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减税减负对策初探

2012-08-15 00:49
关键词: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人

王 瑾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家会始终不移地坚持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不变,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继续控制通货膨胀并适时适度预调微调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重点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重点支持民生工程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工程、重点保证国家在重大在建、续建项目上的资金需要,更具针对性地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今年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其中,第一就是减轻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带动就业和创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2011年以来,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和企业成本大幅上涨,沿海地区出现了中小型企业 “倒闭潮”,许多企业老板 “跑路”,其中包括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波特曼咖啡、乐清三旗集团等名企。当前,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一是用工成本大幅上升;二是小微企业出现了融资难、融资成本上升的问题;三是小微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主要针对目前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四是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加大经营成本。此外,企业的税费过高。

一、中小企业的税负现状

据有关统计,2002年度全国47 225家中小企业当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21 078亿元,利润总额1 201亿元,缴纳的各种税收总额1 422.4亿元,其中流转税占60.4%,企业所得税占28.3%,其他税费占11.3%。从总体税收负担水平上看,中小企业税收占销售收入的负担率为6.81%,高于全国各类企业6.65%的水平;税收占资产总额的负担率为4.9%,高于全国1.91%的水平;税收占利润的119.6%,高于全国99.9%的水平。小微企业大都被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大大高于一般纳税人。由于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使用,这不仅使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加重,而且对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也受到严重影响。我国分税制改革以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几经调整,由6%调至4%,再调至3%。然而,即便如此,“经换算,当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时,商品批零差价只有达到21.4%,才与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持平。”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与外资企业及内资大型企业相比,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税收政策优惠过少,费用列支过紧及折旧规定年限过死等问题。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经常对中小企业无论是否设置账簿,无论财务核算是否齐全,一律采用“核定征收”,势必扩大了“核定征收”的范围;而且《企业所得税核定管理办法》制定的“应税所得率”总体偏高,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企业税收负担除了17%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外,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价格调节基金、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工会经费等,中国企业的实际税负已经超过30%。而中小企业作为市场中的弱势群体,数量大、力量小,税收负担尤为沉重。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税收制度和政策上必须做调整和改革。

二、中小企业的减负对策

(一)完善消费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仍存在“缺位”现象。一些高档消费品如保铃球、高档时装、保健品、高档家用电器和环境污染大的物品未纳入征税范围。依然使消费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得不到发挥,缺乏抑制超前消费的手段。另外,我国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仍存在“越位”现象。如黄酒、啤酒、日常化妆品等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或常用品,但目前仍征收消费税。因此,应将黄酒及薯类白酒等从课税品目中删除,以降低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对汽油、柴油实施开征燃油税,在消费税课税品目中予以删除。对那些用难以降解和无法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的、在使用中预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包装物,如一次性电池、塑料袋和餐饮用品等产品列入征税范围。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将我国的税制改革总共分为六个项目,其中,消费税改革主要是制度健全,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合理消费。

(二)完善营业税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正处于成本增加、融资难度大、结构性用工短缺矛盾凸显、能源价格变动对企业影响较大的困境中,而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偏重。2012年,六大税制改革被提上政府工作日程:对增值税制度进行完善,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进行试点征收;消费税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推进资源税的不断改革;研究制定交易环节、房产保有方面的税收改革方案,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稳步发展;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费改革的完善。其中最受关注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主旨在于消除重复征税。“营改增”可以降低大部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关数据显示,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超过40%。“营改增”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第一,试点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到部分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主要涵盖了水、陆、空、管等运输方面及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有形动产租赁等。第二,在原有的税率基础上,新增两档税率11%和6%,11%适合于交通运输业及建筑业等。在部分试点行业中的现代服务业,一般比较适应的是6%的低税率。第三,根据年增值税与销售额的关系对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进行划分。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这也是比较适用的,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第四,在纳税试点期间,税收的归属不发生改变。例如,以往的营业税收入在改为增值税以后,还由原来征收营业税试点地区负责。而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引起的财政收入变化,则由中央及试点地区根据财政制度进行分享或均摊。第五,目前试点地区的增值税征收时,原有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继续保留,所有的免税优惠政策不受增值税改革的影响,继续执行。为了进一步将营业税改增值税处理好,增值税纳税人应该购买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现有的规定可以进行进项抵扣。“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服务业税赋的水平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这对于服务业自身的竞争能力有极大的提升,有利于服务业加快生产性服务外包的发展,更对服务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服务业的分工细化有着促进作用。当前,大量的中小微企业构成了服务业的主体,而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最大的障碍就是资金的紧张问题。在这个现实背景下,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支出,为企业节省了成本,从而使企业的利润得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是一种缓解,从而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

经过反复的听证和论证,针对工薪阶层的一项重大减税政策,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新的征收办法正式实施。新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中,将原有的征费标准从2 000元提升到3 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由工薪所得的九级降低到七级,从而使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得到扩大。

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的实施,使得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由原有的8 400万降低到2 400万,缴纳个人所得税人群在工薪阶层的比例由原来的28%降低到8%,也使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税费降低了1 000亿元人民币左右,大大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税负压力。由于工薪阶层的税负压力减轻,居民的消费水平得到了提升,消费信心得到提振,消费基础得到夯实,这对我国的经济结构与扩大内需是一种调整。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创造积极的条件,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进行界定,对征费的标准及征收的税率进行综合设计,构建起新的征费管理机制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提高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加大企业税前扣除成本,从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四)完善企业所得税

(1)制定鼓励创办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现阶段,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达到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进行支持的目的:首先,对新创办的中小企业,如果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3万元,可以免征3年。其次,对于新创办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超过3万元的,采取减半征收的办法,并且延期至两年以后进行缴清。第三,对于创办中小企业的投资者而言,可以按照规定,对其投资额的40%可以免征税费。通过以上政策的实施,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

(2)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第一,中下企业的改制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政策优惠,对投资者而言,可以减免所得税,达到对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的优化目的,从而使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民间的投资或者银行贷款;第二,中小企业从银行进行贷款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全额进行扣除。通过制定以上的优惠政策,使中小企业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五)完善税收制度

从此次“温州危机"折射出来的中小企业生存困境可以看出,建立起一套完善、科学、合理的财税制度,是中小企业得以良性发展的唯一途径。只有从制度上对一些税费、税种、税点进行调整,减轻缴税负担,才能真正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

(1)减免税收项目避免重复纳税。我国企业需缴纳的税收名目繁多、涵盖面广,因此,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减免其中部分项目的税收,避免利润本就微薄的中小企业重复纳税,将中小企业纳税项目透明化、公开化,从而达到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与公平竞争的双向目的。

(2)实施差异化征税鼓励行业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上差别各异,因此在盈利水平上也各有不同,这就表明在征税过程中要分行业、分区域设定,以达到鼓励行业发展、优化行业结构的目的,进而保障各中小企业的利益。

三、结语

2012年7月9日上午和10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先后主持召开了两次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温家宝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当前要特别注意完善结构性减税,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减少流通环节税收和费用,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发展速度有目共睹。中小企业作为“力量小、数量大”的市场群体,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营造公平的市场氛围,对整个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面对央行政策趋紧,通胀压力不减的现状,我国中小企业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成本压力上升和税收压力累加,导致企业利润空间下降、资金短缺。而国家在金融制度和财税制度方面的缺失,又导致中小企业举步维艰,难以为继,最终走向倒闭的边缘。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占我国企业数量99%的中小企业究竟生存在怎样的市场环境中?在“温州危机”爆发之后,这一思考已经有了现实的答案,而合理有效地解决它,就是“让中小企业在结构性减税中减负前行”。

[1]高培勇.积极财政政策重心将转向减税[J].浙江财税与会计,2012(1).

[2]李小珍.从消费异化视角看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J].财会月刊,2012(2).

[3]高琪,刘楠楠.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探析[J].税务研究,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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