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视域下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哲学思想探析

2012-08-15 00:49卢奇飞郝文卓
关键词:私欲真知王阳明

卢奇飞,郝文卓

心理学视域下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哲学思想探析

卢奇飞,郝文卓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包含了丰富的心理学意义,以心理学为依托,对知行合一进行解读。知行本体是人格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知与行表现出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合一性质,同时,知行合一还包含了发展人格的方法,而人格发展的理想境界就是知行合一

王阳明;知行合一;心理学

王阳明是明代心学的集大成者,知行合一是其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明朝中期,朱熹理学作为官方正统学说通行天下,在“知行”问题上,朱熹主张“知先行后”,其流弊就是造成很多人把“知”和“行”分成两截,从而“知而不行”。所以,王阳明针对朱熹的理论,提出了“知行合一”学说。他认为知行合一的提出有“补偏救弊”之用,即意在纠正时人的知行弊病,但是,他进一步强调知行合一还有更深的含义,那就是从本质上揭示了知行关系,指出了个人修养的方法。随着王阳明思想的逐步成熟,知行合一理论也逐步完善,并成为王阳明心学的特色部分。历来学者对知行合一的研究很多,著述颇丰,但主要是从道德、伦理、哲学等层面进行研究,以心理学视角来研究的较少。本文拟从心理学层面讨论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意义。

一、知行本体的心理学意义

知行合一的基础是知行本体。王阳明说:“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又不是某凿空杜撰,知行本体原是如此。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不妨,亦只是一个;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只是闲说话。”[1]这里,他指出了一种“知行本体”的存在,并且在知行本体意义上,知行具有等价意义,也就是“合一”。 然而,知行的本体是什么呢?王阳明说:“孰无是良知乎?但不能致之耳。《易》谓之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知也,此知行所以合一也。 ”[1]陈来认为:“阳明提出知行合一时,知行本体的概念中,作为本体的知已经隐含着良知的观念。”[2]所以,王阳明的知行本体是良知。

“良知”概念源于孟子,《孟子·尽心上》中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3]这里的“良知”“良能”体现了孟子道德先验论思想,认为“仁”“义”等道德原则有着先天性特征,是人的本能。王阳明把孟子的“良知”概念借用过来作为其理论的核心。王阳明的“良知”内涵是什么呢?从阳明心学的整体层面来看,则能更为真切地理解其含义。王阳明把自己的理论归结为“致良知”三个字,主张通过“致良知”达到个体本心的明澈通达,实践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精神。他说:“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1]“天地万物,俱在我良知的发用流行中,何尝又有一物超于良知之外。”[1]王阳明扩充了孟子“良知”的范畴,把“良知”视为一种存在,无所不包,同时也是心的本体、人格的基础,具有内在智慧性与自足性。杜维明认为,在王阳明的哲学里,“良知”应该被理解为人最深的和永久不变的本质,是凭借自我生成的“智的知觉”抓住最终实在的敏锐洞察力和与整个宇宙合一的无所不包的感觉力[4]。所以,王阳明“良知”的概念已经超越了道德范畴,是一种对人的本质的诠释,具有本体论含义。

王阳明还认为,每个人都有良知,所以每个人都是内在完善的,影响个体良知功能发挥的障碍则在于其心中的私欲。他说:“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 ”[1]所以,王阳明看来,良知为个体的完善奠定了基础,把私欲去除之后,这种个体完善的可能会转变成必然。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王阳明主张把良知作为知行合一的本体,是一种内在的智慧,而且每个人都有人格完善的可能。本体的内在性也决定了人格的发展方向是内向的,个体需要做的是去掉阻碍个人成长的因素,恢复本体,发挥自身本有的潜能。所以,我们认为,良知是一种潜在的心理结构,具有心理意义上的实在性,与深度心理学中的无意识概念相似,是人格的本质及人格得以完善的基础。同样,私欲也不只是限于道德意义上,具有更为广泛的心理意义,包括个体不合理的观念、态度、认知、欲望或情感等,这些“私欲”有的被个体所知晓,有的则存在于个体无意识中。

王阳明认为,一般人因私欲断隔使得良知本体的灵明性质被掩盖,从而不能真正了解内心,不能让内在智慧显示出来。所以个人需要克服私欲,恢复知行本体。从心理学上可以理解如下:与意识层面一样,个体的无意识中存在大量不合理的动机、观念、态度、情结等,它们来源于个体成长过程的积淀,具有内隐性特点,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从而形成对人格发展与完善的阻碍。所以,个体需要通过自我反省与自我观察,尤其是要形成对无意识的充分了解,让意识与无意识形成良好的沟通,纠正那些不合理的无意识内容,才能使意识与无意识协调一致,释放人格中的潜在能量,使得个体人格更为成熟。

关于人格的本质,一些西方心理学家持与王阳明相似的观点。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每个人都有自我实现的潜能,这些潜能来自个体人格内部。自我实现的人是完全自由的,支配他们行为的因素来自主体内部的自我选择,自我实现的人是摒弃了自私、狭隘观点的。在荣格心理学中,人格分为意识、个人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是人格发展的基础,对人格发展起到指引作用,意识只有与无意识充分整合并让无意识充分发挥其功能时,人的潜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格才能变得完善。

虽然王阳明与马斯洛和荣格在人格本质上有着不同的表述,但是他们都强调了人格具有能量特征,个体的发展需以内在潜能为基础,每个人都有发挥其内在力量可能。而知行合一正建立在这样一个具有心理实在性的“知行本体”上。

二、知行合一的心理学阐释

在知行本体的基础上,王阳明提出了知行合一。他说:“真知即是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 ”[1]“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1]这里,王阳明的知行概念与日常生活中的有一定区别,这是研究知行合一特别需要注意的。

梁漱溟在论述知行合一时说:“‘知’是指总应要发生行为的主观上有情味的知,而不是泛指些发生行为不发生行为都不干系的知,客观性的静的知。”“行”是“在此一念上从其所感发趣向则言便是行。更质言之,只这一念所有的情意是行。”[5]杜维明在谈到知行合一时候说,对本体的知本身就是一个创造性的行动,同样,本体的行必然包含着更深刻的自我认知,知与行的合一是本体的规定性特征之一[4]。所以,知与行具有心理意义上的同一性,二者之间没有一个明显的分界线,而可以视为一种合一的特有心理过程。

我们认为,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知”不同于一般的客观事理的知识,而是以主体为中心的认知,是一种对主体本质的领悟、发现与体验,此种“知”带有情感体验,能够引发人的需要,进而自发产生“知”的心理效应即“行”;“行”并不强调外部行为表现,更不是虚假的、违心的行为,仍是主体真实的、自然的心理变化过程,包括动机、态度、人格变化等等,它们反过来会深化“知”。所以王阳明把知行合一中的“知”与“行”称作“真知行”。

王阳明以知行本体这种深层心理结构作为知行合一的基础。当人格结构高度统一的时候,“知”本身就具有动力性质,因为这时候已经不存在把“知”转化为“行”的阻碍,因此“知”是“行”的开始,“行”则是“知”的完成,即王阳明所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行是一体的两面,二者同时产生、共同作用,并同时终止。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单独用一个概念来谈“知”,也不能单独一个概念来谈“行”。从本体层面看来,知行本是本体功能的发用流行,如果不明此意,把知行分离就有所偏失了。

荣格心理学中也存在着类似“真知行”的现象。荣格强调个体对无意识的真正认知并非只是理解关于无意识的理论就可以做到的,真正、有效的认知往往伴随着个体深刻的心理情绪体验,这种体验往往携有大量心理能量,对意识有指引与塑造作用,这体现的就是“真知”的作用。而对意识的指引与塑造自然能引起人格结构的调整完善,进而引发外在行为的改变,这即是“真行”的体现。这里,对无意识的认知与人格的塑造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统一于人格发展的动态过程中。

可见,王阳明知行合一的言语背景是人格的完善,在这种意义上,知和行确实存在一种本然的联系,它们统一于知行本体中,是知行本体的本质表现。

三、知行合一是发展人格的方法

知行合一是一种关于人格发展的方法论。王阳明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古人所以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惟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著实躬行,也只是个揣摩影响,所以必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1]这里,王阳明批评了把知和行分开的人,说有的人不知道发挥“知”的作用,从而只是“冥行妄作”;而有的人不懂得行的作用,只落得个“揣摩影响”。知非真知,行非真行,他们都不能找到正确的知行方法,那就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王阳明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安复那本体,不是着你恁的便罢。”[1]所以,能够让知行本体的原有功能发挥出来才是根本。如要做到“知行合一”,个体需要真正地体察到心理系统中“知”与“行”的真正联系,并有意识地加以运用。梁漱溟说:“俗常看知行合一论在勉人以实行是不对的;知行合一论是要人去致知。”[5]这里他强调知行合一的下手处则是 “致知”,“致知”就是 “致良知”,有着恢复知行本体之意。所以,做到“真知”自然会有“真行”。如果没有“真行”的出现,肯定是没有做到“真知”。人格发展的动力来源是内在的,通过真正认知本体,就能够摒除心中的杂念妄想,自然就廓然大公、根除私意,这是一个心理的减法过程,也是一个心理的整合过程。

从心理学上讲,意识通过对深层内心的领悟来激活心灵自身内在的调节力量与动力资源,从而消除阻碍心灵发展的一系列障碍,使得心灵能够自发、自然地发挥作用,心灵自然会产生转化,趋向心灵完整。这个过程中,意识不仅承担了对无意识进行领悟的角色,而且也肩负着主动探索的角色。这里的意识的主动领悟与探索体现的就是“致知”的作用。

四、知行合一是人格的理想境界

知行合一是人格的一种理想境界。王阳明说:“圣人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1]可以设想,知行合一包含了儒家中圣人的含义,是一种在克尽“私欲”后的人格发展的自然结果。王阳明认为,私欲除尽后的内心是灵明精觉的,无纤尘之染,即为良知,如任良知发用流行,则天理自备于人心,无需外求于事物,私心杂念更是无存身之地,为人处事则皆合于理,而不必苦思冥想。心之所思,行之所为,皆中于节。心体既是未发之中,又是发而皆中节,廓然大公,万物备之,发用流行更无丝毫阻滞,顺道而动,应变无穷。在这种人格境界中,个体没有什么知行脱离、表里不一。此时,知行浑然合一。

以心理学的视角来看,做到知行合一的人格是这样一种状态:个体无意识内容得到充分意识化,意识对无意识有着直觉性的总体把握,从而能够与无意识和谐相处,无意识也不会形成对意识活动的阻碍。相应地,它会给意识以支持。这样,个体人格充分整合、高度协调一致,其所知能完全转化为所行,所行又印证其所知,知行互应。此时个体充分实现了自我,达到与自我与社会的和谐相处。

当然,知行合一也存在不同的境界,大部分个体可以在一些事情上做到知行合一,很少有人可以达到完全的知行合一。我们认为个体人格不断地向前发展,乃是一种不断的知行合一过程。个体内心的私欲被克服得越多,其知行合一机制也就更流畅,其人格发展就更完善,所以知行合一包含了人格发展渐进性的道理。就像马斯洛描述的自我实现一样,其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连续不断、螺旋上升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所指示的方向则是一种自身潜能充分发挥的完美境界。同样,荣格认为,个体人格的完善是一种内在的、持续的心理转化与整合过程,这个过程的目标是达到意识与无意识的协调与和谐,个体需要付出一生的努力。

所以,知行合一是一种人格成长的理想境界,同时也包含着人格成长的渐进性思想,个体需要做的就是让自身知行合一的范围不断扩大,让自身人格不断完善。

[1]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2]陈来.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陈戍国.四书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4.

[4]杜维明.人性与自我修养[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

[5]梁漱溟.人生至理的追求[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

B248.2

A

1673-1999(2012)16-0024-03

卢奇飞(1983-),男,河北保定人,硕士,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广州510550)助教;郝文卓(1985-),女,珠海二中人,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201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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