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历经8年的争论,中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望在年内推出。人们寄望于目前经济景气不振时,收入分配改革能更大地发挥“稳增长”的作用。实际上,收入分配领域公平正义的实现、不合理差距的扩大势头得以扭转,对于社会稳定、治理腐败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它还能通过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劳动者提升身体和文化素质的物质基础、提高市场主体创业和生产经营积极性等给经济输入更持久的增长动力。从这一意义上讲,一个良好的分配模式的建成和维护,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国家的“大局”;即将推出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应是使分配模式得到根本性改善的重大决策。故要服务好这个大局,必须以严格、卓有成效的财政监督来保驾护航。
收入分配改革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政治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对此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一方面要承认分配有失公平和贫富差距拉大的事实,另一方面也要警惕背离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倒退回计划经济时代,防止借公平的名义进行行政垄断扩张、政府过度扩力、过多依赖计划手段配置资源、搞平均主义等做法。所以,财政监督要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大局服务,充分发挥“以政制财”、“以财限权”的职能,监督好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严防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陷入以扩权来创收、以创收来支撑其进一步扩权的恶性循环。财政监督通过把住资金关口、规范政府行为、给不当政府行为“断奶”,既有更好地利用市场功能“做大蛋糕”改善分配之效,又有藏富于民、处理好国富与民富关系之功。
财政监督在分配改革上的作用,还应体现在督促责任政府履行应尽职能上。现代市场经济不应只讲优胜劣汰,还要注重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和生活条件,“使富者足以显贵而不骄,使贫者足以养生而不忧”:要监督具有收入调节功能的税制得到执行,要监督居民享受公平的社会保障权利得以兑现,要监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落实,真正使财政成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有力杠杆。
财政监督的直接功能之一是保障各项财政资金安全、合法、有效地使用,预防和惩治财政分配中存在的贪腐现象,使财政分配能保障更多的资金用在惠民项目上。财政监督应充分发挥其反腐倡廉功能,一要防止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中的渎职行为,二要防止在公共工程等方面的权钱交易,三要防止公权部门滥用财权进行“三公消费”、乱发奖金等“自我服务”。财政资金节约的份额能使政府在改善收入分配上有更大的空间。此外,财政监督在收入分配改革中还有更多发挥作用的方面。如,加强会计监督,防止偷税漏税行为,能更好地调节收入差距;加强对国有企业预算监督及其他公共资源分配的监督,能更多地集中起用于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