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春
(台州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临海 317000)
学习和研究世界古代散文三要论
龙建春
(台州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临海 317000)
学习和研究世界古代散文,要确立完整的“世界”和贴切的“散文”这两个本质观念,要把握语言文字上的差异性、艺术上的泛文学性、文化的多样性这三个主要特性,要落实博大宽宏的胸怀、大文化的视阈、文学的本体和综合的方法这四个重要原则。
世界;散文;本质;特性;原则
学习和研究世界古代散文,我觉得应该做到“三要”:即一要确立两个本质观念;二要把握三个主要特性;三要落实四个重要原则。具体分论于下:
世界古代散文的本质体现在“世界”和“散文”的范畴及其内在属性的界定上,如何界定“世界”和“散文”的范畴并规定它们的内在属性,成了确立世界古代散文本质观念的关键。“世界”要强调“完整”,“散文”要突出“贴切”。
“东方中心”或者“西方中心”的贻误,不需过多地阐述。然而,在世界文学以及文化的研究中,这种有意或无意的“中心”现象还是存在的,甚至相当明显。诚然,无论是世界文学还是世界文化,它们在发展的过程中,确实会在某一历史阶段有个中心或者边缘的现实,但是从整个发展的进程考察,这毕竟是暂时的,而不是永恒的。再者,中心或者边缘自身也是随着文学或者文化的发展而变化的,它们都不能逃离“三十河东四十年河西”这个兴衰更替的规律。比如世界上古文明便是依次产生于北半球的尼罗河的古埃及文明,两河流域(古巴比伦)文明,印度河、恒河流域的古印度文明以及黄河、长江流域的古中国文明:这世界四大文明各自辉映一时。除了这种线性的纵向发展变化外,还有平面的横向并置的情况,如世界上古散文的繁荣时期,呈现的就是中国散文、希腊(罗马)散文、印度散文的“三国鼎立”局面。所以,在客观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绝对的“中心”问题。如果这种“中心”来自主观,那么它显然不是一种自大狂(其实就是无知)就是一种歧视癖,不能放在严肃的学术里讨论。
由于比较文学的需要,在世界文学研究中出现了大量的中外诗歌、中外小说、中外戏剧、中外诗论(文论)、中外散文等论著。作为一种学术视野,本来是无可厚非的。我之所以提出要突破,不是对这种学术视野的批评,而是因为在我看来,有了“中外”的名目,虽然有了一个立足点和比较点,但是因此也就有了“中”与“外”的区分,这样实际就把中国从“世界”中分离出来,也就割裂了“世界”的完整性,也会妨碍世界文学以及文化的研究。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理所当然不能有彼此之分,世界文学以及文化的研究因而也不能有彼此之分。
鉴于上述关于“中心”和“中外”的认识,立足“世界”而不是局部的世界文学以及文化研究,就不应该出现“中外”或者“某外”的观念,彻底排除自为疆域的“中心”观念,“世界”理应包括目前所知的所有国家或地区,这样才算“完整”。
在西方,由于亚里斯多德在《诗学》中专门论述文学模仿现实的三种方式:“假如用同样媒介模仿同样对象,既可以像荷马那样,时而用叙述手法,时而叫人物出场,[或化身为人物,]也可以始终不变,用自己的口吻来叙述,还可以使模仿者用动作来模仿。”[1]所谓“像荷马那样”指的就是叙事(史诗)类,“用自己的口吻来叙述”指的是抒情类,“使摹仿者用动作来模仿”指的就是戏剧类。所以,在西方虽然“哲学著作、史实记载、演说辞都用散文文体,但是不当作文学看待;在写文学史时,谈及希腊与古罗马文学,都附带论及,而主要的是抒情诗、史诗、诗剧。”[2]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传统,所以欧洲系统的文学史主要论述诗歌、小说、戏剧。西方文学的分类也自别林斯基(1811-1848年)起,明确地划分成叙事(或史诗)类、抒情类和戏剧类。①别林斯基的分类,详见他的《诗歌的分类和分科》一文,中文载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别林斯基文学论文选》第305-389页。尽管亚里斯多德后来的 《修辞术》、《亚历山大修辞学》论及了演说辞等散文体的艺术,但是因为散文的概念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散文虽然独立而且数量众多,可是总没有位置,结果是“很少把散文作为文学体裁中的一种”,[2]以至于诺贝尔文学奖也很少有散文及其散文作家的席位。
中国当代狭隘散文观实际是承袭西方传统的文学体式观和近代的“美文”观,把散文界定为表现作者的生活感受,具有选材、构思的灵活性和较强的抒情性,语言不受韵律拘束而表达方式多种多样,这种所谓“文学文”或者“艺术文”相当狭窄。
无论是西方传统的文学体式观还是中国当代狭隘散文观,对于世界古代散文的实际而言都是不“贴切”的!首先不合古代甚至近代对文学理解的实际,中国最早的分类是两分法,刘勰在《文心雕龙·总术》中把文学分为“文”和“笔”(即韵文和散文),直到20世纪初期,章太炎在《文学说略》中也仍然把文学分为集内文和集外文:此处的“集”就是“经史子集”之“集”,所谓“集外文”即“经史子”,他所阐述的“文学”大抵是一切著于竹帛之文,因此其文学的涵义是相当宽泛的。以西方为主而兼及其他地区的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对“文学”的最初理解是:“不仅应包括纯文学作品,还应该包括那些形式上以及表达方式上都具备文学品质的作品”,[3]这也是相当宽泛的。其次不合古代文学生存的状态。文学产生于实际需要,因而现实性和实用性是古代文学的起点和基因,如埃及的纸草文、两河流域的泥板文、中国青铜铭文、印度的圣字贝叶(梵文Pattra)书等,莫不如此。
基于此,“贴切”的世界古代散文观念应该是:除韵文以外、不是出于创作需要的那种虚构的一切散体文本 (包括那些以散体为主的诗文结合体)。
世界古代散文的特性是由它自身的本质观念决定的,既然把目前所知世界范围内(mondial)除韵文以外、不是出于创作需要的那种虚构的一切散文体(prosiness)文本,都作为学习、研究对象,那么世界古代散文具有语言文字上的差异性、艺术上的泛文学性、文化的多样性这三个主要特性。
(一)语言的差异性。世界古代散文是不同民族的先贤运用自己的母语或熟悉的外语写成的,这给学习、研究世界古代散文带来了语言文字上的差异性。
首先是书写形态上的差异。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展差异,二是语种差异。发展差异指的是世界古代散文总体发展上的差异。世界古代散文的书写形态大约经历了以象形为主 (主要是表意文字)到以抽象形为主(主要是表音文字)和综合两者形(主要是意音文字)这三大阶段。②语言学界的“文字发展三阶段论”是:象形文字或表意文字阶段、音节文字阶段和音位文字阶段。以象形为主的自然是楔形文字(虽然有某些意音文字,但是主体是象形),它起源于图画和契刻,上古先贤用象形的图形记录表示实物,而用刻画表示数字,这类散文如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法 (即泥板法律文)、中国的甲骨文等;以抽象形为主的主要是字母文字,它也是腓尼基人发明的,他们从楔形文字中直接抽出22个形状各异的简单符号,规定每个符号有一种特定的发音并表达一定的思想,古希腊罗马散文就是典型;综合形是一种图形符号既代表语素,又代表音节的文字系统,它的成熟要略晚一点,如日本语和韩语-朝鲜语散文,以及中国的契丹、女真-满、西夏等族散文。语种差异是除了发展差异的共性之外的差异,各个语种在具体的书写形态上也存在差异,如同是楔形文字,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法包孕了字母的表音基因,中国的甲骨文包孕了更多的表意基因。
其次是语言表达上的差异。这是直接源于书写形态因素,也有两个方面的表征:一是共性,一般来说,以象形为主的文字具有较好的形象思维,以抽象形为主的文字自然具有较好的抽象思维,这种思维倾向无疑会影响到散文的表达,如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法本来要具有理性色彩,可是这些法律文本都是用具体的事例或概述的事件来表述,而古希腊散文则多自然哲学、科学散文文本。二是个性,这是指排除翻译和有意的改写之外的差异,每一个语种的文字都有自己不一样的表达方式,字词句都会有差异,这不需要阐述。即便是外借词也会经过转化,如字母X,腓尼基语用来指称“鱼”,①还有这样一种说法认为X原为表示接吻的象形符号,写如“x”,这种解释可能出自民俗语源。可是罗马人借来代表数字中的10,阿拉伯人再转用来表示 “未知数”(在代数学和数学中X通常被用以表示未知数即源于此);另外如英语“罗曼斯”(romance)在拉丁语(Romanice)是“用白话(写作)”的意思,古法语(romanz)借来特指“用罗马字(书写)”,中古英语(romance)再从古法语借来,又改指中世纪骑士文学中的长篇爱情故事诗(这种爱情浪漫史诗体13世纪后转变为散文体,书写形态也因此有变化)。
(二)文化的多样性。文化的多样性特性最为人熟知和关注。楼肇明先生指出:“纵观东西方各民族文化史,一个民族的文化奠基期,或者说一个民族文化性格的发轫期和该民族散文史的第一个篇章基本上是全然重叠和胶合的……一个民族的散文发展史差不多就是一部民族的思维方式史,一部民族的文化性格史和审美性格史。”[4]因此世界古代散文也就是世界古代各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史、文化性格史和审美性格史,也应该是世界古代文化的荟萃,而且世界古代散文是世界古代文化的主要载体,她的丰富性和深刻性超过其他任何文体。
如果把文化界定在 “人类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中抽象出来的原则体系以及这一体系的现实化”,[5]那么世界古代散文内涵基本囊括了人类古代两种生产的“抽象”及其“现实化”财富,所以它的多样性最重要地体现在这么三个层面:一是物的部分,主要指有人化痕迹的事物方面,如对客观事物叙述的散文;二是心的部分,主要指思想观念方面,如上古关于灵魂、宗教信仰的论述等;三是心物结合的部分,主要指人化痕迹鲜明突出方面,如《山海经》图及其图说(包括所有的图说类散文)、象征艺术等。②这三个层次的划分参考了庞朴先生的 《文化概念及其他》一文,见其专著《文化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第71页,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年。
毫无疑问,世界古代散文这三个文化层次的区分只是许多文化层次区分中的一种,还有这三个层次的每一个层次都可以再细化的,否则就没有多样性可言。文化的多样性强调的是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的多样性。
(三)艺术的泛文学性。艺术的泛文学性是基于“贴切”的散文观念而来的。既然文学“不仅应包括纯文学作品,还应该包括那些形式上以及表达方式上都具备文学品质的作品”,而散文尤其是古代的散文,更需要突破以“纯艺术”为名的狭隘文学性观念。
十年前,熊礼汇先生曾经指出中国古代散文研究的两个弊病:一是“过多地看重古典散文的政治色彩,而很少从审美角度观察它的艺术美、领略它的艺术魅力;过分强调古典散文作为‘工具’的实用性,而很少把它作为‘艺术’看待,有意或无意漠视乃至抹煞其文学性,否定其作为艺术品的审美特征”;二是即使把古典散文当作一门“艺术”,但“可惜用的是今人研究现代散文和洋人研究‘美文’的艺术理论作评议准则(有的甚至用的是半个多世纪以前就被西方抛弃了的‘文学理论’)”。[6]这种左倾(“纯艺术”)或者右倾(只有“政治”、“文化”色彩)的弊端也是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的大忌!
世界古代散文艺术的泛文学性主要体现在“形式上以及表达方式上”,或者说是一种对所有事物、情理等的表达技巧,这需要有广泛的艺术素养和深厚的文学眼光来发掘。在“形式上”,世界古代散文的体式远比现代散文丰富多姿,如上古埃及便有故事(包括神话、传说、寓言)、传记、教谕、咒语、预言、祷词以及契约、法典等,而中国文学体式中,散文更是最多的一体,单是碑诔一小类,金振邦先生的《文章体裁辞典》就录有25体。至于“表达方式上”的艺术性,谭家健先生研究中国古代散文文学性的“五要素”,③常森在其《二十世纪先秦散文研究的反思》归纳谭家健先生的散文研究模式要素为:1、人物形象元素,2、写作语言元素,3、表现形式元素,包括论辩方法,修辞方法,寓言,韵散,文章结构,以及其他写作技巧等等,4、情节、细节、意境元素,5、情感、想像,乃至心理表现元素等等,见该书第18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也对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极具指导意义。除此之外,世界古代散文在事义、识度、情愫等等方面都具有文学性因素。
基于世界古代散文的本质及其特征,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还要落实四个重要原则:博大宽宏的胸怀原则,大文化的视阈原则,文学的本体原则和综合的方法原则。
(一)博大宽宏的胸怀。“博大”即所谓“海纳百川”,这对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者来说,就是要求尽可能多地搜集世界各地的散文文本,如世界散文的诞生阶段,我除了选取人们熟悉的埃及、中国、苏美尔、巴比伦、希伯来、印度的散文外,还选取了人所少知的阿富汗、亚述、乌尔、乌拉尔图、赫梯、帕加马等地区和国家的文本。
“宽宏”即所谓“有容乃大”、“宰相肚里好撑船”,体现出一种超常而且难耐的胸怀,恢宏而且能恕的气度!面对世界古代散文,我们的学习、描述或评价,都应该立足于我们目前能够拥有的散文文本的实际,力求排除地域、民族、文化的思维定势与偏见,努力发掘并抽象出不同地域、民族、文化背景散文的精华和整体上的共性。
中国古代文论从道家中提炼出“致虚静”观,强调作家在学习或研究作品时,要将后天的种种欲望、成见、心机等加以控制、调适、消解、澄清,尤其是要排除各种思维定势、文化或文学歧视,只有这样才可能拥有博大宽宏的胸怀。
(二)大文化的视阈。文化本来是宽泛的,再来一个“大”不是要做漫无边际的、盲目的求索,而是强调要尽可能多地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文化特性、不同文化视角入手,同时再辅助一个总体文化(一个文化体系或世界文化)予以抽象概括,这就是我说的“大文化的视阈”。
如古埃及的金字塔散文,可以运用原始圣书体、僧侣体(祭司体)、世俗体的文字演变来考察,可以从赫利波利斯、赫尔波利斯和孟斐斯的神话体系来考察,可以从上下埃及的历史文化发展来考察……这些子视阈除了特定的内涵外,还可以与其他子视阈相辅相成,如文字视阈,它不仅仅是个书写形式问题,也制约了散文的内涵,圣书体通常被刻在神庙的墙上和宗教纪念物上作简要的宗教事物或事务的记录,僧侣体主要是用于教义的阐述和神话传说的创造,而世俗体则通常用于日常公文的写作;与此同时,僧侣体又与神话体系子视阈相辅相成,世俗体则与传记、教谕等文学体系的子视阈相辅相成。
另外,在上述基础上,辅以埃及地处亚、非、欧的特殊地理位置等不同文化背景来考察,最后把这些统统置于世界文化发展的总体中来观照。
(三)文学的本体。文学的本体原则是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我们在谈及世界古代散文艺术的泛文学性时要求“泛”,并不是否定它的文学性,而是针对“纯艺术”观、世界古代散文的实际状态而发的。所以我们在发掘“形式上以及表达方式上”的文学性时,还要做外延的文学性拓展,如解释除了文学解之外,还有神话解、宗教解、自然解、哲学解、法律解、历史解等,这些解虽然不是从文学本身出发的,但是它们在义理的阐述和解释的方式上都具有文学的因素。例如法律解中的理论解释是:“当法官认为某些文字必定已暗含于法律文字之中,则他有权在一定限度内添加、变更或忽略法律文字,以免法律难解、荒诞或不切实际”。[7]这“在一定限度内添加、变更或忽略法律文字”,实际上就是运用文学的手段来达到法律的目的的。所以,面对宗教、自然、哲学、法律、历史等非文学文本,我们必须运用文学的眼光来审视。
(四)综合的方法。由于世界古代散文的混沌性和交融性,决定了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必须根据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这自不必多说。我说的综合的方法实际是四个结合:
1、宏观与微观结合。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要在宏观考察之后,根据自己的体会而形成的理念作为述论依据。毫无疑问,这相当艰难,但这是以创新为灵魂的学术的基本准则,也是避免平庸、彰显个性的有效取径。为了避免重蹈“为理念而理念”而产生空泛的覆辙,我们尽量把理念落实到散文文本及其特性的具体阐述上,不做无谓的理念演绎。
2、论述与考据并用。世界古代散文的课题是一个断代、专题、史学性的文学课题,既然是广义的史学,人们往往不是“以史导论”便是“以论带史”,这实际是殊途同归。一则是先陈述史实再加论述,一则是先提出论点再运用史实论证,而本质都在于论与史结合。但对于“史”——史料、史实,我们非常注意考辨。另外,还有“本质”的考辩、“范畴”的考辩、“语义、语法”的考辩等等,使论述与考据有机结合。
3、分析与综合统一。学习与研究世界古代散文要反对分析与综合偏执一端。因为,只有分析很容易陷于就事论事的狭隘,而只有综合又很容易流于以空对空的浮泛。分析具有具体而微、条理流畅、确实可信的特性;综合具有概括、抽象、点睛的性质。当然,分析与综合要交错运用,才会获取相得益彰的效果。
4、鉴别与比较兼顾。既然是世界古代散文,就必然要涉及到一个地域、民族、文化散文自身的鉴别(这还包括同一种散文的鉴别、散文与其他文体的鉴别等等),同时又要涉及到不同地域、民族、文化散文之间的比较,这种比较虽然有优劣、高下之分(这种情况在同一地域、民族、文化甚至同一作家的散文中也存在),但比较的目的不在分出优劣、高下,而是在提供真实的世界古代散文的状况,在于总结经验和教训,为我们发展散文、文学、文化,提供借鉴和启迪。
[1]亚里士多德.诗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9.
[2]冯至.世界散文精华·序言[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4:1.
[3]王逢振.诺贝尔文学奖辞典[Z].桂林:漓江出版社,1967:10.
[4]楼肇明.关于散文本体性的思考[M]//老愚.世界散文经典.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1995:2-5.
[5]覃光广.文化学辞典[Z].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113.
[6]熊礼汇.先唐散文艺术论(上册)[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9:1-2.
[7]鲁伯特·克罗斯.法律解释.[M]孙小红,夏道虎,黎建飞,译.重庆: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教研室编印,1986:59.
A Study on Three Essential of the World Ancient Prose
Long Jianchun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Taizhou University,Linhai,Zhejiang 317000)
To study and research the world ancient prose,it is needed to understand the two essential concepts as the complete“world” and appropriate“ prose” , to grasp the three main features as the differences on the language,the literariness on the art and the multifarious on the culture,and to carry out four important principles as the wide open minds,the wide cultural vision, the literature of ontology and the integrative methods.
the world;prose;essence;characteristics;principle
I109.2
A
1672-3708(2012)01-0023-05
2011-10-26
龙建春(1956- ),男,湖南双峰人,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