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化学论文中经常见到“失重”这个量。由于质量仅在日常生活和贸易中仍可按习惯称作重量,在科技领域必须严格区分质量和重量;因此,不少编辑在工作中,同将“体重”“干重”改为“体质量”“干质量”一样,一见“失重”都将其改为“失质量”。殊不知,这种“一刀切”的改法有时是错误的。
在化学反应中,反应后一种物质的质量减少了0.5 g,有人称其“失重0.5 g”,这时的“失重”确实宜改为“失质量”;但在物理学中“失重”“超重”就不能乱改了。如:一个站在升降机里测力计上的人质量是50 kg,其重量就是490 N。如果升降机以1.0 m/s2竖直上升,测力计的示数为540 N,我们说这时人处于超重状态,超重了50 N;升降机以1.0 m/s2下降,测力计的示数为440 N,这时人处于失重状态,失重了50 N。可见,处于超重、失重状态的人的重量大小并没有变化,即人的质量始终恒定,只是看起来好像其重量有所增大或减小。如果对这里的“失重”“超重”也改为“失质量”“超质量”,则显然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