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财政监督“下乡”——山东省日照市莒县财政局扎实推进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纪实

2012-08-15 00:43本刊通讯员宋志武卢英杰
财政监督 2012年9期
关键词:乡镇财政财政监督村级

■本刊记者 尹 情 本刊通讯员 宋志武 卢英杰

“通过实施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推动了监督关口前移,各乡镇能够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账务清晰,支出手续完备,资金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更加规范,货币资金管理更安全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从山东省莒县财政监督办公室,记者得知该县财政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一、“月审月促”,建立乡镇财政日常监督机制

为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办公室人员介绍说,自2010年底开始,该县财政局将局机关实施的“月审月促”监督工作法延伸至乡镇,成立了“乡镇月审月促检查小组”,同时,在乡镇设立财政监督员,对乡镇财政内部运行及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强化了对乡镇财政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乡镇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一是实行一月一审办法,建立乡镇财政日常监督机制。深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对乡镇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专项资金管理等在过去一年一审的基础上,实行一月一审,实现财政内部监督关口前移,全面提高乡镇财政监管水平。制定印发《莒县财政局财政内部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监督职能,督促乡镇财政有效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方法,规范财政监督管理行为。制定《莒县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办法》,重点从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固定资产、专项资金、财政预算管理、会计基础、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监督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规范了乡镇财政监管行为。

三是整合财政监督力量,构建县乡财政大监督格局。从监督力量整合、监督形式创新等方面入手,在全县财政系统聘任54 名财政监督员。同时,制定出台了 《莒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财政监督员工作职责,组织参加全县财政统一开展的财政监督检查,建立起全县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

“在开展‘月审月促’工作中,我们还注重对镇财政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补充道,就在2011年4月份,该县财政局还对各乡镇财政所长、财政监督员进行了财政监督专题业务培训,将最新财政监督业务法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惠农强农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重点突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预防纠正的措施,开展财政监督工作要领、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如何撰写财政监督检查报告等内容,为切实做好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县乡村三级联动,实现基层财政监督全覆盖

其实,在近几年,莒县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改革的基础上,已经开始深化会计管理改革,并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无缝隙的会计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监管,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一是实行县直单位部门预算、集中核算和集中支付“三结合”的管理机制。按照公开、公正、透明、节俭的原则,年初根据单位的性质、人数、车辆数、电话数等基本数据,参照部门支出水平,制定支出定额,编制部门预算。各单位在预算执行时,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该控的控,该压的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同时,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推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在县直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优化集中支付程序,单位所有资金都通过单一账户进出,所有收支单据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把关审核,凡能直接支付的款项一律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保证资金便捷安全。

二是实行乡镇定额控制和专项审核制度。对乡镇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综合考虑乡镇行政村个数、人口数、在职人员等多种因素,制定乡镇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对乡镇正常公用经费实行人均定额控制或总额控制,每月按照定额标准和时间进度拨付资金,有效地控制乡镇公用经费支出。对乡镇项目支出实行专项审核,落实《乡镇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户核算、报账提款和跟踪问效制度,对乡镇提供的项目资料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乡镇财政项目库,对纳入预算的项目,乡镇及时报送项目资金使用及效果报告,县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完工审查,减少了项目支出随意性。

三是实行村级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各乡镇成立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级账务实行集中管理,乡镇设立村级资金专户,村级转移支付和村级收入全部纳入专户管理,支出通过专户拨付,实现了资金的全封闭运行。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合理界定站所职能,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村级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经管站具体负责村级财务的审核与监督,形成相互制衡的财务管理机制。同时,制定村级补助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村干部补贴实行“一本通”发放,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村办公经费直接拨入村级资金专户,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通过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乡镇收入全部缴入县财政专户,各类资金下拨全部通过乡镇财政管理中心核算,对乡镇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对项目资金实施专项审核。”工作人员笑着说,乡镇财政所还建立了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台账,将各级用于乡村经济发展、公益事业以及政策性补贴等专项资金纳入同一核算平台。村级组织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为平台,将所有村级资金全部纳入乡镇村级资金专户管理,有效加强了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三、财政监督“下乡”,确保乡镇财政监督常态化

基于已取得的良好成效,该县将2012年作为乡镇财政监督工作促规范、抓成效的关键一年。局党委确定将推进“财政监督下乡”、强化基层财政管理确定为重点工作,继续抓好乡镇财政监督,确保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形成常态。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监督质量。要求各乡镇充分认识做好财政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好各乡镇财政所所长 “一岗双责”制,所长既是业务工作的责任人,也是监督工作的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目标的责任分工机制。

二是强化监管,构建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财政监督领域,细化监督事项,重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防止出现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认真核实强农惠农补助基础信息,及时公开、公示补贴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贴金额等内容,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落实到户。

三是抓好督导,建立示范交流制度。为杜绝乡镇财政监督走过场行为,县局加大对乡镇的督导力度,分组包片、帮促结合,现场指导,根据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几处业务工作示范乡镇,组织各乡镇财政所人员学习好经验好做法,解决乡镇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切实提高各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强化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和乡镇监督实施及监督资料报送情况,以《财政情况》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监督工作进行通报, 对工作开展得好、监管工作成效明显、信息反馈及时的乡镇财政所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年终,按照督查办法对各乡镇全年内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了财政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同时对部分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财政所和监督员进行专项表彰奖励。

记者手记:多年来,乡镇财政监管一直是财政监督工作的软肋。要提升财政监督水平,基层财政监督是一堂必修课。当前,省市一级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基本监督机制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其中还涌现出了许多好的监督制度和创新机制。如何将这些优秀的经验与做法推广到县乡镇一级,是提升财政监督整体水平的关键。山东省莒县结合基层财政监管需要,将“月审月促”监督工作法延伸至乡镇,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财政监管体系,有效加强了县与乡镇之间的交流指导,畅通了各级财政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形成了基层财政监管全覆盖,真正实现了财政监督工作“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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