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论新闻传播的人文关怀
刘伟
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媒体和记者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和观念,强制采访、隐性采访、勉强采访、不平等采访等不当方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利,忽视了人格平等,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而在新闻内容、形式、语言、价值取向上,也存在轻视生命价值、轻视身体健康、轻视个人利益等不当现象。新闻传播的人文关怀应高于新闻价值。
新闻采访;人格权利;新闻选择;价值取向;人文关怀
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媒体和记者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观念,新闻传播行为不尊重被采访者、被报道者,不尊重受众心理,不尊重社会伦理,与人文关怀的要求背道而驰。
新闻媒体与被采访者是平等的关系,新闻采访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未取得被采访者同意就进行采访,是强制采访。一是越权采访。2006年3月1日,一名医药代表走进西安市某医院医生办公室并关上门,某报记者冲进去,在医生口袋里发现三个“红包”。二是强迫采访。2004年6月,一名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恐怖袭击遇难,一些记者去他家采访,他家人担心他母亲难以承受丧子之痛,不愿意让记者去采访她,但记者却在当地干部的帮助下强行采访了她。三是贸然采访。没有预约被采访者,却让被采访者用大量时间回答问题。四是强行采访。四川大地震救援期间,俄罗斯救援队救出第一名幸存者,摄像机的强烈灯光正对着幸存者的眼睛。五是擅自采访。2006年青岛市某职业技术学校不给学生上课,管理混乱,某报记者推开一间女生宿舍进去拍照。六是粗暴采访。一位领导慰问一位贫困村民,这位村民卧床养病,摄影记者穿鞋跳到床上拍照。七是骚扰采访。“小悦悦事件”前,拾荒阿姨陈贤妹一直在一家公司为员工做饭。事发后由于经常有记者采访,让她感到很不适应。她不堪其扰返回老家,还有记者追到老家。八是导演采访。一些记者刻意安排被采访者的对话、动作,甚至新闻事件场景,一次次重新拍摄,直到满意为止。
采取秘密或欺骗手段、在被采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采访,是隐性采访。一是亲身秘密进入被采访者的私人空间,窥探、偷听、监视被采访者。二是在被采访者的私人空间秘密放置摄像、录音器材偷拍偷录。三是窃听电话、偷看偷拆他人信件,或者侵入他人邮箱、网页后台。四是隐瞒身份进行采访。2006年5月,北大一女生遭车祸遇难,《华夏时报》一名记者谎称是她的中学同学,采访到大量新闻。五是隐瞒采访意图。有的记者在采写批评报道时隐瞒意图,制造假象使被采访者产生误解,以为记者同意他们的做法。记者套出材料,写成批评报道公开发表。六是设置陷阱。1999年,浙江某报社记者故意将百元人民币扔在繁华路段,调查到底有多少人拾金而昧;如有人拾金而昧,旁观的记者就亮出身份批评。七是诱发犯罪。一些记者伪装成吸毒者、嫖客、三陪女、人口贩子等身份,以摄录其所需材料,促成犯罪活动。
不顾被采访者的身体、心理、工作和生活等状况而进行采访,是勉强采访。一是干扰治疗。江苏泰州市信访局局长张云泉积劳成疾住进医院,还不得不经常接受采访。二是心理伤害。一些典型人物刚去世不久,其家人正沉浸在悲痛中,但各路记者却陆续出现在他们家中,他们不得不强忍悲痛一遍又一遍地讲述亲人生前的事迹。三是加重被采访者的负担。2003年,安徽发生严重洪灾,一些地方出现险情,部队官兵奉命抢险,一个个战士扛着沉重的沙包,而有的记者却在旁边问这说那。四是干扰生产。南方冰灾期间,湖南农民刘吉桂救助44名旅客,免费提供食宿多日,各级媒体争相报道。但刘吉桂说他不想上电视,因为正值春耕,而当地领导要求他不能拒绝记者。五是等候拍摄。某电视台播出新闻:一个骑电动车的人被凹陷的窨井盖绊了个“倒栽葱”。
没有摆正位置和心态,敌视、审视、调侃、奚落被采访者,是不平等采访。一是挑起对立。有的记者用带有敌意的话来引起被采访者的注意,反而让被采访者产生戒备心理,造成心理对立。二是压迫采访。有的记者用建议式的提问,凌驾于被采访者之上。三是调侃奚落。记者无视被采访者的自尊心,在采访中以挑剔的眼光俯视被采访者,态度傲慢。四是强迫回答。记者以咄咄逼人的语气强迫被采访者回答他们不愿回答的问题。
新闻媒体与被报道者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新闻媒体不能损害被报道者的权利。存在的问题有:
其一,忽视权利平等。(1)身份歧视。一些媒体在新闻报道中重视名人和要人,轻视无名之辈;仰视名人和要人,俯视普通人物;对名人和要人谦恭有加,对普通人物轻视、怠慢甚至态度粗暴;名人和要人的琐屑小事也能成为新闻,普通人物很有意义的事情也被认为缺乏新闻价值。(2)歧视农民工。一些媒体报道在农民工时选择跳楼秀、赌博、强奸、抢劫、盗窃、裸奔、自慰、偷窥、械斗、粗俗、馋嘴等负面行为,而遮蔽农民工积极、健康、向上、奋斗等正面行为。(3)歧视弱势群体。媒体报道一些城市采取限制乞丐的措施时,采访了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市民和学生等,惟独没有采访乞丐。四是职业歧视。一些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按工种定高低,按岗位分贵贱,说大学生从事体力劳动就是“沦为”。五是性别歧视。在有关女性犯罪报道中,一些媒体强调女性作案过程和残忍手段,而不顾及缘由;一些媒体炒作人乳宴、胎盘宴、女体盛、女精神病人裸奔等题材。六是地域歧视。某个地方扒窃行为被抓的人稍多了一点,媒体就称这个地方为“小偷村”。
其二,侵犯他人名誉。公然用非人的语词詈骂他人,是辱骂;通过夸张和歪曲的文字或图像手段,把特定人的形象描写得使人可憎、可恶、可鄙,是丑化。辱骂和丑化都是对他人的侮辱,是贬损人格尊严、侵犯名誉的行为。2005年,一位贫困女大学生考研,在通宵教室住了一个多月,某报就报道了这个女生“黄黄的牙齿”和“不太清新的口气”两个细节。陈述虚假事实、有关虚假事项涉及特定人的社会评价严重失实或基本失实,就会构成诽谤,新闻采写、编辑过程中的疏忽,也可能导致新闻失实,侵犯他人名誉。
其三,侵犯他人隐私。有的媒体在教育青少年的目的下宣扬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的媒体在法制教育的名义下宣扬当事人的隐私;有的媒体在帮助贫困生的动机下宣扬他们的隐私;有的媒体在揭露劣行的目的下宣扬受害人隐私;有的媒体在救助灾民的愿望下披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事项;有的媒体为吸引受众而宣扬隐私,以隐私为噱头,甚至恶意炒作隐私;有的媒体以公共利益为名,介入私人纠纷,披露与公共事务无关的个人隐私;有的媒体出于救助弱者的目的,介入私人事务。2006年,吉林梨树县农民刘福成为了给女儿治病,给6位富豪写求助信,媒体公布了这6位富豪的名字,让富豪们陷入两难境地。
新闻媒体与受众是服务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受众的审美心理、接受心理应得到尊重。目前的问题有:
其一,内容选择不当。一是素材选择不当。2004年9月底,一名精神失常的教师持刀砍死2名学生,砍伤14名师生,持刀胁迫65位学生,与警察对峙数小时,而媒体报道说县委书记在事件平息后露出无比欣慰的笑容。二是详细报道不当。一名学生溺亡,做人工呼吸时,学生晚饭吃的东西被挤压出来,报道说“满头满脸都是饭粒和菜屑”。三是照片选择不当。2002年人民网刊登“5·7”空难照片:看到黑匣子被打捞出水,工作人员鼓起掌来。
其二,形式选择不当。一是表现形式不当。2006年底,湖北女子夏红玉被丈夫挖眼,用文字报道就可以了,可是多家报纸竟刊登了她被挖眼的照片。二是信息组合不当。智利发生地震后,某电视台电话连线前往震区采访的女记者,女记者语调深沉,屏幕上出现灾区一幅幅惨烈的画面,屏幕右下角却打出这位女记者面带微笑的彩照。三是主持风格不当。北京电视台某期节目的话题是“暴力抗法何时休?聚焦李志强流血事件”,暴力抗法是一个严肃而又沉重的话题,事件当事人1人死亡1人身陷囹圄,嘉宾和主持人却谈笑风生。四是配合方式不当。2004年,中央电视台一个栏目在俄罗斯北奥赛梯别斯兰市人质危机报道中,滚动播出一条有奖竞猜信息,猜测人质危机死亡人数,这是很不合时宜的。
其三,语言选择不当。一是语言冷漠。一位老人轻生跳楼,某报道却说“老人纵身一跃”;救援人员从地震废墟里抬出一具遇难者遗体,某报道说“又有一具尸体被抬了出来”;一人跳楼自杀,某报标题为《昨晚上演高空飞人》。二是语言血腥暴力。德国世界杯期间,一家报纸关于比赛的标题有 《阿根廷屠宰塞黑》《德意志血洗英格兰》《德国战车碾碎哥斯达黎加》等。正文中,“屠戮”、“斩杀”、“围剿”“干掉”等词语出现的频率也很高。
新闻传播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能传播违背社会伦理的价值观。其问题有:
其一,轻视生命。一是美化自杀。香港艺人张国荣坠楼身亡,内地一些媒体极力将张国荣的自杀“艺术化”;二是渲染自杀。2005年7月某报报道一名少女在一栋四层楼楼顶徘徊,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劝说无效,少女跳楼摔成重伤;三是炒作自杀。媒体报道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连篇累牍,出现不少“七连跳”“八连跳”的字眼;四是密集报道自杀。北京的一些报纸在2006年6月底陆续出现《中国人民大学女博士坠楼身亡》《北师大一女研究生坠亡》《农大一男生坠楼身亡 》等新闻。五是就事论事。不追踪自杀原因,不反思。
其二,轻视生命价值。一是国家利益高于个人生命。上世纪60年代,金训华为了捞起被洪水冲走的一根木头而不幸牺牲,当时媒体号召全国都要学习。二是见义勇为高于生命安全。上世纪80年代,怀有身孕的上海青年女工陈燕飞下水救人,当时媒体强调“勇”,忽略陈燕飞会游泳和理性选择下水地点的细节。三是英勇搏斗高于保护生命。媒体报道在一起抢包事件:为夺回7000多元钱,农妇紧紧抱住歹徒,被捅三刀,虽然夺回了钱,但生命垂危。四是金钱赔偿等于生命价值。死亡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成为一些媒体报道车祸、空难、矿难的重点,这实际上是轻视生命价值。因为对遇难者家人来说,再多的金钱也无法抚平失去亲人的痛苦。五是新闻价值高于生命安全。一家报纸刊登一幅照片:一根直径比饭碗稍粗的钢管横跨水流湍急的河面,一位独臂老人肩扛自行车走在上面。
其三,轻视身体健康。一是意志坚强高于身体健康。2003年,济南中学生张兆远中考前夕遭遇车祸,身受重伤,在他一再请求和坚持下,有关部门同意他在医院参加中考,在医护人员帮助下他勉强答完试卷;其实张兆远此时最重要的是积极治疗、恢复健康,而不是考试。二是新闻炒作高于身体健康。一男子以5分钟5瓶啤酒的成绩夺得某商场举办的“喝啤酒大赛”冠军,媒体却对狂饮啤酒损坏身体健康的害处只字不提。
其四,轻视个人利益。一是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媒体报道先进人物的模式是主人翁一心为公,公而忘私,不顾身体,节假日不与亲人团聚,不管家事。二是道德追求高于利益需求。2006年河北衡水一名环卫工人勇救落水儿童并将5000元奖金捐给希望工程,媒体宣称捐献奖金是英雄精神再次升华,忽视他收入不高、物质贫困的现实。
人文关怀就是尊重人、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利益、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的权利、尊重人的人格、尊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命运。人文关怀虽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现成的价值规范体系,但它是人的现实价值规范体系得以生成的原点。新闻价值是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应服从并服务于人文关怀,并贯穿新闻传播全过程,成为约束和规范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准则,即人文关怀高于新闻价值。
被采访者处于悲伤、恐惧等心理状态,往往不愿接受采访,我们的记者不能贸然采访,提问要把握分寸和时机。被采访者处于灾难、困难、忙碌等生活状态下,应帮助他们及时获得帮助和支持。被采访者在病重、养伤、虚弱或负重状态下,他们需要的是治疗、体贴和照顾。采访应表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告知采访方式,告知接受采访的后果包括益处和危险。被采访者明确表示不愿接受采访时,可用迂回、渐进的办法来接近被采访者,等双方关系拉近再进行采访。穷尽各种合法、合情、合理的办法后,仍无法说服被采访者,应放弃采访,而不能进行秘密采访或欺骗采访,也不能骚扰被采访者。不能刺探隐私,提问应平等、善意和友好。采访与救人发生矛盾,应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参与救助或阻止事态恶性发展;采访、报道活动可能影响他人命运、名誉和隐私而又与公共利益无关,应放弃采访。
新闻发表前,应与被采访者核对姓名、事实甚至引语。媒体应发布权威信息,甄别其他来源信息的真实性。新闻素材取舍得当,详略得当,风格与形式适当,遣词造句适当。图片选用、重复应考虑被采访者及家属感情,图像资料应与报道相关,画面应避免直接展示恐怖、暴力、悲惨,即使展示也应作有效遮挡。报道灾难应平衡多方面信息,使其他信息也能与受众见面,转移受众注意力,消除心理恐慌。报道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并为他们所面临的困难疾呼,帮助他们及时获得救助。不得擅自宣扬他人隐私,不能炒作他人隐私,更不能以隐私为噱头;报道涉及当事人的隐私而与公共利益无关时,应取得当事人的同意;报道涉及当事人的隐私而与公共利益有关时,不宣扬与公共利益无关的隐私,使报道对当事人的影响最小化。报道灾难中感人的救援和自救的故事,应展现人性光辉,体现关爱精神和人情味,不能就事论事。报道应在高度和厚度上下功夫,引发受众进行深层次观察和思考,引导受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真正尊重生命,真正尊重人的尊严,树立正确的伦理观念。
[1]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G212
A
1673-1999(2012)16-0054-03
刘伟(1969-),男,湖北鄂州人,硕士,漳州师范学院(福建漳州363000)新闻传播系讲师,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伦理、新闻业务。
201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