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趋势

2012-08-15 00:53李抒望
重庆行政 2012年1期
关键词:政府管理发展

□ 李抒望

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趋势

□ 李抒望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摆上我国政治的最高议程,成为我党执政的新课题。当前我国社会问题多发凸显有诸多因素,从管理体制来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在一些方面不能完全适应快速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进程,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挑战,社会矛盾倒逼社会管理必须创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趋势,是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一、从片面到全面

在思想观念上,要实现从片面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转变。

当前,在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关系的问题上,一些干部的思想存在片面性。有的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机制缺乏了解,一味地强调发展的经济内涵,忽视发展的社会文化内涵,最终会导致经济发展放缓或停滞不前。缺乏现代社会发展的知识和理论,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突出现象。在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后,一些地区试图把社会管理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议程中,但苦于理论和经验缺乏,不知从何处入手。由投资拉动的增长转向消费支撑的发展,需要千方百计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完善收入分配体制,积极发挥税收和转移支付在刺激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其具体的体制机制如何设计,既涉及收入也涉及支出,既涉及税收体制的改革也涉及财政体制的改革,既考验着政府也考验着每一个领导干部。总之,我们的一些干部对于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新时期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缺乏充分认识,一味地追求大发展、大跃进、大开发,忽视了老百姓的根本要求和根本利益,无视环境和生态面临的巨大压力,甚至不惜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在可持续发展上铤而走险。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存在多个“短板”,易成为激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源。

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全面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推进,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这对于一些领导干部走出GDP崇拜误区,注重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从管理到服务

传统的社会管理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观念,就是把社会管住就可以了,社会不发生乱子就可以了。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不是把社会管住、管死,而是着眼于增加社会活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所以,中央强调“创新”社会管理,传递的是一种崭新的发展战略,需要实现从“管理管控”到“寓管理于服务”的转变。

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消极面的影响,有些部门和干部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其价值取向不是从“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益本位”出发,而是从“官本位”、“国家本位”和与此相对应的“政府本位”出发;不是从如何更好地服务公民、社会出发,而是从服务政府内部管理、方便官员自上而下的内部控制出发,这对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是很大的障碍。其消极影响是,政府部门对社会服务需求的响应慢、效果差、效率低、成本高。因此,政府要由传统经济条件下的监督者、控制者,转变为为公民、国家和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的服务者。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务,融群众工作和民生工作于一炉。所以,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三、从一元到多元

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各司其责、多方共进。现在中央提出一个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就要求,在管理主体上,要实现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的转变,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改变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包揽一切的做法。

过去,中国的社会管理基本上等同于行政管理,基本上是政府在唱独角戏,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元核心地位比较突出,政府的管理活动实际上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生活的全面组织者、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以及社会稳定的强力维护者。利益结构单一、社会资源匮乏以及集体主义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时期,政府全面的社会管理对于分配有限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确实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其弊端逐渐暴露出来。首先,政府对社会的全面介入导致公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得不到完全发展,公民社会和社会自治发展缓慢。其次,政府在全面履行社会管理权以及公共产品供给权的同时,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为权力寻租和腐败滋生提供了便利。面对这种困境,有效地破解这一难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变。这是因为,多元的社会管理主体可以适应多元的社会现实,为公众提供高质量、差异化的社会公共服务;多元的社会管理主体可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多元的社会管理主体也有助于缓解政府压力、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将精力和资源集中用于宏观调控领域。

当然,必须明确的是由于我国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尚不完善,因此,在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起到引导作用。首先,政府应明确在社会管理方面的责任,对于一些涉及社会公平、民生以及社会安全与稳定的领域,比如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环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不但不能退出,而且要加强投入与管理,否则会导致社会的不满和政府公信力的降低。其次,政府应该积极培育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多元主体参与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制度环境,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人员培训等方式,为非政府组织发展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再次,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开辟多种渠道,调动、吸引广大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最后,加强政府对多元主体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多元主体间的依法、有序、高效的良性互动。

四、从控制到协商

新时期我们面临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大多属于利益诉求。这就要求我们在管理方式上,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的转变。要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既左顾右盼,又瞻前顾后,促进社会动态平衡。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社会管理的方式,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各方面利益关系复杂,经济运行中的新老矛盾相互交织,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国际经济环境更为复杂,引发经济波动、社会动荡的因素也较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要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推进。尽管从主观上说,创新社会管理要求人们从以往简单的“维稳”思路中解放出来,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很多方面,社会管理的内容还是非常缺失,很多干部仍然容易简单地把此理解成为社会控制,而且是基于暴力手段之上的控制。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纠正,和以往的“维稳”一样,社会管理反而会促使政府和人民、社会之间进入一个恶性互动模式。这正是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的。

在加强协商协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适度原则。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善于抓住、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正确处理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又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表达、协调和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既要运用法律机制和利益机制来约束、规范人际社会行为,又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培育人们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五、从事后到事先

在社会转型时期,发生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要及时发现矛盾问题,弄清其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在管理环节上,实现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的转变,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

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民生、民主、民心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从社会管理本身讲,就是要构建源头治理体系,使关口前移,尽可能防止、减少、弱化严重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产生。当前紧迫而重要的工作,一是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新办法;二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进行倾斜,使城乡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四是完善政府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抓好源头治理可以尽可能地减少社会问题,但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旧的矛盾和问题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为此,必须积极构建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新机制,以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尽最大可能做到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向坏的方面转化,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

六、从简单到综合

与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和社会管理工作格局相适应,在管理手段上,要实现从简单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转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党全国致力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执法工作,使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风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强制性行为规范,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理。

要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特别是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很好地传承,使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真正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加强教育引导融入到社会管理中。要更多运用服务手段,保护各方的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尽可能选择对公民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进行社会管理,能够运用说服教育等实现管理目标就不用强制性的管理手段,在管理过程中要把被管理对象当成平等主体对待。要顺应社会信息化的新形势,把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作者:中共山东省临沂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责任编辑:宋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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