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论文中有时一个图有几个分图,这些分图该如何编号呢?由于以往的国家标准中未见对分图的编号作出规范,所以实践中编号比较混乱,有用阿拉伯数字的,有用小写或大写拉丁字母的,还有用罗马数字的,而且在这些数字或字母上,有的加“)”或“()”或“.”,有的不加符号。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指出:“只准许对图作一个层次的细分。分图应使用字母编号(后带半圆括号的小写拉丁字母,例如:图1可包含分图a)、b)、c)等),不应使用其他形式的编号(例如:1.1、1.2…,1-1、1-2…,等)。”依据这一规范,分图号都应采用后带“)”的小写拉丁字母编号,图号和分图号连写时应写为图1a)、图1b),而不是图1.a)、图 1.b),或图1-a)、图 1-b)。
需要注意的是,分图通常宜避免使用。例如零、部件不同方向的视图、剖面图、断面图、局部放大图不应作为分图处理。如果分图中均包含了各自的说明、图注,则也不应作为分图处理,而应作为单独编号的图。
另外,分图如有共同的图注,应将其排印在图题上方,注的末尾须加句号。图中只有1个注时,应在注的第1行文字前标明“注:”;有多个注时,标明“注1”“注2”“注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