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公企业劳资伦理精神和原则

2012-08-15 00:50杜海燕
关键词:劳资伦理劳动

杜海燕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130117)

论非公企业劳资伦理精神和原则

杜海燕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130117)

非公企业劳资伦理在企业管理和劳资整合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当今经济社会出现大量企业伦理滑坡和劳资冲突现象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建立适应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和人性化的现代性非公企业劳资伦理精神和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劳资伦理道德提升,以完成劳资整合的任务。

非公企业;劳资伦理;劳资冲突;伦理精神

企业伦理是指企业在其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持有的伦理精神和伦理原则。企业伦理对内主要指劳资关系伦理,对外主要指企业的社会责任。劳资关系伦理简称劳资伦理,是指企业出资者、代理人、法人机构、经营监督机构与普通雇员之间,在处理彼此关系时所持有的伦理精神和伦理原则。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劳资关系紧张现象与劳资伦理问题不无关联。如2003年9月25日《工人日报》报道,在浙江乐清市,一些私企老板大量使用无安全保护装置的劣质冲床,仅2002年一年就将5 000多名打工者的手指轧断,当地医院每天要做10余例接指手术。然而这些受伤的进城务工人员大多数被老板草草打发了事,根本没有得到法律规定的足额赔偿。近年来,我国非公企业飞速发展,其规模在现代经济市场中逐渐扩大,已占据我国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非公企业就业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非公企业劳资伦理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但是目前的一些研究还停留在劳工问题作为企业伦理核心问题的提出上,集中于劳资关系问题从社会伦理视角研究的应然性上,而对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人文化和中国化的劳资伦理精神和劳资伦理原则的研究还有待开发。本文力图对此作一尝试。

劳资伦理精神是劳方与资方交往的内心道德灵魂,劳资伦理原则是劳方与资方交往行动的理性原则。这种劳资交往的道德灵魂应当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人文化和中国化的劳资环境相匹配,而劳资交往的理性原则应当体现这种劳资伦理精神。劳资伦理精神与劳资伦理原则的探寻必须有主客观的依据,它们必须能够用来共同引导和规范企业通过劳资和睦相处,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自由行动选择对社会的和谐做出自身的贡献。

从全球化劳资环境看,劳资伦理虽然是一种企业内部伦理,但是这种内部伦理也关涉到企业外部伦理,因为企业职工也是社会成员,那么企业对员工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中国的企业劳资关系调整必须与世界发达国家企业劳资关系法则及环境相适应[1]。中国企业劳资关系的实践必须树立全球视野下的责任义务观。西方发达国家当前劳资关系形态已经全然不同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劳资关系不平等状态,而是建立在三方协商、集体谈判、雇员民主参与企业政治基础上的劳资形态[2]。并且这些劳资关系结构和模式已经内化为企业劳资伦理,成为劳资双方共同自觉遵守的规范。在我国规范劳资关系的相关法律中也规定了三方协商、集体谈判和雇员民主参与企业政治的条款,但是由于我国劳资权力能力的严重失衡,这些法律规定往往被业主所规避,三方协商、集体谈判和职工民主参与等都成为走形式、走过场的表面行为。许多非公企业把法律上规定的最低工资作为职工的实际工资,而不是把职工应得的工资作为职工的实际工资。这些企业劳资伦理规范缺失的表现与世界体系的劳资伦理规范不相融合,目前在许多西方人眼里,中国制造的许多物美价廉的产品有“血汗工厂之产品”之意涵,因而他们拒斥购买这些产品。反倾销行为就代表着中国企业劳资关系的不平等已经不被西方国家所接受。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中,其社会责任就包含着劳资关系伦理责任。因此全球经济一体化呼唤着中国企业劳资伦理的重构。我们必须把三方协商、集体谈判和职工民主参与工厂政治规范内化为企业伦理规范,使之成为劳资双方共同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

从市场化劳资环境看,对劳资关系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这直接导致了劳资关系不平衡。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78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317,自2000年开始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4年超过了0.465。此数据明显体现到其已经超过警戒线,我国社会贫富差距问题已经存在,虽然其严重程度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是贫富差距依然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3]。在非公企业工作的许多工作人员,例如进城农民工,缺乏有效的制度保护,同时,由于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失衡,劳资双方的话语权力出现严重不公。研究贫困问题的专家李强指出,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呈现倒丁字型,社会结构的上方是少数群体掌握着巨大的财富,中间是少数群体拥有中等财产,下方则是大多数的群体只有少量的财产。这种结构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经济角度讲,经济的纵深发展需要耐用消费品的销售拉动,而耐用消费品的拉动需要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众多社会成员,而我国社会结构的现实显然不利于耐用消费品市场的培育。研究社会结构问题的专家孙立平教授也指出,中国社会结构由于贫富分化悬殊已出现严重的断裂格局。这种断裂的社会结构不利于社会各阶层的整合和各利益群体的整合[4]。由于社会结构的良性运行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结构的良性协调从长远看也间接地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振兴,因此,劳资交往的伦理原则就不能把市场规律决定的关系状态作为理所当然的行动选择,企业劳资伦理精神必须体现抚困帮贫、利益平衡精神,应该有职工收益的提高是完成中国企业振兴大业之意识。而在劳资伦理原则方面,则应该在企业劳资的利益分配中,资方和资方代表必须充分考虑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目前非公企业盲目地追求利益最大化,想方设法压低工人工资的行为是严重缺乏市场化劳资伦理精神的行为。

从信息化劳资环境来看,现代网络和通讯技术已经在我国工业生产和生活体系中得以广泛应用。绝大多数的新一代劳动工人对现代信息技术都有所掌握,即使是较无知较贫穷的农民工通常也都拥有一部手机,家里都能有一部可看的电视。从目前发生的工人罢工事件来看,其工人群体的交往行动和集合行动更多地是依靠信息化手段。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大大方便了职工群体的思想传播和交流,以及他们对国家和社会信息脉博的及时掌握,甚至是对全球化问题的了解。在当今的企业管理中企图靠着对企业工人的壁垒与监控手段,以防止工人的团结和反抗是短视和幼稚的。对企业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工人们或迟或早心知肚明。对于企业的伦理道德失范行为,工人们或迟或早也会突破心理底线。频繁的工潮会降低生产效率,冲击社会稳定。因而,企业劳资伦理道德必须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平等的呼声相适应。目前我国一些非公企业存在的为了营利不惜损害工人利益的现象,都是严重缺乏信息化社会劳资伦理精神的表现。尤其在我国目前劳动保障立法中尚未制定《工资法》或《工资支付条例》、《进城雇工权益保障法》等情况下,信息化社会必备的劳资伦理道德内容对于协调合理的劳资关系就更为重要。虽然《劳动法》、《劳动监察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雇工的工资标准、劳动安全、工伤医疗保险、劳动时间、休假权利和民主权利等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不同收益企业的职工收入无法规定。现在有许多企业用法律上规定的最低工资作为职工的实际工资,根本不按利润的多少来分配职工的收入[5]。而且一些企业的法律执行还得不到落实,有法不依的情况还相当程度上存在。个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由,姑息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所以我们必须在企业中树立适应信息化社会环境的劳资伦理精神,这种精神是要加强劳资伦理的理性化:企业要营利,但要合理地营利,一切损害职工利益的营利行为都是不光荣的,它必然受到职工群体的抗议和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

从人文化的劳资环境来看,人文化已经成为世界人民追求的生活目标,这种目标不仅体现在居住环境上的人文化、人性化,而且体现在劳动工作环境的人文化和人性化。我国许多非公企业劳动条件恶劣,危险系数很高,工作环境较差,职业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一部分非公企业的老板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忽视生产安全,导致了大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在2003年5月21日发布的报告中指出,全国乡镇工业的38个行业中,有33个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如果我们的劳动工人在工作以外的环境是人文化的,而在劳动工作中的环境则是非人化的、物化的、工具化的,那么劳工们就会产生极大的心理反差和人格扭曲。今天中国产业工人已经无法与马克思所描述的西方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产业工人相类比。今天的中国产业工人面对着社会发展的人文化提升时代,尤其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受到过良好的人文教育,享受着家庭的温暖和舒适的环境,目睹社会人文环境的进步,羡慕他人人文化人性化的生活。他们渴望摆说物化和非人化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需要归属感、被关心和关心别人,他们无法适应原子一样的工作生活,不愿成为工厂机器的一个零件。富士康发生的连续跳楼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产业工人的内心人文需要和无奈。从企业自身的经济收益和发展来说,人文化劳资伦理精神是维持企业长久持续发展的动力。比如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相互关心的人文化劳资伦理可以提高员工不断进取、有所作为的精神,使他们能够产生足够的满足来承担责任,保持良好的心境,强化自我控制,形成高度的工作热情。人文伦理关怀又能使员工潜能和特长得到更大发挥,企业员工置身温馨舒畅之环境中,思想的自由和内心的创造力会得到张扬和释放。环境良好的企业是劳动价值实现的场所,被尊重是劳动价值实现感的场域。如果工人的价值得到充分肯定、高度的自尊心得以维持、一些不严重的过错得到凉解,那么他们就自然会对企业产生深厚情感。加强情感沟通是产生劳资亲近感、缩短劳资心理距离的关键。因此,企业劳资伦理精神崇高的位置在于营利行为和人文关怀的兼得。

从中国化的劳资伦理环境来看,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经济社会行动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进行的。马克思主义坚持认为劳动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推动者,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主要代表,是企业的主人。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和企业自主管理的目的,并不是只为了让企业主富起来,而是为了让广大职工群体都能共同富裕起来。如果在我们允许企业主先富起来的同时,企业主并不能带动广大职工群体共同走向富裕,那么我们就失去了共产党领导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国家允许企业进行自主经营管理,同时也允许企业利用社会可资利用的物质环境和人力环境进行生产,因而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经济增长,并非只是依靠出资人的资本就能带动的,它在更大程度上是依靠全社会拥有的有限自然资源和广大职工群体的艰苦劳动和辛勤汗水。企业的收益理应被广大职工群体和全社会所分享,尤其是应该被企业利益直接相关者——企业职工所分享。只是企业家富起来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广大职工群体的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代表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劳动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目前我国许多进城雇工作为劳动工人的一部分,他们没能得到企业的应得待遇,非公有制企业克扣、拖欠雇工工资现象一度非常严重。有些非公企业中的雇工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雇工的休息权、休假权被剥夺。在城市工厂里工作的工人找不到做主人的感觉,时常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鄙视和虐待。一些非公企业主以“东家”自居,认为企业是自已的,工人是他花钱雇来的,必须一切听从他的指挥,让雇工宣誓效忠,任意侵犯雇工的民主权利。甚至有些雇主把企业的劳资关系视为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对雇工动辄训斥、责难,甚至拳脚相加,任意侵犯人格,践踏尊严,并对其进行身心摧残与虐待。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国人和工人人格不容亵渎,人权不容践踏。中国共产党弘扬的道德精神必须在非公企业中得以普及和维护。在非公企业中,我们必须树立总书记所倡导的八荣八耻的伦理准则,树立共同富裕、共享财富的高尚伦理精神,树立国人和工人主人翁的伦理意识,树立业主与工人权利平等、人格平等的公民伦理精神,并使之转化为合理适度的伦理原则。业主和员工都是一样,都是在“团结一致,心心相印”的道德环境中共同做好“我们的”企业之事。

由此,我们必须进行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人文化、中国化的非公企业劳资伦理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劳资伦理道德提升,使企业道德行为要求与企业营利行为要求并驾齐驱,达到企业经济效益和伦理提升的兼得,通过在非公企业组织内培养现代性的劳资伦理道德精神来完成劳资整合的任务。

[1]吴宏洛.转型期的和谐劳动关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436-437.

[2]常凯.劳动关系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327-328.

[3]郑功成.构建和谐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520-523.

[4]孙立平.转型与断裂[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09-118.

[5]李鸿,唐猛.对小型企业劳资关系规范问题的思考[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57.

The Ethical Spirit and Principle of Labor-capital Relationship in the Non-public Enterprise

Du Hai-yan
(Marxist College,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117,China)

Non-public enterprise labor-capital ethic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business management and the consolidation of labor-capital.In today's economic society there is a large number of business ethics landslide phenomena and laborcapital conflicts.We must establish the modern non-public enterprise labor-capital ethics spirit and principles fitting for the labor-capital-relationship's globalization,informationization,marketization and humanization.

Non-public enterprises;Labor-capital Ethics;Labor-capital conflict;Ethical spirit

B82-05

A

1001-6201(2012)01-0049-04

2011-09-0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08JA840006)。

杜海燕(1967-),女,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秦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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