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的重要命题: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管

2012-08-15 00:43本刊编辑部
财政监督 2012年16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社会保障民生

本刊编辑部

财政监督的重要命题: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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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社会保障资金作为建立和运行社会保障制度所需要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保证。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体系主要是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行政部门监督为核心,立法监督、社会监督有待加强。随着社会保障资金数量的增加,如何加强监管成为重要命题。本期专题将对如何定位财政监督在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中的作用、如何加强和规范财政部门尤其是财政监督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等问题进行探讨。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会议提出“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的任务。今年年初,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社保专户清理归并、建立社保专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等问题予以明确。社会保障资金与民生息息相关,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强化监管意义重大

财政部门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监管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效益,合规与真实,规范与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强化财政部门社会保障资金监管意义重大。

强化社保资金监管是防止“养命钱”被违规挪用的重要举措。社保资金是“高压线”,如果管理不当,在市场经济体系下,易滋生利益腐败。2006年涉案金额达百亿人民币的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震惊全国,就在这起腐败案件黑幕被层层揭开的同时,社保资金的管理漏洞也开始暴露出来。而近几年来,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违规挤占挪用等问题仍然频现,一些地方存在违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结余资金问题,甚至有地方政府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投资等领域,有的甚至被拿来投资房地产和炒股,给社保基金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将分散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财政专户须全部转归到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等措施,意在通过把握资金流向来保证资金安全,严控违规挪用的问题出现。故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社保基金监管,提高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是防止老百姓“养命钱”被挥霍滥用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之举。

强化社保资金监管是服务大局、落实民生财政的重要保障。社保基金事关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服务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亦是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财政在保民生方面持续加力,2011年仅民生支出就占中央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而其中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占比超四成,同时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扩大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等,都意味着财政社保投入在质和量上的不断提升。社保资金作为民生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其安全性和效益性是落实民生财政的重要保障。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行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投资、预算、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确保每一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社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真正使民生财政名实相副。

强化社保资金监管是财政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财政监督的科学发展离不开财政社保资金监管的加强和规范。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在2012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重点加强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专项资金检查、核查或调查,扎实推进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强化社保资金监管、健全财政社保资金监督机制、调整优化专员办相关监管职能、创新财政社保资金监督方式方法等亦是推动财政监督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强化社保监管的有益探索

社保资金监管是财政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作为民生财政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对社保资金监管,不断采取措施保障社保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社保资金监管信息化。在社保资金监管实践中,上海市、江苏省泰兴市、安徽省蚌埠市从信息化角度出发,对社保资金实施动态监管。如:上海市建立本市“社保基金(资金)网上实时监管系统”,对各类社保基金的资金流向、流量、流速等实施严密、有效、实时监控,保证基金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泰兴市财政局启用“社保监管系统”,实现了业务数据交换库与监督库的转换,使基金监督管理人员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结余基金管理以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动态的监控,准确了解基金管理水平和制度运行状况,科学分析预测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蚌埠市充分发挥“金保工程”作用,采用信息化手段助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性、数据传递及时性和信息网络体系的完整性,同时将不同社会保险资源整合到统一信息平台应用,在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保障社保基金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

二是推进社保资金监管制度化。制度建设是强化社保资金监管的重要保障。重庆市璧山县、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核查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实现社保基金管理“零违规”;江西省万年县财政局建立社保资金实时监控制度、财政社会保障项目信息库制度、社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资料调审制度、社保专项资金监管制度、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内部报表制度等五项制度,搭建财政社保资金安全网络;浙江省台州市会同劳动、审计、监察、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组成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分工问题,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协调机制。

三是促进社保资金监管科学化。为更好地规范社保基金运行,提高社保基金精细化、科学化监管水平,广东省佛山市通过采取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加强征缴及支付环节的管理,严格财政专户“三个管理”,扎实做好社保基金监管工作;韶关市仁化县把重点放在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督促社保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基金运行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江西省宜黄县财政局通过把好监督环节、把好账户环节、把好支付环节、把好预算环节,对社保基金实行动态监管,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福建省城厢区积极开展社保基金监管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自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情况,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限时坚决予以纠正和整改,以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体制。

打破盲区才能有突破

尽管各地在加强社保资金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国社保资金监管体制仍存在诸多弊端和漏洞。当前,社保资金监管的立法监督、社会监督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日常监管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监管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从财政监督角度看,要建立健全社保资金监管体系,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加快社保资金监管立法,实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目前,社保资金监管存在立法层次低、法律制度不健全、执法无力等问题,财政部门开展社保资金监督检查可参考的法律依据不多。要加快社保资金监管立法步伐,推进社保资金监管法制化进程,切实保证社保资金监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是变突击性专项检查为日常监管,建立社保资金日常监管机制。现行社保资金监督主要以专项检查为主,缺乏长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建议从基金票据管理、账户管理、拨付程序、保值增值等方面进行规范,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保资金热点问题、重大事项,建立起由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日常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保资金监管机制。

三是建立信息披露机制,提高社保资金公开透明度,鼓励社会监督。信息公开透明是开展社保资金监管的第一步。各地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对社保基金的总收入、各项支出、总结余、财政补贴等信息进行公开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使社保资金监管置于群众的目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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