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娜
(上海财经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 200083)
《上裴相公启》是温庭筠参加进士试前行卷的书信。对启主“裴相公”及上启时间,学界颇有争议,莫衷一是。引起分歧的关键是对启文中“旅游淮上”的事件及时间的看法不同。要考订上启的时间,进而考订启主“裴相公”的真正所指,需要先弄清启文中“旅游淮上”的时间。
1.“旅游淮上”事件考。细绎史籍可知,温庭筠“旅游淮上”的经历不止一次,因而需先弄清启中的“旅游淮上”具体指哪次事件。
《玉泉子》对温庭筠的“旅游淮上”有较明确的记载:
温庭筠有辞赋盛名,初将从乡里举,客游江淮间。扬子留后姚勖厚遗之,庭筠少年,其所得钱帛多为狎邪所费:勖大怒,笞且逐之。以故庭筠不中第。
其他史籍中对此亦有相关记载:
吴兴沈徽云:“温舅(指温庭筠)曾于江淮为亲表槚楚,由是改名焉。 ”[1]90咸通中,失意归江东,路由广陵,心怨令狐绹在位时不为成名。既至,与新进少年狂游狭邪,久不刺谒。又乞索于扬子院,醉而犯夜,为虞侯所击,败面折齿。……庭筠自至长安,致书公卿间雪冤。[2]5079
徐商镇襄阳,署巡官,不得志,去归江东。令狐绹方镇淮南,庭筠怨居中不为助力,过府不肯谒。乞钱扬子院,夜醉,为逻卒击折其齿,……事闻京师,庭筠遍见公卿,言为吏诬染。[3]3787
上述是目前可看到的与“旅游淮上”相关的记载,由此可推断出温庭筠“旅游淮上”仅有两次。一次是庭筠少年时,将应京兆试前不久,为时任扬子留后的亲表姚勖所笞逐。《玉泉子》、《北梦琐言》所载当指此事。另一次是咸通中,当是庭筠中老年时①,过广陵,为虞侯(逻卒)所辱。两唐书所载即是。这两次“旅游淮上”后的遭遇有许多相似之处,都在扬州“受辱”,都为此背负恶名,之后都致书公卿,以求雪冤。不同之处有三:一是施辱者不同,一为亲表姚勖,一为低级官吏虞侯。二是受辱时庭筠的年龄不同,一为少年时,一为中晚年时。三是受辱的后果不同,一是科举仕进之途受阻,一是恶名传遍京城。这些异同之处易导致学界对“旅游淮上”受辱事件产生不同的理解,夏承焘、[4]409顾学颉[5]认为是指咸通中在淮南令狐绹指使虞侯折辱之事;牟怀川、[6]刘学锴[7]38则认为是指受姚勖笞逐之事。
据启文可推见:“旅游淮上”当是指温庭筠早年为姚勖“笞逐”之事,而非指中晚年遭受虞侯“败面折齿”之事。理由如下。
其一,从其身世经历的先后顺序看。在启中温庭筠叙述了他“旅游淮上”之前的身世、经历:出身显赫家庭,曾占籍“辽西”,游学“稷下”。这些显然是温庭筠早年的行迹。“俄属羁孤牵轸”,即不久突遭某种变故,可能是父亲亡故,或者收养人亡故。父死为“孤”,启中屡次出现带“孤”的词语绝非偶然。这种变故使得温庭筠落于“处默无衾,徒然夜叹;修龄绝米,安事晨炊”这样一种衣食无着的境地。之后,他就“既而(马上)羁齿侯门,旅游淮上”了。而他之所以会做出“旅游淮上”的决定,极可能是因为他的亲表姚勖在扬州任盐铁官。温庭筠早有盛名,姚勖出于亲表关系及爱才心理,可能曾邀温庭筠前往扬州,这从姚勖在温庭筠“客游江淮间”时的举动“厚遗之”也可见一二。而在咸通中归江东前的温庭筠已近老年,且已于数年前以被贬的名义释褐,之前他不大可能还有游学“稷下”的举动,那时的诗文中亦不见其遭遇某种重大变故的记述,那段时间他是在襄阳入幕于徐商,后又闲居于江陵。咸通前后的经历与启文中的“羁孤牵轸”、“直视孤危”之语不符。此外,温庭筠“旅游淮上”后,即“投书自达,怀刺求知”。而咸通中令狐绹镇淮南时,庭筠怨其居中时不为助力,过府不肯谒,故不曾有“投书自达,怀刺求知”之举。
其二,从其“旅游淮上”的目的看。温庭筠此行是由于“将从乡里举”故“客游江淮间”的。此行的目的很明确,即寻找仕进的机会。而咸通中,“失意归江东”的温庭筠的举动却是:与新进少年狂游狭邪,至扬子院乞钱而犯夜,过令狐绹的府地却不肯拜谒,这些行为和启文中的“投书自达,怀刺求知”毫不相干,他此次到扬州不过是路过而已。此外,早在大中十年(公元856年)“夙著雄名,早随计吏”的温庭筠即被贬为随县尉,[8]实际上是以乡贡进士的身份释褐,此后便无须行卷了,其启中应不再会出现“谨以文、赋、诗各一卷率以抱献”之语了。
其三,从施辱者的身份看。启文中有“杜挚相倾,臧仓见嫉。守土者以忘情积恶,当权者以承意中伤。直视孤危,横相陵阻”等叙述施辱者情况及受辱原因的语句。夏承焘认为“守土者”指巡夜的虞侯,“当权者”指令狐绹。牟怀川则根据启中杜挚、臧仓之典认为这两者皆指宦官势力。“守土者”指地方长官,虞侯乃巡夜的低级官吏,称其为“守土者”似不大妥。此外,温庭筠此次路经扬州,并无明确的求仕目的,故“绝飞驰之途”的说法无从谈起,而且此时的庭筠已近老境、饱经沧桑,难以会有年少时的“飞驰”的想法了。至于杜挚、臧仓之典在这里的使用,究竟是出于他们的身份还是他们的行为?如果只因为臧仓是宦官,杜挚是和宦官甘龙一同破坏商鞅变法的秦国大臣,就由此断定他们是指宦官势力,证据似乎亦不够充分。细绎启文可推见,“守土者”当是和温庭筠家有旧交情、对温庭筠的家事有一定了解的人。因为嫉恨等原因,这位“守土者”忘记旧日的交情,对庭筠施以不友善的恶行,致使他背负恶名。而与之有关系的“当权者”则无视温庭筠这种“孤危”的状况,又对其科考施加不良影响,即“绝飞驰之路”。由此,可以考订“守土者”应指庭筠的表亲、曾任扬子留后的姚勖,而非令狐绹。
温庭筠“旅游淮上”时被姚勖“笞逐”的经历在温诗中亦有叙述,诗中所述与《上裴相公启》中的“旅游淮上”前后的经历甚为吻合。作于开成五年(公元840年)的《开成五年,以抱疾郊野,不得与乡计偕至王府。将议遐适,隆冬自伤,因书怀奉寄殿院徐侍御,察院陈、李二侍御,回中苏端公,户县韦少府,兼呈袁郊、苗绅、李逸三友人一百韵》(以下简称《百韵》)一诗的开头即有“顽童逃广柳”之句。[9]119温庭筠在回忆自己早年的读书、宦游经历时又云:“适欲群英集,将期善价沽。叶龙图夭矫,燕鼠笑胡庐。赋分知前定,寒心畏厚诬。”前两句当指温庭筠准备应考之事,和《玉泉子》所载的“初从乡里举”相吻合。后四句则指应考前受到诬陷,即指“旅游淮上”受姚勖笞逐之事。“叶龙”当指姚勖,温庭筠认为他表面爱才,但实际上并非真的爱才,仅仅因为年少的温庭筠“人之常情”的宴游行为,姚勖就“大怒”,甚至“笞逐”温庭筠。姚勖前后反差甚大的举动令温庭筠“寒心”,认为自己是被姚勖欺骗了。因为姚勖的身份地位及和自己的亲表关系,庭筠不便明言,故以此典隐晦道出。之后,温庭筠就“文囿陪多士,神州试大巫”了,即受京兆府荐送,参加科举考试了。
据上述可知,温庭筠启文中的“旅游淮上”应指庭筠早年之事,当在开成五年之前。至于此次“旅游淮上”的具体时间,还须分别考订姚勖任扬子留后的时间和温庭筠应京兆试的时间。
2.姚勖任“扬子留后”时间考。温庭筠“旅游淮上”为姚勖笞逐时,姚勖时任扬子留后。扬子留后即盐铁转运在扬州之分设机构,说明姚勖在“笞逐”温庭筠时应为盐铁官。
对于姚勖的仕历,牟怀川考之较详。他由上述记载推断,姚勖为扬子留后而知扬子院在开成四年(公元839年)五月“佐盐铁使务”之前,亦必在“知河阴院”以前,姚勖任扬子留后应在太和中后期至开成四年间,温庭筠被笞逐亦当在这一期间。考虑到姚勖开成四年五月已治河阴有相当时间,笞逐庭筠后也未必马上离任,而温庭筠也是在江淮一些时日后才受笞逐的,如此推算估计,温庭筠“旅游淮上”约在太和、开成之交。此说比较可信。
3.“旅游淮上”后受京兆举荐应进士试时间考。太和中后期至开成四年间,关于温庭筠应进士试之事,两唐书均未载。黄坤尧认为温庭筠曾于太和九年(公元835年)受地方举荐到尚书省应进士试,[10]38不过他未曾论证。温庭筠的《百韵》诗中对此有明确记载。此诗的诗题即已言明,开成五年秋本已被京兆举荐应进士试,但因病“不得与乡计偕至王府”,此行未果。《百韵》诗在“对虽希鼓瑟,名亦滥吁竽”句下有自注云:“予去秋试京兆荐,名居其副。”可见庭筠于开成四年秋亦为京兆府举荐应进士试。温庭筠曾于开成四年、五年连续两年受京兆府举荐参加进士试,据诗中所述可知,两次应试正是他“旅游淮上”被姚勖笞逐后发生的。其中开成五年秋那次因“抱疾”而未成行。那么开成四年秋的应试是有记载的温庭筠最初的一次科举考试吗?
在《感旧陈情五十韵,谢淮南李仆射》(后简称《感旧》)诗中亦有关于受举荐参加进士试的叙述:“未知鱼跃地,空愧鹿鸣篇。稷下期方至,漳滨病未痊。”“漳滨病未痊”原注云:二年抱疾,不赴乡荐试有司。顾学颉据《百韵》及《感旧》两诗的自注认为这里的“二年”必指开成二年,而非咸通二年。此说甚是。由此可推知,早在开成二年(公元837年),温庭筠就已被荐,“试有司”了,只是由于“抱疾”未成行而已,那么庭筠“旅游淮上”后受地方举荐应进士试当在此年。
唐代的进士、明经试一般即在正二月举行,各地最迟将举子于十月送到京都[11]52。温庭筠“旅游淮上”是在其“少年时”、“初将从乡里举”之前,那么此处的“乡里举”应是指参加开成二年正二月的进士试前的地方考试,即 “赴乡荐试有司”中的“乡荐”,由于举子须于八月行乡饮酒,故地方考试的时间为开成元年(公元836年)八月之前。温庭筠应当在开成元年五六月之前从扬州回到隶属京兆府的故乡鄠县②,参加县、州两级考试。考虑其从扬州归故乡的路途亦需花费一定的时间,“旅游淮上”的时间至迟当在开成元年年初。
温庭筠“旅游淮上”的时间至迟当在开成元年年初,又据《玉泉子》及启文的叙述可知,扬州被笞逐严重影响了温庭筠的仕进之路,极可能使其无法参加开成二年的进士试。由此,温庭筠投书“裴相公”寻求帮助,希望洗去冤屈,以免影响以后的仕进。因此,上启的时间应在开成二年科举试前,举子们举送京都后,即开成元年年末。目前关于上启时间的三种看法,分别存在一些疑点,下面分别对此进行辨析。
关于夏承焘的咸通四年(公元863年)说。此说的疑点有三:一是似乎未考虑到温庭筠淮南受辱其实有两次,未曾进行论证即把温庭筠“旅游淮上”受辱事件和《旧唐书》所记“致书公卿间雪冤”之事联系在一起。二是咸通四年时的温庭筠已释褐,不必再投书行卷了。三是若上启时间为咸通四年,“裴相公”只能是裴休。但裴休大中十年既已罢相,至咸通四年时已近十年,姑且不论称谓有何不妥,不知此时他是否尚有“悬解”之力以语救困济厄呢?而且裴休此年似已去世,《旧唐书》云:“咸通初,入为户部尚书,累迁吏部尚书、太子少师,卒。”
关于刘学锴的大中六年(公元852年)说。刘学锴认为庭筠此启上于“旅游淮上”之后十七年(公元835—852年)[7]40。若如刘学锴所言,这与庭筠上启“裴相公”寻求雪冤的目的不符,事隔十七年方才寻求雪冤不大合乎人之常情,启文开头的“斯则没为疠气,来挠至平;敷作冤声,将垂不极”则不知该如何解释了。未细绎启文的文义,仅以裴休任职的时间来推断温庭筠上启的时间,此说亦难以令人信服。
关于牟怀川的开成四年首春说。对于此种说法,刘学锴已指出其不妥之处,他认为自开成三年(公元838年)以来,度已年高衰病,温庭筠不大可能于度衰病时上启求助,且以文、赋、诗各一卷抱献。此时上启有悖人之常情。[13]此说甚是。
如前所述,温庭筠“旅游淮上”的时间至迟当在开成元年年初。据《玉泉子》及启文的记载可知,扬州被“笞逐”影响了温庭筠的科举之路,极可能使得他未能参加开成二年年初进行的进士试。于是,温庭筠为洗冤和今后仕进的考虑,投书“裴相公”求助。因此,上启的时间应在举子们赴京应进士试后不久,即开成元年年末。
温庭筠上启的时间应在开成元年年末,这段时间可称“裴相公”者,只有裴度一人。刘学锴对裴度说持有异议,主要的理由是认为此启的题目中对启主的称谓不符合唐人重官职的习俗。[13]
唐人在称谓上是有重官职的习俗,这不假,但在其他唐代诗人的诗题中有不少在裴度宪宗元和十二年 (公元817年)封晋国公后仍称呼裴度为“裴相公”的情况,现举例如下:
白居易的《宿裴相公兴化池亭》。《白居易年谱》系此诗于太和二年(公元828年)。白居易的《酬裴相公见寄二绝》,此诗当为太和三年(公元829年)白居易将罢刑部侍郎时所作。刘禹锡的《和裴相公寄白侍郎求双鹤》。其中有“经年留滞清洛苑”的诗句,亦当太和三年白居易将罢刑部侍郎时为所作。张籍的《送裴相公赴镇太原》。诗云“盛德雄名远近知,功高先乞守藩维。衔恩暂遣分龙节,署敕还同在凤池。天子亲临楼上送,朝官齐出道旁辞。明年塞北清蕃落,应建生祠请立碑。”当为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所作,时裴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使[2]4421。
裴度于太和八年(公元833年)三月“以山南东道节度使充东都留守,依前守司徒、兼侍中”。白居易等人的诗题中称裴度为“裴侍中”者,皆为太和八年三月后所作,如:白居易的《夜宴醉后留献裴侍中》、《集贤池答侍中问》,刘禹锡的《奉和裴侍中将赴汉南留别座上诸公》等[16]343。
此外,在唐文题目中也有一些裴度于唐宪宗元和十二年封晋国公后仍称呼裴度为“裴相公”的情况。
《刘宾客文集》卷十五中有《代裴相公辞官表》一文。其中的“裴相公”即裴度。此文云:臣犬马之齿,六十有七,寿虽不长,亦不为短。为忝公台近十五年,皆由际会非以才进。惧官谤以招国刑,今被病得死,保其始终为幸甚。
裴度卒于开成四年三月四日,时年七十五岁,[2]4433依此类推,裴度六十七岁那年即太和六年(公元831年),此时的裴度“自见功高位极,不能无虑,稍诡迹避祸”,故有此辞官之举。
由上举各例可知,唐人在称谓上是有重官职的习俗,但并非绝对严格,也存在一些例外。温庭筠诗题中未出现称呼裴度为“裴相公”的情况,和其诗文散佚严重有一定关系,若仅根据温庭筠启文题目中的称谓就断定“裴相公”不可能是裴度,理由似乎不是很充分。
此外,由于上启的时间尚待考定,开成四年首春只是一种看法,其实上启的时间应该再早二三年,所以刘文所言“不应直到开成四年首春所上之启仍只称‘裴相公’”的说法亦难以成立。
温诗《中书令裴公挽歌二首》亦透露出温庭筠和裴度的交游情况及曾为裴度荐举的情况。其前一首诗云:“铭勒燕然暮,碑沉汉水春。从今虚醉饱,无复污车茵。”“从今虚醉饱”二句使用了汉相丙吉不责罚因醉而污车茵(车上的席垫)的官吏的故事,据此可知,温庭筠与裴度相识,曾参与裴度宴游。宴游当在温庭筠“少年”之时,因年岁尚幼,故在与裴度宴游的当时名流的诗集中难觅其名。宴游与“旅游淮上”可能同为温庭筠早年的经历,两事相隔时间不会远,这也是温庭筠上启于裴度的主要原因之一。后一首诗云:“空嗟荐贤路,芳草满燕台”温庭筠于开成四年秋,“试京兆荐,名居其副”,“空嗟荐贤路”很可能即指此事。
综上所述,温庭筠《上裴相公启》一文中的“旅游淮上”应发生于开成元年年初,系庭筠早年的行迹,温庭筠上此启的时间应在当年年末,启主是举荐过温庭筠的一代名相裴度。
注释:
①温庭筠的生年,史书未载,目前有三种说法;“元和”说、“贞元”说、“长庆”说。最早为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最晚为长庆元年(公元824年)。详情参见王丽娜.温庭筠生平事迹考辨.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2).
②关于温庭筠的寄籍,史书未载,详情参见王丽娜.温庭筠生平事迹考辨.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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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煦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夏承焘.唐宋词人年谱[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5]顾学颉.温庭筠交游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2,(5).
[6]牟怀川.温庭筠生年新证[J].上海师范学院学报,1984,(1).
[7]刘学锴.温庭筠传论[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
[8]梁超然.温庭筠考略[J].漳州师院学报,1994,(3).
[9]温庭筠著.曾益笺注.温飞卿诗集笺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10]黄坤尧.温庭筠[M].台北:台北国家出版社,1984.
[11]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
[12]刘学锴.温庭筠文笺证暨庭筠晚年事迹考辨[J].文学遗产,2006,(3).
[13]吴汝煜,胡可先.全唐诗人名考[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