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洋锟,陈 君
明清时期特殊的金融机构
——徽典
齐洋锟,陈 君
明清时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资本流通不断扩大,徽州典业因时而生。徽典以休宁称能,以其自有的特点加上独特的经营技巧不断壮大,成为中国最早的金融机构,形成遍布于全国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徽商的壮大提供了充足的资本。徽州典业以其独到的见解和出色的经营手段,成为当时典当行业中的翘楚。今天的典当行业可以从徽典的运作中获得知识,为徽商的发展提供经验,也可以为我国的金融行业提供借鉴,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
徽商;典业;经营技巧
明清时期,以盐、典、茶、木为主业的徽州商帮迅速崛起,其足迹“几遍禹(宇)内”,在沿江区域有“无徽不成镇”之谚。明清是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当铺、钱庄、票号、印局、账局等一些早期的金融机构在这个时期逐渐壮大,遍布全国。徽州的典当业作为中国最早的金融机构,基本上是以徽州商人为主体,以珠、宝、毡绒、字画、书籍、布匹、皮货、土地等为客体,依托于当时贫富分化剧烈以及中下阶层对货币的需求,以质押为条件,按照吐纳盈缩的融资方式而运行。
而在当下,美国仅2亿多人,却拥有典当行1万多家。我国台湾省的典当行也达到2000多家,平均每万人就拥有1个典当行。但在拥有13亿多人口的我国大陆,却只有1000多家典当行,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亏损,这与明清时期各地典当业数量之众、资本之巨、流通银钱之多有着天壤之别。因此,徽州典业独特的经营特点,及其降低典息、拓展新型业务、联合经营、信用抵押等方式的践履,对当时以及现在的金融机构都有着好的借鉴作用。
(一)徽典发展概况
明清时期,全国的典业基本上是山西商人和徽州商人称雄,“江以南皆徽人,曰徽商;江以北皆晋人,曰晋商”[1]。在徽州众多的经商人口中,出自地主缙绅之家者只是少数,其中的大部分都是出自贫寒之户,他们以小本经营起家,在积累一定资本的基础上从事“旱涝保收”的典业,逐渐发展到数量与业盐并列,规模纵横全国、典业巨子众多的局面,它以“滚雪球”的形式壮大。
经营典业者并不能称之为商人,但是在徽州,经营典业的却多为商人,加上“值十当五”的规定,吸引着众多的商人不断地把资本投向典当这个圈子。仅清代歙县人许某就在苏浙各地就开了典铺40余处,各类从业人员不下2000人。这种大型的经营规模就是在今天也是相当大的集团公司了。而且当时经营的物品种类,包括珠宝、毡绒、字画、书籍、布匹、皮货等,也有不动产土地等。
明清时,不仅经营典业的人数多,还出现了许多典业世家和营典巨子。徽州业典者以汪、卫、吴、程诸姓的财力最为雄厚且最具影响力。徽商吴某家中典业有10家,人称吴老典,其资“江北之富,未有出其右者”。明代万历年间的歙县人汪通保在上海经营典当业,挤垮了其他籍的典当业经营者,其结果是实现了垄断大上海典当业的梦想,其典当业的利润如黄浦江水,源源流入了徽商的腰包。徽商程璧在江阴经营典业时,正遇清兵南下,为支援军民守成,先后捐银竟达175000两之多。史料中记载的业典巨贾颇多,在此不再赘述。
(二)徽典的网络分布及其区域垄断
徽典在全国呈网络式分布,辐射发展,其典铺在全国范围几乎都有。到崇祯时,南自闽广,北至燕齐。其分布基本上以江南地区居多,南京、扬州、泰兴、常熟、金坛、上海、嘉兴、秀水、平湖等处的典当行都有徽州商人的足迹,比较典型的如徽典毕义和等数十家落户常熟县城,黄封于弘治间在吴兴新市营典,后徙溧水营子母钱;同时在京师北京、东北也有徽典巨贾,明末徽州人汪箕,在北京经营典业,有“家赀数百万,典铺数十处”[2]。 明代到东北“闯关东”的徽商中,有不少是典商。山东临清也有徽典百余家。连龙游商帮故里的典当质库也为徽商所创。徽商程廷柱就开设了龙游典业。在全国其它地区,如湖广、江西、福建、广东地区,也多徽州典商的活动。休宁人汪可钦的伯兄在广东经营典业,婺源人洪仁辅“居息八闽”[3]。直到民国初,汉口的徽州帮,仍以“典商及棉纱商为最盛”[4]。
徽典在全国呈网络分布的同时,在个别区域实行垄断经营。就开典铺而言,3000两只能开个小典,至少须万两银子才能算有所资本。那些资本雄厚的大徽商,常常利用同族、同乡的势力建立商业垄断。因为徽商的宗族、乡谊观念强,同在异地的徽商格外团结,这为他们联合起来建立商业上的合作垄断提供了方便。垄断在徽商经营的典当业中表现得尤其明显。江浙地区的典当业几乎为徽商所垄断。如扬州的典当业全由“新安诸贾擅其利”[5],当地人竟无从插手;在南京,徽商采取低息措施,博得了“有益于贫民”的声誉,牢牢控制了南京的典当业。
(一)寄生于其他产业
典当商和盐商都属于徽商中的“上贾”,其资本极为雄厚,利润也高于其他行业。但不同的是,典当行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经营一家典业必须要求具备雄厚的资金、判断市场的敏锐观察和“趋时观变”的天份、对典当物品价值的准确估计能力等,而最重要的条件是要有雄厚的资本。可见,典业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他行业的资金,尤其是盐业。婺源人李大鸿在南京经营盐业生意,他从所获利润中抽出部分资金作为经营典业的母钱。明人范言曾指出:“诸徽人之有质库者,以盐商为徽人也。”[6]盐商财力雄厚,平时握有的闲置资金较多,而每逢纳课办引的时候,又须支付巨额资金。这种情况最适合把盐典二业结合起来经营。所以徽州典业的经营者基本上是“亦商亦典”。清初,婺源人汪拱乾一面经商一面放债,用经商的钱去经营典业,子孙继承其家业,家家富裕,以为子孙计。歙县商人商黄谊服贾扬州等地,经营盐业和典业双管齐下,厚积而速成。
有学者认为,“典当业是在商业尤其是盐业极度发展的基础之上,依靠盐业孽生的一种金融服务型行业。”从上可臆测,徽典不仅是依赖原生性行业的发展,也是依赖传承的祖产,其自身得到发展后,必定会带动周围的相关行业共生共荣。明末歙县汪球最初在海阳经商,资本发展到雄厚的地位,人称“良贾”,后来在宛陵从事典业,利润比起以前更加倍。徽商的商业资本转化为高利贷资本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由上可知,徽典虽寄生于其他产业,而典当业的发展又为其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积累了商业资本。
(二)徽典者以休宁称能
每个商帮的商业文化是以不同地域的商人和其所从事的行业活动为主体,以各自所从事经营实践的信息积累和传递为客体,逐渐沉淀下来的精神文化。这种商业文化必然会因时因地的烙上时间、空间和行业的印记。
清人徐卓在《休宁碎事》中记载,宋朝宋太祖去徽州时,迎接他的人均称自己为“朝奉”,可见休宁人经营典业的人数之多、影响之大。因为“朝奉”系官制,宋朝时有朝奉郎之官,徽州人多用来称富商,后来徽商中多经营这种放债生息的典当业。典业较之其他行业投资少、周折省、税率低,几乎是一本万利而轻易致富,赢名各地,因此人们就称典商掌柜为朝奉。“民迎之者皆自称曰朝奉”,可见,休宁人把典业作为自己的专门职业。休宁的商山吴氏,殷实之族,自明中叶以来就经营此业,以致“家多素封”,声势煊赫,是休宁著名的望族,商山吴氏为殷实之族,始终以业典营生,几乎延续十世,可谓是源远流长的典当世家。明代小说《初刻拍案惊奇》中描写商山吴氏有个大财主,拥有家私百万,号称“吴百万”,这个财主就是经营典当业的“大朝奉”。明后期休宁榆村梅轩公者,在外经营20余年,据说三吴两浙之间到处有他家的质库[7]。除了休宁,歙商也多热衷于经营典当业。歙县的岩镇在明末就号称子钱家之薮,致使该镇成为富甲一方的都会。歙县许翁,有“十数世之积,数百万之赀”,是个十几代业典的典商世家。在上海,即便是在典业不景气的清末,仍有典铺69家,其中休宁、歙县人所开者有30家[8]。可见,休宁和歙县从事典业人数之众。不过,徽州其他各县以典为业者也不乏其人。
(三)多变的投资方式
徽典之所以“几遍郡国”,主要归功于徽商独特的经营投资方式。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指不要把全部资金用于同一种投资方式,要有计划、按比例地分配资金投资方向,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确保收益。在其他领域,这个规则依然有效。此黄金法则早在几百年前就被徽州商人加以了很好的运用。徽商经营致富后,会把手中的资金投入到不同的领域,如置田地、业典等,以为恒产,即采用一个行业经营为主、多种行业兼营的方式经商。但是,徽商并不是一味地单纯经营物品抵押等业务,而是将资金投入到存银生息、谷典等新型的项目中。
商业的发展离不开商业融资,而任何富裕或贫穷的经营者都会遇到继续资金的时候。典当的抵押借贷相对于信用借贷而言,只需要店、家中所有的实体即可,方便易行。但同时,质押物如果不能及时脱手,便会成为真正的“死当”、“死物”,不能及时变现,这时,徽典会不遗余力地开拓其他的新型业务。
清中期时,部分徽典还开设了存银生息业务,这和现在的银行非常类似。明清时期,官僚、地主等也会将银钱投入典业生息,将多余资金存入典铺,需要时提取利息供消费所用。贾而好儒的徽商为了保障书院膏火的永生不息,保证徽州士子的经济来源,通常会采取捐资向典,以利息应对书院、士子赶考的日常费用。邑人公议(黟县书院)延请经费由典商领本生息,官吏俱不为经理[9];在清代,“户部主事邑人(指绩溪)胡培翚与合邑绅士劝捐,得银五千两,请于太守及邑宰立案。其银发典生息,每科以息银分给应试者旅费”[9]。客户资金可以生息,当铺本金愈大,流通资金也愈多,典业自然愈发壮大。
除了放贷、存银业务,囤当也是一种新型的、稳赚的方法。粮食行业是徽商最早从事的一个行业,明清时期,苏浙一带的徽州囤积商人为了扩大囤积规模,有时还同典铺串通一气,大搞囤当活动。他们事先跟典商讲定较低的利息,每当粮、棉、蚕丝上市时,便乘贱收购当进典铺,取出质钱,再买再当。在典铺资金的通融下,囤商的一两本钱往往可以买到价值数两银子的货物。待到市价上涨时,囤商便陆续赎出货物,高价出售。这种活动使典商囤商共享厚利,扩大了资本,而小农则深受其害。苏浙地区是徽商最活跃的地区,也是徽州典铺最多的地区,从事这种活动的主要就是徽商。当时,浙江塘栖镇就有许多徽杭大贾“开典囤米,贸丝开车”[10]。除了和粮商联盟,典铺的经营者也注意和丝商、布商积极配合。徽州商人非常善于从事囤积活动,他们采取种种措施扩大经营规模,通过盘剥小民使自己获取丰厚的利润。正因为如此,万历《歙志》中把“走贩”一项列为徽商的第一重要的经营方式,而将“囤积”一项列为徽商的第二个重要的经营方式。但不可否认的是,徽州典业的发展为当时部分落后地区的资金融通、商品货币流通提供了最大的支持。
(一)薄利多销——打价格战
物美价廉,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一向是所有消费者共同的心理。徽州典业的经营者就是充分利用了价格吸引顾客的根本点,降低典息,打了场漂亮的价格战。歙县人汪通保在上海经营典当业时,联合在上海的其他徽州籍典铺,先是统一提高服务质量,以招揽顾客,再统一降低典当利息,以挤垮其他籍的典当业经营者,垄断大上海典当业。
明末时,南京城内分布着500家典铺,主要由徽州人和福建人开办。这两个商帮的经营道德完全不同。福建商帮一般以高利息盘剥民众,而徽州商帮却坚持微利经营,有利于贫民。结果,南京人最不喜欢福建典铺,争相奔赴徽州典铺。徽州典铺就获得了整体竞争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徽商借贷资金大多是在同乡同族的范围内进行的,债权人往往念及乡谊和族谊,因而给债务人的贷款带有一定的资助与接济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贷款的利息比一般借贷要低,许多债权人甚至根本“不望其息”或“不较其息”,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典铺的信誉度。
(二)千里眼,顺风耳
明清时期的中国已经进入了商业的信息化时代,纯粹地守住典铺,靠一进一出的差价获利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行业的发展,因此每个行业领头人具有趋时领先的意识,他们培养专业“千里眼”和“顺风耳”,以及时了解全国各地的供求信息,获取最新的讯息知讯,抢占商机。歙县商人程澧在决定经商时,曾亲自在全国范围内做了一次远游。通过这次市场调查,他了解和掌握了天下万货之情。在此基础上,他认为,在江南,由于棉织业发达,则宜做布匹生意;在扬州,由于地处天下之中,则适合经营盐业;徽州贫穷,则可经营典当业。实践证明,他的这种分析是完全正确的。所以,他不但使自己更加富有,而且还带动同族一大批人致富。
典业不同于盐业、木业等,一方面,业典者的典铺分布在不同地方,有的甚至是南辕北辙,相差甚远,另一方面,贫富者都有困难需借贷,官商地主也有捉襟见肘的时候,这种来自各层次、各阶级的客户群体为传递消息人员的设置、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提供了可能性。因此,有些徽商除了自己亲历亲为了解全国各地的相关行情外,还专门设置传递信息的服务人员。如休宁黄氏商人在外地设有“客外”店,在苏州设有“永晟”典铺。为保持这些外地营业点与原籍总店的联络,黄氏商人还设有所谓的“脚人”,主要从事从外地店铺运送钱物和书信回原籍的事务。
(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将诚信、信用作为现代经济学的规律之一,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手段。”[11]徽商在商业交往的过程中,重然诺,守信用,在经营典业的用人过程中也是如此。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来说,诚信、信用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趋势。因此,如何选取诚信、能干的代理人并和他们建立坚实的信任关系是业典技巧的一个重要方面。用人不疑,既要知人善任,又要推心置腹,做好这点既能够使人力资源得到最优化,也能在内部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从而不断推动商业的发展。徽商用人,大多能够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尤其是那些富商大贾,他们往往并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而是聘请代理人或副手代替自己经营,这在典业经营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休宁孙从理在吴兴经营典当业,善于取予,合乎商道,生意也非常兴隆。为了扩大质铺规模,他慎重选择掌计“分部而治”,各部又获大利,于是又将数年盈余拿出来增置一部,汪道昆说:“以质剂起家宜莫如处士(孙从理)。 ”[12]看来他选用的掌计确实能干。有些典商只管大的经营策略的制定,或者坐镇总店,把分店交给他人管理。如歙县商人许翁在江浙两省设有40余所典肆,每个典肆均聘有管事经理,许翁自己则常年居住在家乡。
(四)宗族合伙,其利断金
“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这种相互提携自然也就形成了一种团队精神,在商场竞争中造成了一个集体优势。徽人外出经商常常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宗族同乡的集体行动,这也正是徽州商帮的凝聚力、竞争力胜于其它商帮的关键所在。徽商往往就是凭借这种血缘和地缘关系结成商业团体,并借助这样的关系形成经营专业、开展商业竞争、沟通商业信息、传授商业经验,从而构建起了遍布大江南北的徽商商业网络。
明朝末年,一个叫金声的徽州学者说过,休宁、歙县两地人经商常常是“挈其亲戚知交而与共事”,所以“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至数十家数家”[13]。由于典业对于专业知识的要求非常严格,典铺的质押物林林总总,有日常布衣、绫罗绸缎、动物皮毛,也有字画古玩,金银宝玉等等,对这些货物的鉴别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金银入手须防假,珠宝从头要认真,而这些专业知识是世代相传的,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雇佣宗族内部的年轻有为者协助经营,不仅节省了雇佣费用,而且有利于典业的壮大。在经商之初,徽商通常以家族近亲为骨干,带着十几名“伴当”和“伙计”一起干,家长就是商团领导人。随着商业资本的增加,他们采取合股经营,组成更大的商业集团。合股制有同族合股和邑内各族之间合股。由于徽商主人与伙计的关系往往是宗子与族众的关系。宗子是族商之首,负责调解族商之间的纠纷,这种血缘关系使得徽商的“合股”十分严密,利于采取统一行动,保证了资本的不断壮大。如康熙、乾隆时休宁人汪栋,有典业在吴江平望镇,“典业则择贤能者委之,因材授事,咸得其宜”,其宗旨是“祖宗创业艰难,吾惟守此不坠而已”[14]。遵守祖宗业典成法,选择干材任事,确保典业不失。同时,为了加强徽州商人在营商地的势力,徽商还联合徽州六县经商之人,组建“徽商会馆”,进一步扩大徽商的联合,其总体实力和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占尽“人和”之利。徽州典商的地域和家族集中,也是其能够壮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明清时期徽州典业的发展对于我们现今至少有这样三点启示:(1)典当业和其他行业紧密结合。典当业应和拍卖行、二手交易市场等其他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及时将成了死当的货物盘活出去,回笼资金。(2)建立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古代的徽商和晋商从事典当业,俨然成为一种活招牌,低息、诚信是其最大的宣传口号。这就要求现在的典当业要以诚信经营为第一要义,才能创造出自己的民族品牌。(3)徽州典业之所以成为徽州的四大主要行业,与其内部浓厚的血缘关系和牢固的地缘关系是分不开的,它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凝聚力。在现代典业经营中,尽管无法照搬照抄这种宗族联合的模式,但也可以实行人性化管理,部分依托情感因素来增加典业内部的向心力。要善于用人,有良好的管理才能,以团体的优势才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1]李燧.晋游日记[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70.
[2]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三富户汪箕 [M].北京:中华书局,1984:64.
[3]江村洪氏家谱.卷九//张海鹏,王廷元.徽商研究[M].合肥:黄山书社,1995:291.
[4]民国夏口县志(卷一二):商团组织.
[5]万历扬州府志(卷二〇):风俗志.
[6]范言.太平楼碑记.光绪嘉兴府志(卷四).
[7]吴时行.两洲集(卷五).祭梅轩公文.
[8]吴仁安.论明清时期上海地区的徽商[J].徽学,1990(2).
[9]道光徽州府志(卷3):营建志·学校.
[10]王同.光绪塘栖志.卷 18。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272.
[12]汪道昆.太函集卷五二南石孙处士墓志铭[M].济南:齐鲁书社,1997:167.
[13]金声.金忠节公文集(卷4):与歙令君.
[14]休宁.西门汪氏大公房挥佥公支谱·明经栋公传//张海鹏.明清徽商资料选编[M].合肥:黄山书社,1985:163.
K24
A
1673-1999(2012)08-0145-04
齐洋锟(1987-),男,安徽宁国人,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芜湖241000)历史与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陈君(1988-),女,安徽天长人,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生。
201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