中反映,而财政性资金则在基建会计账户进行核算,没有在事业会计账目中反映。其中,对于与基建发生的相关费用在事业会计账中列入 “经费支出”,并没有对费用进行归集,这就造成整个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不完整,基建决算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没有形成统一的勾稽联系,从而无法真实、全面反映资产的状况。因此,要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资料完整性,把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中进行一体化核算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有利于防止高校资产流失和防范财务风险。在高校财务会计管理中,对未列入基建计划的更新改造项目或附属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不再单单一是财政拨款形式,如高校也有很多自行创收性资金收入。而在目前的会计核算中,并没有明确对这部分资金统一的核算要求,这就形成了高校事业会计账户和基建账户“两条腿”走路,导致事业会计账户支出的费用直接列支,没有完整反映新增固定资产等情况,而基建项目一旦形成固定资产,便脱离了会计监督的视线,容易造成固定资产流失。其次,基建资金在事业会计账户和基建会计账户两头挂账,为套取、转移或挪用基建资金提供便利,基建资金若有缺口,有关管理部门难以审定,这就导致存在财政资金风险。所以,高校事业会计有必要把基建会计并轨核算,有利于防止高校资产流失和起到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
(一)合并会计主体。高校事业会计应当统一反映整个主体的经济资源,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核算的主要思路是解决“一个高校,两个主体”的现象,将高校日常经费支出和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同一个会计主体核算中,避免同一种资金两种方式核算的局面。在具体操作上,根据高校财务管理的现实要求,合并调整删减有关会计科目,同时也是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它关系到高校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关键,而且也涉及到合并后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会计报表编制设计。
(二)推行权责发生制,取消收付实现制。高校可借鉴企业单位的报表体系,分成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种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因为高校也同样要追求效率,注重效益,又要履行受托责任,重视经济效果,尤其是基建项目需跨年度建设,资金经常跨年度使用,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就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整个经济事项。因此,必须改进会计核算原则,引入权责发生制,以真实反映单位的收支、往来情况。而对于现金流量表,它是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编制(收付实现制),这样就使得高校的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得以平衡,既不违背会计准则,从而在整体上保障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一贯性、客观性,也满足国家预算收付实现制的需要。
(三)将基本建设会计信息纳入事业会计报表之内。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基本建设(含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的无形资产直接记入相应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二级科目。同时,把游离于事业会计报表之外的基本建设会计信息纳入事业会计报表内,以报表附表的形式体现在事业会计报表中,事业资产负债表中增设“在建工程”,完工后计入“固定资产”,不再设置“固定基金”科目。把支出类“结转自筹基建”改为“基本建设支出”,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核算在本年度完工的基建项目的全部支出。借方反映项目完工结算时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数,贷方反映年末转入“基建节余”数,本科目年末一般无余额。在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基建节余”科目,该科目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年末如为贷方余额,则表示完工工程拨款的累计余额。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完工工程学校自筹资金数额。年终根据明细账记录的内容把已完工的项目“基建节余”的借方余额转入“事业基金”的借方,若完工后出现贷方余额,则按相关规定处理,该返还的返还,经批准留用的,则转入“事业基金”贷方。
(四)其他核算要求。高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日常核算也应借鉴企业核算思维方式,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按期摊销、收入与支出按权责制确认、区分权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保障资产、负债、净资产报表数据的客观性。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革,高校基建会计应并入事业会计核算,从而建立统一的会计主体和统一的高校会计体系。总之,把基建核算纳入高校会计核算体系,从长远来看,对构建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提升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1.刘军财.2011.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的可行性分析.China’s Foreign Trade,14。
2.李建兵.2007.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经费会计账核算.中国财经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