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职院校二级财务管理

2012-08-15 00:45
当代经济 2012年23期
关键词:财权院系办学

○ 刘 琳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56)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化,高职院校办学规模急剧扩大,财务管理内涵日益丰富,原有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办学要求。建立院系二级财务制度,规范二级财务管理已迫在眉睫。

一、实行二级财务管理是高职院校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也就是说,在高校的财务管理体制中,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即“集中管理模式”和“分级管理模式”。所谓集中管理就是全校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预决算,统一资源配置,将高校的财权和物权全部集中到校长领导下的财务部门,不设置二级核算单位,其实质是对高校财权的集权管理。所谓分级管理就是适当下放财权,二级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活动由各二级单位自行负责,学校主要通过制定全校的财经政策、财经纪律、规章制度等,对各二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同时各二级单位在业务上接受学校一级财务部门的领导,其实质是对高校财权的分权管理。

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采取的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但是,随着高职院校规模不断扩大,财务管理内涵日益丰富,学校使用的资金越来越多,收支渠道日趋复杂,在新的形势下,学校教育管理日趋细化,经济管理层面增多,财务关系复杂,“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高职院校的发展和办学要求。特别是高职院校财务管理呈现多样特征,有二级院系、后勤服务集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等多种形式;收入有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培训收入、办学分成、经营收益等多种途径;核算体系有事业会计、基建会计、服务业会计等等。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各二级院系可支配的资金不断上升,收入和开支项目不断扩大,然而高职院校对二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却还认识不足,内控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因此,实行二级财务管理是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需要,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是健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学校的需要。

二、目前高职院校财务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管理体制,财经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院财务处作为学院的一级财务部门,代表学校管理所有的财务事务,对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在这种财务管理体制下,有利于学校的宏观调控,集中全校财力办大事,便于从全校的角度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资金,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随着高职院校的迅速发展及办学规模逐年扩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渐凸现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管理缺乏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预算管理在学校财务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学校经济活动的前提和依据,预算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实施和发展。但是目前在高职院校中普遍存在着预算编制、执行两张皮的现象,执行中增加预算的报告不断,造成一年预算,预算一年。而且高度集中管理体制下的高职院校,在预算管理体制上是由学校统管一切,未充分发挥各二级院系的主观能动性。学校的预算一般是根据年度的财力和工作计划直接编制完成的,在编制预算时,由财务处提出当年预算编制方案,经党委会审议后印发各职能处室、二级院系。在上述过程中,各二级院系只是被动地接受下达的预算,未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2、没有明确的目标责任和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

学校现行的财务管理普遍只重视事前和事中管理而不重视事后管理,预算管理一直都是停留在制订预算和执行预算的水平上,没有建立明确的目标责任,没有建立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奖惩的机制,因而不能保证预算执行的强制性,不能调动二级院系执行预算的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业绩考核和激励,不能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成本核算缺位

目前,国家相关部委对办学成本核算没有相关规定,加上大多数高职院校缺乏办学成本意识,基本上不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习惯于记账、算账、报账,对内对外提供有关的基本信息仅限于历史数据和解释,没有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未进行深入地财务分析、资金效益考核。这种情况下,不能通过数据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利于“经营学校”理念的贯彻实施,并且导致财务无法解决办学经费持续短缺与教育资源浪费并存的问题。

三、优化两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构想

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是要将财务权下放给二级院系,使各二级院系成为拥有一定权力和职责的办学实体,能对学校分配的各项经费和创收留成收入自主进行调整、使用和核算。在此,笔者认为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将事务决策权与执行权下放给二级系部,既不能事权大于财权,导致缺乏财力保障;也不能事权小于财权,导致财力过剩胡支乱花。二是财权使用与财权监管相统一的原则。三是收支平衡、超支不补的原则,就是刚性执行财务预算,是否新事、突发事由学校决定。四是经费专用性原则,各项目明确用途,不得互相套用。五是总量控制与微量搞活的原则,业务费用的金额和项目设置由二级院系自主决定。这样才能明确各二级院系的责、权、利关系,体现事权与财权、办事与用钱、责任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促进各二级院系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机制的形成,激发各二级院系的办学活力和生财理财的积级性。同时建立健全以各二级院系为责任中心的多层次的经济责任体系。

2、实行“经费分成、职责明晰、各负其责”的预算管理办法

各二级院系的经费由学生学费应得额和创收经费分成额两部分组成,所以经费的管理包括学生学费分配办法及管理和创收经费划拨及管理。各二级院系利用校内资源创收的经费全额缴入校财务处,按学校制定的分成办法予以分成。二级院系经费负责的事务有:教学运行费、实训耗材费、办公差旅费、学生事务费、外聘人员工资、教学和管理岗位校内津贴、课时津贴等。

各二级院系根据以上收入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以上支出编制支出预算,报学校财务处审批。专业、系、部除人员经费、教学经费和学生事务管理费外的所有其他经费,按院系实收学费总额的比例计提(文理科有所区别),非专业院系除人员经费外的所有其他经费,均按所在系部行政、教师人数每人定额下达。学生事务管理费包括系部组织的学生活动、辅导员值班、学生就业指导等费用,按本部门缴费学生人数,按定额下拨。实训室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设备维护、公选课课酬及科研等经费由教务处、科研处负责。

3、建立二级财务管理的控制系统,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及水平

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措施。发生的各项财务支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支出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

4、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办法,实行综合财务预算管理

财务综合预算具有统管全面、明确目标、划清责任、落实任务等功能,可以为学院确定合理的管理机制,协调各部门利益,实现学院资源的有效配置,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保证学院总体目标的实现。一是实行财务综合财务预算管理,能增强学校对发展方向的宏观把控能力。通过综合财务预算,了解学校的总体情况,及时分析调整学校的财务方针政策、分配制度,从政策上保证和引导学校和二级院系的财务资源流向重点发展领域。二是实行财务综合预算管理,能明确学校的发展目标,为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员工指明工作方向和任务。通过制定预算,将学院较抽象的长期战略和工作任务具体化为详细的财务预算,为业绩考核奠定重要基础。三是财务综合预算管理可以整合学院各二级院系的管理,形成管理合力。通过预算可以知道各二级院系的经费使用方向和工作安排。

5、建立业绩评价与监督体制,对二级院系实行绩效考核

二级财务管理的实施需要匹配一个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财务部门应结合学校的特点,运用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相关方法,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应对二级院系决算实施目标管理。财务处根据院系预算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预警功能,及时提请各二级院系注意有关统计和财务方面的信息,努力当好各二级院系的管家、参谋。相关职能部门对下放的事权和与之匹配的财权,应分别制订相关的操作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对二级院系履行相应责任的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总之,推行二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是符合高校发展趋势的,是提高高校整体管理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高校对一种新型管理模式的积极尝试,需要在实践中不继探索和完善。

[1]张美华、祝红霞:高校二级院系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05(3).

[2]陈伟光:新形势下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06(5).

[3]陈小玲:谈谈高校二级财务管理体制问题[J].财会通讯,2007(5).

[4]陈国民:关于推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思考[J].华南大学学报,2006(2).

[5]张依群:地方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与实践[J].事业财会,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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