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禁锢?还是幸福的解脱?——《罪与罚》与《手铐上的蓝花花》之比较

2012-08-15 00:42张文静
文教资料 2012年3期
关键词:索尼娅罪与罚手铐

张文静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039)

《罪与罚》与《手铐上的蓝花花》写的均是犯罪的故事,但侧重点有所不同,《罪与罚》侧重于描写杀人犯(拉斯科尔尼科夫,以下简称罗佳)杀过人之后,挣扎于忏悔与自首之间的矛盾心理;《手铐上的蓝花花》则主要集中描写杀人者(阎小样)自首之后,在被送往监狱的路上所体现出的人情与人性之美。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两部小说在结构上,似有相互补充之处,两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从犯罪到坐牢的全过程。

罗佳和阎小样最终都选择了自首,但经过探究发现两者的自首存在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关系重大,对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两部作品有重要作用。本文重点探讨自首之所以不同之原因,以及其引发的结果。

一、《罪与罚》与《手铐上的蓝花花》的内容简介

尼采四十岁读毕《罪与罚》,大受感动,认为它是用血沬谱成的音符。这部小说主要写了一个犯人杀人前后内心变化的过程。有着美好理想的穷大学生罗佳,因交不起学费而被迫辍学,贫困交加中他不堪忍受过高开销,也为证明自己的“超人理论”,他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太,以及无预谋地杀死了老太太的妹妹丽扎韦塔之后,开始了长期的良心谴责,后来他恋上了妓女索尼娅,并向索尼娅忏悔,最终在索尼娅的感召下自首,开始了流放八年的苦役生活。

《手铐上的蓝花花》主要写了一个生性聪慧善良,在新婚之夜致夫丧命的女犯人阎小样,与《罪与罚》中的主人公不同的是,阎小样杀人是无动机的,为此,她后悔不已,主动自首。小说重点描写押解阎小样前往西安监狱的过程,通过押解途中所发生的事情,以及警察与犯人之间的关系变化,以此来表现阎小样身上所特有的难能可贵的品质。

二、《罪与罚》与《手铐上的蓝花花》的主要不同点

(一)主人公的性格差异

《罪与罚》的主人公罗佳是一个拥有双重性格的大学生,一方面,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是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在大学学习期间,用自己仅有的一点钱帮助过一位患肺病的穷苦同学,养了他几乎半年,那位同学死后,他又照料亡友年老多病的父亲,甚至还让这位老人住进了医院,后来老人死了,他又为其料理后事。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用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阴郁的、孤僻的人,他的心里积聚了愤懑和不平,他拥有美好理想,他想用自己的理念来创造幸福,于是乎,他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把拿破仑作为这一学说的例子,认为伟人要成就自己的理想,必会付出血的代价,因此他杀了贪恋刻薄的老太太,抢其钱财(当然他并非为了钱财,因为他从未动过抢来的钱袋)。但他没有预料到,他还被迫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即老太太的妹妹。在杀人之后,我认为罗佳患了臆想症和分裂症,他经常无来由地发慌、恐惧,内心备受折磨,他整天郁郁寡欢,更加孤僻,他要时不时地摸一摸藏在墙洞里的钱财,整个人的性格因为杀人而扭曲变形。罗佳双重的性格导致他看起来“有病”,医生、房东、同学都这样说,在审判期间,侦查员和法官甚至认为他是在精神错乱的情况下杀了人,抢了钱。

《手铐上的蓝花花》中的阎小样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善良、美丽、聪慧的女孩,即使在犯罪自首的时候,她也依然如此。在小说的开头,有这样一段描写:“纵然她是一个罪犯,纵然她在森严的监所里关押了很长时间,纵然冷冰冰的手铐箍在她的手腕上,她却还是那么出类拔萃,还是那么理直气壮,还是那么风情万种……让前来押解她的青年民警宋春云顿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她自强自立、坚韧、乐观,她母亲早逝,为了持家她放弃了自己的学业,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她不屈服于权贵,一心想靠自己的努力过上幸福的生活,犯罪之后的她秉性并未改变,仍然善良,仁爱。

(二)主人公对自首的看法不同

虽然两部小说的主人公最终都是自首了,但两人一个是在别人的启发下或者是无法承受良心谴责下不得不自首,一个是主动投案。加上对他们自首前后的心理变化的了解,我认为:罗佳把自首看做是对个性的束缚,痛苦的禁锢,而阎小样则把其看做另一种解脱。在这里,我谈一谈精神上或心理上的解脱和禁锢。要推出这两部小说的主人公牢狱生活的感受到底如何,我认为可以从很多方面着手,下面具体探讨这个问题。

1.品性的不同导致牢狱的感受有差异

首先,接着上面谈到的性格差异这一问题继续深究,我认为,性格的明显不同,对阎小样和罗佳在监狱中的忏悔有很大影响。罗佳最终自首是在其恋人索尼娅的感召下才决定的。罗佳是一个愤世嫉俗、固执己见的热血青年,他一直崇尚“超人理论”,直到准备自首的前夕,他仍然觉得自己没有罪,在与妹妹杜尼娅告别时,他说道:“我这就去自首,但我不知道我干吗去自首。”当妹妹劝他应该去自首以洗刷自己的罪孽时,他狂叫道:“罪,什么罪?我杀了一只讨厌、恶毒的虱子,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杀这种根本没用的东西,就是四十桩罪孽也会得到宽恕。……只是我决心去承受这不必要的耻辱的现在!”罗佳之所以在自首前仍然坚持这样的看法,我认为分裂的双重性格是一个重要原因,双重性格导致的最明显的后果是意志不坚定,一旦性格中不良的因素占上风时,人很可能走向极端或是做出过激的行动。尽管罗佳表面上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其内心是不服的,可想而知,带着这样的愤懑去承受牢狱中的苦难,罗佳的心里肯定会有痛苦,这痛苦不是因为忏悔和日常劳动,而是因为其内心“超人理论”不屈服于刑罚的结果。

在看过《手铐上的蓝花花》之后,我不得不为阎小样的人性之美和善所倾倒,她在押解途中对警察谷又黄的关心和体贴,以及在盗贼面前挺身而出,为保护民警宋春云而以身挡刀,被刺受伤的行为,都充分体现了她内心的善意和心灵的美好。阎小样在案发后便自首了,对顾长龙尽管不喜欢,但当她得知是自己误杀了他之后,内心还是忏悔的。在我看来,阎小样之所以会自首,是因为她内心有善和美,从这个角度来看,阎小样很有可能把坐牢看做是应有的惩罚,在监狱中会好好改造,洗刷自己的罪行,以此来抚慰自己的心灵。

2.作者主观情感的投入对其笔下人物结局的影响

通过对两部小说的对比,我们很容易感觉到作者对其作品主观感情的投入是不同的,结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生经历我们可以推出,其对《罪与罚》中的罗佳的最终结局有很大影响,陀氏曾因宣读别林斯基致果戈理的那封有名的反农奴制的信等为“罪名”,被剥夺贵族身份,并判处死刑。后被流放,这对陀思妥耶夫斯基产生了重大影响,苦役犯的生活使他思想中固有的消极面有所发展,他当时也是带着愤懑的心情接受惩罚,由于作者对其笔下人物想实现理想但最终受阻的遭遇感同身受,所以无形中寄予同情和怜悯,他认为从罗佳性格来看,并结合陀氏自身的经历,自首后的他不可能完全放下理想破灭的愁苦,所以,牢狱生活的开始罗佳是痛苦的,而且是不甘心的,甚至会为自首而后悔。但罗佳毕竟是杀了人,陀氏又必须抛开个人情感中“过分”的同情,让罗佳获得重生,使其脱胎换骨是其最终的目的,所以可以推想,在牢羊狱生活的后期,罗佳从思想上应该会从痛苦的禁锢转变为幸福的解脱。

我一直认为《手铐上的蓝花花》是一部颂歌,由于作者吴克敬主观情感倾向于歌颂犯人所拥有的人性之美,所以通篇有一种很和谐、很平静的氛围,作者自始至终都想要把阎小样塑造成为一个本性善良、聪慧贤淑、美丽、坚强的女子,所以在阎小样身上我们看到的全是美好的东西,甚至阎小样误杀丈夫的举动我们也认为那是应该的,那是顾长龙应得的。无形之中,阎小样的自首,以及即将开始的作为幸福的解脱的牢狱生活在作者主观情感的介入时就已经被限定了的,如果阎小样像罗佳一样从不认为自己有罪,我认为小说中所要弘扬的主题就会消失,所以阎小样为了家庭弃学、犯罪后自首、押解途中的善行、为宋春云挡刀、不趁机逃跑都变成了理所应当,按照这样的结构发展,阎小样应该而且必须把监狱当做解脱自己身心和罪行的地方。

当然,我所说的痛苦的禁锢和幸福的解脱不是绝对化的,也许随着时间的变化有所改变,至少对罗佳来说是这样,毕竟他的本性是不坏的,而且曾经也有过自首的想法,更何况身边的索妮娅是一个完全可以启发他放下“超凡理论”的人,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我们看到的将是一个可喜的结果。

[1]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11.

[2]吴克敬.手铐上的蓝花花.延安文学,2007,(6).

[3]叶尔米洛夫著.满涛译.陀思妥耶夫斯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4]刘翘.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论稿[M].吉林:吉林文学出版社,1986.

[5]巴赫金著.佟景韩译.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中的主人公和作者对主人公的立场.巴赫金文论选[C].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6]刘文孝.完满的现实主义——陀思妥耶夫斯基.外国文学的艺术发展史[C].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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