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国强 王婉珍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江苏常州 213164)
阳光体育运动对于我国高校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在高职院校中普及阳光体育运动的健身理念,使高职学生体育协会与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更好地发挥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院校体育活动中的引领作用,这对于我国高职院校体育的发展意义重大。为此,笔者基于近年来阳光体育运动在我国高职院校学生体育协会中的开展状况,重点梳理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院校体育社团中开展的功效与不足,以期更好地完善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各类体育社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院校的良性开展与高职体育课程改革,营造积极向上的高职校园生活。
1)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的特性与作用。高职院校大学生体育协会是高校学生社团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学生根据自身爱好自愿组成,以开展各类活动为目的的学生体育组织[1]。高职院校学生体育协会一般具有自身的规则章程,具备社团组织的最基本属性,各类社团由不同运动项目划分,具有自身特有的性质与魅力。近年来,我国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在不断下降,国家对广大学生体质的要求却不断提高,因此,学生体育社团在高职校园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发展学生体育社团这不仅是我国高职院校体育课程改革所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而且对我国未来青少年身心素质的提高以及国民终身体育思想的养成意义重大。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高校学生体育社团组织数量不断增多,各类社团人数不断扩大,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在高职院校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学生体育社团的发展,不仅对于高职院校体育教学改革意义重大,而且能够促进学生运动才能的发展,并有益于学生终生体育意识的养成。通过高职大学生体育社团活动的开展,可以丰富大学校园文化,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情操,吸引广大学生走到操场、走进自然、走到阳光下进行体育锻炼,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养成,对于大学生和谐校园文化的构建也具有重要意义[2]。
2)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与阳光体育运动。2006年12月,国家教育部为切实提高我国广大青少年体质水平,以“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导向,以养成学生终生体育意识为核心,以切实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准为目标,倡导“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并在我国各级学校中迅速开展起来。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要求是:以强身健体、达标争优为目标,预计用3年的时间,使各级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及格等级达85%以上,学生能掌握至少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运动技能,让学生学会自我锻炼,养成自觉的体育锻炼习惯,并使学生养成终身体育意识,使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能够得到切实提高。阳光体育运动的口号是: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3]。此外,教育部下发的文件还指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必须要与学校课外体育锻炼结合起来,学校各级各类社团组织要积极配合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学校体育教学是阳光体育运动的主体,是引导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一个重要平台,而学生体育社团组织也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一大载体,通过体育社团活动的开展,对培养学生体育锻炼意识和增强学生体育技能具有重要意义[4]。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高职院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必须将大学生体育社团活动与阳光体育运动结合起来,使高职院校各协会组织中的体育社团成为大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主旋律。
3)“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中的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在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实施以来,在具体方针策略的制定上却问题重重,尤其是在落实上,仅仅靠传统上的每周一次体育课根本无法满足学生的体育需求。为此,许多高职院校开始尝试将传统的体育课设置进行改革,有的学校甚至将体育课与学生体育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力图通过改革来增加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通过近年来不断尝试,高职体育社团的优势得到很好的体现,体育社团宽松的活动环境和多样的活动方式对学生参与体育运动起到很大的作用[5]。为更好地实施“运动技能、运动参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大领域的健康目标,落实学生体育课程的课内外一体化,做到体育课内外、校内外的有机结合,学生体育锻炼的开展与体育社团活动的日益密切,学生体育社团的功能也日渐凸显[6],学生体育社团组织也日益发展。自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纷纷响应,积极投入到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中来,与此相适应,高职院校大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各类社团数量不断增多,活动领域不断扩大,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对外交流渠道也不断拓宽,高职院校体育社团组织在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高职院校大学生体育社团种类不断增多,社团活动丰富日渐丰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1)从物质与文化层面加强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建设。针对目前大学生体育社团发展的良好形势,各高职院校相关部门要挖掘学生体育社团的功能,从多视角对体育社团的发展进行重新定位,从物质与文化层面上加强对学生体育社团的指导,从社团硬件与软件层面上对社团进行大力扶持,完善社团内部管理机制,构建高水平、高层次的大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吸引更多学生加入到体育组织中来,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更好地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院校的开展。
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最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增加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途径,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最终帮助学生形成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终身体育意识。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的发展状况,要实现体育社团与阳光体育运动的结合,必须将现有的课外活动、体育课堂教学与阳光体育运动结合起来,开展新的体育锻炼模式。利用好现有的体育资源,对阳光体育的开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的良性发展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7]。
2)建构阳光体育运动与高职学生体育社团互动发展的新模式。“阳光体育”运动毕竟是2006年12月教育部门才提出来的,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院校中的普及与开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可以说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体育社团中的实施并无更多的实际经验,因此,怎样克服制约体育社团活动的种种因素,把阳光体育运动与体育社团活动真正结合起来;怎样发挥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活动中的作用,运用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活动促进阳光体育运动在高校中的开展与普及;怎样构建阳光体育运动与高职院校体育社团活动互动开展的新模式等方面,尚需进一步的研究与探索[8]。国内许多学者针对体育社团的发展提出了不少有积极意义的见解,对阳光体育背景下影响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活动开展的诸多因素,如社团活动束缚较多、科学定位不准、管理人才缺乏、物质条件匮乏、学校不够重视和缺乏必要的社会支持、活动指导人员不足、成员流动性大及社团评价体系不完善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阳光体育背景下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活动的开展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与参考价值。
3)高职院校各类体育社团组织要与学生所学的专业领域相结合,培养出身心健康的高技能人才。社会的发展对于高端人才的需求不仅仅是注重人才的知识与技能,而且也注重人才的身心健康水平,只有真正健康的人才能更好地进行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发展。高职院校是培养具有高技能人才的基地,高职学生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知识,而且在身体上也要达到健康水平。而体育运动正是培养学生身心健康最好的一种形式。因此,要使各类体育社团组织与高职院校学生所学的专业领域相结合起来,在高职院校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时,要利用好高职院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注重各类大学生体育社团组织的作用,并且根据各个专业的特点与职业要求开展体育社团活动,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体育社团组织的作用,促进高职院校大学生身心素质与专业素质的全面发展。
2005年5月27日,国家体育局在《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各级各类学校体育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开展广泛的体育运动活动,增强学生体质。要发挥学生会和学校大学生体育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吸引学生走到操场进行体育锻炼”。目前已有文献结合阳光体育运动在高校实施的特点与高校学生体育社团活动开展的现状,从教育学、社会学、组织学以及课程与教学论等多角度阐释与分析了阳光体育背景下高职院校学生体育社团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特别是运用组织文化理论对一些高校星级品牌社团文化建设方面的剖析,应该说在理论上已经实现了新的突破,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高校体育社团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论。但是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教育部门一个新兴的话题,对它在高职院校中的研究与普及尚不能止步于此,阳光体育实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应进一步从多学科实证的视角来探讨阳光体育运动在高职院校实施的合理举措,引鉴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来研究阳光体育运动与高职学生体育社团活动相结合的新模式,推动阳光体育运动与高职学生体育社团活动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1] 赖炳森.论大学生体育社团的扶植[J].嘉应学院学报:自然科学,2006(6):121-124.
[2] 王 艳,张建新.高校学生体育社团管理问题的分析及对策研究[J].体育科研,2005(6):90-91.
[3] 杨 左,段洪华等.对大学生体育社团发展现状及对策研 究[J].湖北体育科技,2005(4):535-537.
[4] 莫 凡.大学生体育社团功能与组织管理的研究[J].体育科研,2007(3):23.
[5] 刘强德.我国高校体育社团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辽宁体育科技,2006(3):78-79.
[6] 丁 斌.高校体育社团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研究[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06(3):21-23.
[7] 刘明明.高校体育社团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J].渝西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3):48.
[8] 史立峰,邵正喜.“阳光体育运动”背景下高校公共体育成绩评价模式研究[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