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会德
十六大以来党对民生理论的重大突破*
罗会德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关注与改善民生作为新时期党的工作重点,推动了党的民生理论创新,即确立了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构建了发展民生的科学理论,提出了改善民生的奋斗目标,明确了民生工作的具体思路。认真总结这一时期党对民生理论的创新成果,对于开创我国民生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十六大;中国共产党;民生;民生理论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而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显。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理论,将民生问题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不断从理论上深化对民生问题的认识,推动中国进入了一个改善民生的新时代。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生系国运。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和优良传统。胡锦涛上任伊始,便昭示世人:“为政之道,以民为先”。2002年12月在西柏坡考察时,他在重温老一代艰苦奋斗和“两个务必”精神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领群众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此后,他在视察内蒙时,在新进中央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班上讲话时,都一再强调这一论断。2004年“七一”讲话中,胡锦涛在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时,多次用“民生”思想与之相辅。改善民生因此成为党的中心议题和公开的政治承诺。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既是对我们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由封闭环境下搞建设到开放环境下搞建设的全部成功经验的总结,同时也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权力观念、情感操持和利益趋向方面的民生特色。
首先,“权为民所用”关涉民生政治。“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体现了党的政治宗旨与道德核心的辩证统一。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会发生巨大变化。胡锦涛所倡导的“权为民所用”的观点,是对社会主义权力观念的最新表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显示了民生政治的新特点。不仅关注民生开始成为党执政的主要理念,政治的主体也在发生变化,每一个公民能够而且愿意参与民生问题的了解、讨论乃至决策过程中去。两会中政府工作报告关注民生,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讨论民生,而普通公民也不断通过网络、公开信和媒体讨论等方式参与进来,很多不同的意见都被公开提出,这些意见又不断地被代表和媒体所吸纳,充实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政治主体不再只限于政府官员,而有更多的利益阶层和群体可以参与政治活动。权力进一步成了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工具,权力、目标、群体意愿实现了更紧密的内在统一。因此,“权为民所用”不仅为我们党确立了“为民”的指导思想,而且丰富了传统“为民”思想的内涵,深化和细化了“为民”的规范,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民生政治”思想。
其次,“情为民所系”体现民生情怀。“系”既有牵挂之情,也有寄托之意。“情为民所系”显示了执政者心理结构中情感层面浓郁的人文情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爱胸襟。回眸历史,爱的情怀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在农耕文明和自然经济中产生的血缘关系下的爱的心理场。这一心理场在中国表现为顾恋家庭、以家为本的“孝”文化。二是在上述同样的条件下产生的地缘关系中的爱的心理场。这一心理场在中国则表现为悦纳朋友、以地域为本的“义”文化。一般国人思想感情仅仅停留在这两个层面而不得升华[1]。第三个层面,也就是“以人为本”,对人普同一等、不分亲疏的大局意识和天下情怀,这才是中国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情感方式。“以人为本”的人必定具有对人民福祉、天下公利、社会正义心存敬畏并极力关注的普世情怀。胡锦涛所讲的“情为民所系”,也正是邓小平身体力行并昭告天下的一种高度升华了的情感世界。
最后,“利为民所谋”,凸显民生维度。马克思明确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P82),而“‘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P103)政党就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利益,为实现其政治主张而共同奋斗的政治组织。谋利性实践,或实践活动中的利益性追逐,应该是贯穿政党一切政治活动的重要元素。所以,利益是一定要争取的,问题是为谁争取利益,如何争取利益,争取什么利益。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胡锦涛的一句“利为民所谋”昭示了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同以往任何剥削阶级政党的利益趋向和政治价值追求的鲜明区别。因为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党,其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就在于党要始终忠实代表本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4](P285)
正是由于确立了民生为本、民生为重的执政理念,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显著成就。
解决民生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科学的理论支撑。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期待为首要任务,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发展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实践中形成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战略高度上构建了发展民生的科学理论。
首先,科学发展观是关注和改善民生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5](P15)改善民生是“以人为本”的应有之义。“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是“以人为本”这一价值取向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民生改善的必由途径。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就是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就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要坚持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就要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实质上就是关注和改善民生的发展观。
其次,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善民生提供了理论指南。科学发展观从时代特征和国情出发,全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造福民生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政治诉求。科学发展观的有力坚持,带动了整个社会发展理念的转向,促进了民生事业的蓬勃发展。这些转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从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型增长方式。任何民生问题的解决以及社会的发展进步都是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但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意味着民生问题的自动解决。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基本上是因循一条不断拓展空间和增加投入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道路。但这种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尤其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在盲目追求空间拓展、圈占土地的过程中,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不但抛却了民生甚至危害民生。科学发展观为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在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我国应对未来挑战的重大抉择,作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为促进民生安康和社会公正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从利益倾斜转向利益兼顾,从效率优先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为了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长期的探索。“齐步走”和“大锅饭”的民生发展之路,由于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公平,最终只能导致共同贫穷。在邓小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民生思想及相应政策的推动下,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这个曾经是共同贫穷的国家终于解决了温饱问题,继而达到了总体小康的水平,并出现了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和社会群体,这是邓小平民生思想在实践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但是新的民生问题又摆在我们面前,贫富差距拉大,医疗、教育、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日渐突出,公平公正成为社会焦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而“十一五”规划更是以“民生取向”和“社会公正”为基调,侧重于民生问题的解决和贫富差距的缩小。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5](P37)。不难看出,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从利益倾斜转向利益兼顾,从效率优先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向大多数人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取向和目标。
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善民生的科学理论指南。
从小康到全面小康,是中国共产党民生理念的深化,从提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民生目标的提高。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6](P696)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5](P36)这是党中央第一次郑重地把民生问题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并且将民生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联系,强调了建设和谐社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主题。
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追求。继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目标和江泽民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目标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又为改善民生树立了一面新的旗帜。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高度关注和着力改善民生出发,不仅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而且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根本措施,强调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关注和改善民生必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展开,因为一旦偏离了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改善民生就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基础。关注和改善民生是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的观点,但是清晰地提出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民生建设的主题和目标,还是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贡献,表明了他们对民生问题的深刻理解和认识。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是,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特别是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要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要科学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其中,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进一步关注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措施的认同感,融洽国家、政府、老百姓的关系,避免和减少社会对立情绪,使人们为保护自己利益而维护社会和谐,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团结。为此,就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我国民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明确了民生工作的具体思路。
首先,提出民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05年5月,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重视“三农”问题的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此后每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这一战略任务作出了重要部署,由此开启了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民生新时期。正如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5](P22)
其次,明确民生工作的具体思路。一是由政策驱动向制度化层面推进。党的十六大以前,改善民生的工作主要是靠政策推进。党和政府在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过程中,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民生、促进民生的文件,使民生工作得以推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加快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领域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安排,将民生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陆续颁布和实施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这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使我国的民生工作获得了有效的制度保证,从根本上推动着民生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后,应进一步把执政为民的理念转化为一种稳定的制度架构。二是由临时救济向长效机制推进。胡锦涛强调:“要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为我们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7]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逐步完善财政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权益保障制度,健全人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与此同时,民生方面的相关立法、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也有序推进。在此基础上,着手建立完善民生工作机制。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问责制度、考评机制,以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以使民生建设进一步发展。总之,这些重大创新,对于开创我国民生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1]戴生岐.民权·民情·民利——胡锦涛有关权力、情操和利益观的民众特色探析[J].理论导刊,2006,(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6]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7]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6-07-01.
责任编辑:张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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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10X(2012)06-0013-04
2012-08-04
罗会德(1970-),男,河南永城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思政教研部副教授,博士;上海 201620
*本文为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建研究重点课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党的建设全过程研究”(批准号12DSY5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